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是怎么样?

热心网友 2013-09-24 浏览: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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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3-09-24

申请人是持相关资料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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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3-09-24

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保障性住房以家庭为单位,实行家庭成员全名制,一般以户口簿登记的户主为申请人。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共同居住的子女、父母和其他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人员)应不属于村集体建房(村改居)和分房政策(包括宅基地分配)范围内,并具有我区城镇同一地址常住户口且实际共同居住。


二、廉租住房申请家庭人均收入标准为我区人均**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及以下,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人均收入标准为我区人均**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以上至3倍。


三、居住情况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未租住政府公房且同一户籍内的家庭成员无自有住房。


(2)有自有住房或租住政府公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含12平方米)以下的。


(3)既租住政府公房,也有自有住房的,以租住公房建筑面积与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含12平方米)以下的。

说明:原有自有住房,现已拆迁并以货币方式进行了补偿,该房屋面积计入自有住房面积。


四、没有按房改政策购买过公有住房或解困房、微利房、经济适用房和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等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住房,没有享受过政府发放的住房补贴的。


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的3年内没有出售过或以其他方式转移过房产(因重大疾病等特殊原因出售过房产的除外)。


六、家庭成员均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但已接受处理完毕满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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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3-09-24

1、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共同居住的子女、父母和其他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人员)不属于村集体同一地址佛山市居民户口;
2、同一户籍内的家庭成员没有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12㎡以下;
3、家庭人均收入标准为本市人均**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倍及以下;
4、没有按房改政策购买过公有住房或购买过解困房、微利房等;
5、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的3年内没有出售房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房产。申请经济适用房需携带:申请人可以凭户口本、申请人身份证、单位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收入情况证明(或低保证)、计划生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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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3-09-24

你好!你准备好工作证明,户口本,收入情况,公司证明,家庭人数等资料到时去申请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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