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一方婚前支付**,离婚怎么分?

热心网友 2013-05-31 浏览:57

我来回答
在线咨询贷款买房政策
热心网友

已有回答

热心网友 2013-05-31

关于新婚姻法,一方的给**,离婚怎么分?我们来看看《新婚姻法》是怎么解释的。

政策一:婚前谁**,离婚时房产归谁

【条款】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若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判决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查看全部>
(0)

热心网友 2013-05-31

新婚姻法,一方的给**,离婚时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按揭房屋归属。

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应区分不同的情形来处理。当夫妻一方婚前支付**款,婚后由其以个人所有财产还贷的,该房屋当然为该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配偶无权请求分割该房屋。
当然对于剩余的未清偿债务,该方也无清偿的义务。如果一方婚前支付**款,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房屋,该房屋仍应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剩余的按揭债务也是其个人债务。
如果配偶一方参与还贷的,应该给予补偿。对于剩余的未清偿债务,该方也无义务予以清偿。

查看全部>
(0)

长沙买房交流群- 63群 ( 420)

  • 董董:谁来点评下时代倾城这个盘?
  • 小石头:地段还行
  • 七七妈:性价比高
  • 春暖花开:未来升值空间还是有的
  • 阿霞:周末一起约看房呀
  • 大头明:售楼处美眉不错,哈哈
  • 董董:谁来点评下时代倾城这个盘?
3035人正在热聊长沙楼市

每日新鲜楼盘消息

精选特价优质房源

立即加入

为您推荐其他类似问题

长沙热门新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