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间,**近有紧急情况想提取公积金用,不知道时间

热心网友 2013-10-25 浏览:106

我来回答
在线咨询贷款买房政策
热心网友

已有回答

热心网友 2013-10-25

职工购房在不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提取住房公积金,除购买公有住房可以在支付房款时直接使用公积金冲抵房款外,购买其他各类房屋都需在产证办出后方可申请提取,同时职工自产证发证之日起有六个月的办理期限,超过六个月未申请提取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职工购房申请住房贷款的.可以在放贷后,与贷款银行签订《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书》,使用住房公积金冲抵住房贷款;
职工提前结清住房贷款(结清时未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在结清后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同时职工自结清之日起有三个月的办理期限,超过三个月未申请提取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查看全部>
(0)

热心网友 2013-10-25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查看全部>
(0)

热心网友 2013-10-25

住房公积金办理程序:

代理单位需提供的材料:


(1)新增代理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 提供缴费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工资额。

办理程序:


(1)公积金专员将代理单位提供的参保人员信息(当月30日前必须提供下月参保人员的信息资料),于每月5日前将公积金报表送交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单位付款要求:代理单位需在当月5日前将本月的公积金转到我中心账户。


(3)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票后及时通知代理单位领取上月公积金收据。

查看全部>
(0)

热心网友 2013-10-25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提供


1.《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预付款收据或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购房合同原件。

受理时限:《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备案时间起1年内。一次性提取,过期不再补提。

提取额度:办理住房贷款的不超过购房**款,无贷款的不超购房发票及备案证明记载房价。

查看全部>
(0)

热心网友 2013-10-25

南宁市区外的,提供辖区政府房改部门出具的有关出售国有住房和集资建房的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受理时限:《南宁市出售国有住房核定产权通知书》或《南宁市公有住房出售评估表》登记时间起1年内。
一次性提取,过期不再补提。

提取额度:办理住房贷款的不超过购房**款,无贷款的不超过实际支付房款。

查看全部>
(0)

南宁买房交流群- 63群 ( 420)

  • 董董:谁来点评下时代倾城这个盘?
  • 小石头:地段还行
  • 七七妈:性价比高
  • 春暖花开:未来升值空间还是有的
  • 阿霞:周末一起约看房呀
  • 大头明:售楼处美眉不错,哈哈
  • 董董:谁来点评下时代倾城这个盘?
3035人正在热聊南宁楼市

每日新鲜楼盘消息

精选特价优质房源

立即加入

为您推荐其他类似问题

南宁热门新盘

期望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