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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租房公积金如何提取?手续有哪些

158****4480 | 2013-10-22 10:35:55

已有3个回答

  • 134****0050

    公积金每年可以取一次,用于购房,租房,装修等。需要你电话咨询公积金管理中心,确定自己的账户里面一共有多少钱。**简单便捷的方式就是开房租发票,提供合同,5.5%的税。将合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交到公司相关部门。一般一周就能到账,直接把钱打到公积金账户里面

    查看全文↓ 2013-10-22 10:37:05
  • 148****9049

    两种情况:
    1.租住本市廉租房提取公积金 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住房保障部门出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上年度房租支付费用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2无房户租赁住房用于自住且房租超过家庭月工资收入15%提取 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房产部门登记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或社区出具家庭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上年度房租支付费用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查看全文↓ 2013-10-22 10:36:50
  • 133****1626

    没问题可以取出来!只要你租房合同上的金额和发票的金额是一致的就可以!带着身份证,公积金卡《没有公积金卡其它银行卡也行的》、租房合同、发票交到**后给你上公积金的公司,有公司相关人去住房公积金中心支取!

    查看全文↓ 2013-10-22 10:3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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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比较繁琐,提取之前**好咨询一下。我家大修自住住房,情况是否为『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自家房子装修是不可以提取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是一种强制缴存、统一存储、专项使用的住房储金。它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使用时免缴个人所得税。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购买、建造、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或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不能用于购买或建造营业用房、联体别墅、单体别墅、中修、小修、装修、装饰。 以下提取的手续供参考:1:购房2:大修房屋达到一定的数目后,当此房必需是影响居住的情况下3:装修超过一定数目后。2、3两种要从居委会开证明,到街道盖章,然后到单位去找会计协助办理 第二个问题,以后买房子后提取情况:买房后,购房人需要拿着自己的《购房合同》以及**款发票(购房发票)去办理支取。如果你在购房时没有贷款,每年就可以提取一次公积金。 如果你是贷款购房的话,在还款期间,每季度就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不管你买房时是否贷款,公积金提取的总额都不能超过购房总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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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支取的前提(指的是没买房但已经离职)是单位给你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你的帐户冻结才可以支取!依楼主目前的情况是没办法支取的!必须等正式离职手续办理后,公司将你公积金帐户办理冻结之后方可依据相关支取流程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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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外地购房,提取呼市住房公积金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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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封存是指单位与职工中断工资关系(但仍保留劳动关系)致使住房公积金缴存中断,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无法转移且又不符合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时,中断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予封存。等你进了新的公司就可以启封.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尚无新单位就业的,原单位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中心托管专户管理。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如不符合《条例》规定的允许提取的条件,则不能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储存余额,其账户应转入新单位或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专户统一封存管理,待职工符合转移或提取条件时,再向中心提出申请。也就是说,住房公积金封存之后,新单位可以启封;如果要提取,还是要按照住房公积金提取办法办理申请手续,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1年之内的;2、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所购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6、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7、非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农业户口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且住房公积金转入管理中心指定的账户集中封存满2年仍未重新就业的;9、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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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提取申请人或受委托人持《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申请审批书》(有尚未偿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需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还贷申请审批书》)及相关要件,向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核实后,在审批书上加盖预留印鉴。 3、提取申请人或受委托人持上述相关要件到管理中心的管理部或分中心提取审批窗口进行审批。经审批准予提取的,到会计核算窗口核定,之后到银行窗口办理划转或提取现金手续。 4、住房公积金账户集中封存的职工,符合提取条件的无需经过原单位审核直接持《沈阳市职工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证明》和所需要件,到管理中心相关的管理部或分中心办理提取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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