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房屋租赁合同是什么样子的,一个月刚租了一套房子,总感觉我的租赁合同有点不对劲,有没有懂啊

热心网友 2013-10-27 浏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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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3-10-27

一般情况下,除在原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承租人转租外,在租赁期限内要转租,首先,要征得原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
第二,要注意转租的期限不能超过原租赁期限。第三,转租后如转租的租金大于原来租金,则双方可约定如何分配。第四,承租人转租房屋,应按规定与转承租方签订书面的转租合同,并按规定向该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
第五,转租合同的条款内容不得超出原租赁合同条款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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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3-10-27

租房合同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租赁合同之配套设施条款

在合同中,对房屋租赁是否包括房屋内的现有配套设备如沙发、家具等进行明确约定。

双方应明确约定,租赁房屋所包括的相关配套设备,建议承租方应检查配套设施是否可以使用,并在双方交接时进行清点。


二、租赁合同之转租条款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方是否可以转租。


1、作为承租方,经过出租方的同意,可以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出租方和承租方原有的租赁关系不因转租而影响。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出租方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因转租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承租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租赁合同之装修条款


1、明确约定装修条款,经过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对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进行装饰装修,但是装修不得改变房屋原来的结构。


2、明确约定租赁期满时装修附加部分的归属,在合同终止时,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恢复原状或保留返还时的现状,不能拆除的,可以折价归出租方,但给房屋造成损失的,承租方应给予出租方一定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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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3-10-27

[简单租房合同书]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市××街道××小区××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简单租房合同书。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X份,甲、乙双方各执X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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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3-10-27

南宁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南宁市有关房产管理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房屋

出租房屋座落于XX市 路 号 小区 号房,面积为 平方米,出租房屋内属出租人所有的设施、物品暂由承租人使用保管,租赁期满与出租房屋一起收回(设施、物品清单详见本合同第八条)。

第二条 租赁期限和权利义务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第四条 租赁房屋的用途为 。

第五条 承租方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以及在租赁期间,政府部门需征收的费用,承租方自行按时按规定向相关部门支付,如逾期支付,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应负责赔偿,后果严重的,出租方还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第六条 承租方应自行负担费用,对租赁房屋进行维修。

第七条 承租方任何时候非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均不允许擅自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自行装修。

第八条 出租房屋内的设施、物品清单及使用义务

第九条 合同终止

如双方不再续签时,承租方应在本合同到期之日把租赁房屋钥匙、房内设施物品交还出租方,经出租方验收无误后,方可将属于其个人物品带离,合同期满超过三日不搬离其物品的,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理。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出租方并有权选择立即解除合同;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给承租方使用的,应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


3、承租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2项a至e各条款规定的,应支付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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