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间是怎么规定的?有清楚政策的朋友吗

热心网友 2013-10-14 浏览: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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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3-10-14

如果符合以下13种情况,可以直接提取公积金。

据了解,职工符合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这6种情形中的任意一种,就可以提取公积金。

对于无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条例》明确规定了7种情况也可提取公积金,分别是: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5周岁;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2年仍未重新就业;享受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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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3-10-14

如果你买了房,如果房产证是2010年3月8日后办理的,可以每三年提取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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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3-10-14

公积金是政策性资金,需满足一些条件才能提取。如果你正在租房,如果每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20%,可在承租期内每年提取公积金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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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3-10-14

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有下列几个步骤:
1.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持有关证件(及复印件)直接到其住房公积金开户行提出支取申请,填写《武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加盖单位章和个人章。
2.职工本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其公积金账户余额的,该职工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证明提取事由的真实性,并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加盖单位公章。
3.职工本人因故不能亲自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或所在单位代为办理。委托其他人代办手续的,职工本人应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中签名并注明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代办手续的,由单位指定代办人并出具委托书,代办人员办理手续时须出具本人身份证。提取公积金所需证明文件,在送审原件的同时,均需提供复印件交经办银行留存,作为经办银行与市房改委资金中心的结算依据。
4.经办银行受理支取申请后,应在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经办银行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签署同意意见并盖章。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支取凭证》,到经办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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