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连云港经济适用房未满5年我该如何过户呢?

热心网友 2013-11-02 浏览:33

我来回答
在线咨询贷款买房政策
热心网友

已有回答

热心网友 2013-11-02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


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购买此类经济适用房不需要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条件,任何购买人群都能购买。购买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除正常缴纳1.5%的契税、5‰的印花税外,不需要再缴纳成交价3%的土地出让金。
提问者评价
谢谢
查看全部>
(0)

热心网友 2013-11-02

各地的政策不同,有的地方规定5年内不能过户。
查看全部>
(0)

热心网友 2013-11-02

经济适用房过户问题: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手续和费用:


  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5年以前的不需交。


  2、第一次过户要交纳1.75%的讫税(财政部门收取)


  3、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房管局收)


  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


  5、公证费**高300元


  根据以上各项费用您自己一算便知。
查看全部>
(0)

热心网友 2013-11-02

按照《连云港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十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满5年后可上市交易。出售时,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1/3向政府(或财政部门)缴纳收益,用于廉租住房建设。
  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未向政府补缴收益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第三十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以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如需换购,必须以届时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结合成新折旧出售给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的家庭后,方可再次申请
查看全部>
(0)

连云港买房交流群- 63群 ( 420)

  • 董董:谁来点评下时代倾城这个盘?
  • 小石头:地段还行
  • 七七妈:性价比高
  • 春暖花开:未来升值空间还是有的
  • 阿霞:周末一起约看房呀
  • 大头明:售楼处美眉不错,哈哈
  • 董董:谁来点评下时代倾城这个盘?
3035人正在热聊连云港楼市

每日新鲜楼盘消息

精选特价优质房源

立即加入

为您推荐其他类似问题

连云港热门新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