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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3-05-30 浏览: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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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3-05-30
2013年购房新政策:新出国五条,
1、各地要加大楼市宏观调控的力度。立即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国十条”文件的实施细则。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要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严格实行问责制。
2、完善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各商业银行要加强对消费性贷款管理,禁止用于购买住房。
3、调整住房交易环节的契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到全国。
4、切实增加住房有效供给。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增加居住用地的供应总量。认真落实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抓紧制定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中长期贷款政策。
5、加大住房交易市场检查力度,依法查处经纪机构炒买炒卖、哄抬房价、怂恿客户签订“阴阳合同”等行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闲置、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拖延开竣工、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暂停其发行股票、公司债券和新购置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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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购房新政策有哪些?
2013年购房新政策:新出国五条,
1、各地要加大楼市宏观调控的力度。立即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国十条”文件的实施细则。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要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严格实行问责制。
2、完善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各商业银行要加强对消费性贷款管理,禁止用于购买住房。
3、调整住房交易环节的契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到全国。
4、切实增加住房有效供给。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增加居住用地的供应总量。认真落实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抓紧制定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中长期贷款政策。
5、加大住房交易市场检查力度,依法查处经纪机构炒买炒卖、哄抬房价、怂恿客户签订“阴阳合同”等行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闲置、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拖延开竣工、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暂停其发行股票、公司债券和新购置土地。
购房新政策有哪些?
小产权房新政策有哪些?
二手房买卖新政策有哪些?二手房常见避税手段有哪些?
二手房买卖避税手段有哪些?
二手房买卖过程中有买方和卖方都想着怎么去避税,特别是国五条细则中卖房征收差额20%的个税更是让卖房者大呼负担不起。其实二手房避税手段还真的很多,假离婚是呼声**高的一种方式,做低合同价、先租后买、假赠与都是比较热门的手段。虽然二手房买卖避税手段很多,但是其中潜藏的风险也很大,小编还是不介意大家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采取这些手段的。
假离婚
假离婚是国五条细则出台之后楼市传的**火的避税办法之一。根据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一般来说,家庭关系是指配偶关系,也就是说,夫妻双方的第二套住房在转让时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许多夫妻便通过假离婚的形式进行避税。
因为是假离婚,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对财产分割不会做过多考虑。因此,离婚后,一旦出现一方拒绝复婚的话,另一方很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手房合同价格远低于实际价格
做低合同价,能避就避。“做低合同价”是二手房市场买卖双方**常用的避税方式。比如一套实际转让成交价格为35万元的房屋,买卖双方私下协商签订协议后,递交给房产局的过户价则是以22万元成交,这样剩余13万元所产生的税费就可以轻易地避掉了。
此种方法少缴全额营业税及附加费了,仍须交契税、登记费、印花税等。这种行为是以外在表现合法的形式,掩盖了逃避税收的非法目的,是一种违法行为。一旦出现纠纷,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二手房买卖当事人双方就要承担补缴税款、罚款的责任,严重的甚至要承担刑事责任。这种方式可能导致买家根据低报的过户价格来付款,造成业主损失。
有意压低交易价格
二手房买卖双方故意压低房屋实际成交价格,欲达到少缴税的目的。对于“有意压低成交价”的做法,第一,其违反税收政策,政府对此违规行为也即将加大监管力度,风险性较大;第二,从购房者角度来看,当此房产再次出售时,先行做低的“购买价”将拉大二手房买卖差额,反而再次增加出售成本,得不偿失。
协议延期办理产权变更
这种避税方式看上去有理有利,但其背后却暗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稍不留神,就有可能让二手房买卖双方落得一个 “贪小便宜吃大亏”的下场。
这种方式风险性比较大:
一、如果二手房房价大涨,二手房卖房人有可能因此毁约而不再按协议的约定时间去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意图提高房屋的成交价或转售;
二、可能到协议约定时间办理二手房房屋过户手续,又出现某些原因而致使过户手续办不了;
三、若卖房人背着买主申请补办了产权证,又把二手房房屋卖给第三人并办理了过户手续的话,二手房买主将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
假赠予方式
假赠予真买卖,暗箱操作。在新政策颁布后,不少业主通过“假赠予”偷逃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等。 这是二手房买卖双方为达到“避税”目的,本无亲友关系,私下交易后,却以此名义经过公证将房产进行“赠予”。按照目前的政策,赠与过户只需二手房买方缴纳 4%契税,而二手房买卖过户如果在5年以内需要缴纳5.5%营业税、2%或4%契税,以及个税。
由于双方私下进行交易,一旦一方违约,很容易引起纠纷;另外,由于赠予不是买卖行为,而买方拿到房产后如果发生了质量问题,在法律上不受保护,很难要求房主赔偿;再则,赠予在房产证过户之前,随时可以撤销。
假租赁真交易
先租后买,延期交易。“两税”都将5年作为界限,5年以上转让可以免征营业税。于是,市场上出现了买卖双方协商以“先租后买”来达成交易的情况。
该办法因为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无法办理交易过户,房子的产权并不是买方的,如果房价上涨,房主可能宁愿赔偿违约金也不卖,买方只能重新选择房源。假如几年后房屋获得房产证时楼价跌了,买家必然也不愿继续交易,未来买卖双方无论哪一方反悔都会产生纠纷。
今年深圳对于房屋契税有什么新政策没有?知道的人来说下~~
二手房交易税费新政策是什么?
2013年3月1日晚间,国五条细则落地,通知中除强调继续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二套房贷款**比例可提高、继续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外,二手房交易的个人所得税由交易总额的1%调整为按差额20%征收成为本次调控**大亮点。
国五条规定: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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