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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3-11-14 浏览: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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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3-11-14
审批程序
(一)受理。
(二)审核。
(三)准予提取的,通知申请人,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不准予提取的,说明原因。
审批时限部门承诺:2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热心网友 2013-11-14
先在本单位会计那里填表 盖章 之后去公积金管理办公室盖章 就行了 很简单
热心网友 2013-11-14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5、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的;
6、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7、符合家庭生活困难职工规定提取条件的;
8、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东营市住房公积金支取凭证》、身份证及复印件并根据具体提取情况提供相关资料及复印件。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须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或同户籍户口簿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还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职工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符合2、3、4、5项规定的,应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热心网友 2013-11-14
郴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操作细则(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范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行为,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住房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按规定取出本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内全部或部分存储余额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
第二章 提取范围及流程
提取范围
第四条 职工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合法手续的自住住房的;
2、离、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二年内未重新再就业;或非本市户口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的;
5、职工在职期间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
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7、其他提取:
(1)无自住房的低保对象合法租住自住房;
(2)遇到自然灾害和重大疾病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3)被法院判实刑的。
第五条 职工符合第四条第6项规定的提取条件,但未清偿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优先清偿住房公积金贷款。
提取流程
职工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盖章→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核→市中心﹙部﹚开支票转账→职工执公积金龙卡支取
第三章 提取额度
第六条 依照本制度第四条第1项规定,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提取的期限为所交房款收据(契税完税证)开票日期二年以内。
第七条 依照本制度第四条第6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
贷款期间内,每年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每次提取金额(包括配偶及同户父母和子女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住房贷款年应还本息之和。提前全额还清住房贷款金额,不得超过应还贷款余额,提取期限为还清贷款后3个月以内。
第八条 依照本制度第四条第2、3、4、5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本息,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第九条 依照本制度第四条第7项第(1)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根据租住合同的期限及月租额,中心每年核对提取一次。
第十条 依照本制度第四条第7项第(2)点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为医疗费用实际发生额减去医保(农村合作医疗或其他保险)报销部分后的差额。
第四章 提取资料
第十一条 提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银联卡、(无住房公积金银联卡,提供工、农、中、建四家银行个人活期储蓄存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配偶或同户一年以上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提供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子女在异地读书不同户,可凭**在读证明和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提取;子女在部队服役不同户,可凭部队服役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提取)。提取手续必须由提取人本人凭身份证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原则上应由缴存人本人,继承权人或受遗赠人办理,因特殊情况需委托办理的,应由单位专管员办理。转入委托人公积金龙卡或单位帐号。同时按照以下情况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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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间是什么时候?准备贷款买套房,提取公积金有什么时间规定吗?
审批程序
(一)受理。
(二)审核。
(三)准予提取的,通知申请人,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不准予提取的,说明原因。
审批时限部门承诺:2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郴州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的,提取手续有哪些啊?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5、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的;
6、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7、符合家庭生活困难职工规定提取条件的;
8、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东营市住房公积金支取凭证》、身份证及复印件并根据具体提取情况提供相关资料及复印件。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须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或同户籍户口簿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还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职工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符合2、3、4、5项规定的,应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郴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是什么样子的啊?
郴州住房公积金提取要准备什么材料啊?父母想提取住房公积金,且达到了提取的相关条件,不知道详细的细节,如要准备哪些材料啊?
提取公积金所应准备的资料
一、职工购、建房时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的资料
职工购房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提供相应的资料: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产权部门登记备案的《东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转让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专用收据;
(2)单位集资购、建房的,暂时无法取得房屋买卖合同、房地产证或者正式购房发票的,由单位提供政府批准文件及《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和预交房款收据,由单位集中到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3)通过房产交易购买私人房屋,须持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或房屋买卖契约及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发票;
(4)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职工,提供区县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造、翻建住房的工程预算;
(5)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县级及以上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须提供配偶身份证、同户籍户口簿、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其他可证明夫妻关系的文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还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职工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二、支付房租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的资料
支付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持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家庭工资收入证明、房屋出租人出具的租金缴纳凭证,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离退休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的资料
离退休职工,提供组织、人事或劳动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或职工离退休审批表,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四、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提取公积金应提供的资料
(1)工作调出本市的职工,提供组织人事部门调令;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合同或文件、县级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
(3)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人民法院判决书;
(4)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外地市户口职工,提供本市暂住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5)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连续失业两年以上的职工,提供劳动部门发放的《失业证》,失业时间按《失业证》确定时间计算。
郴州的公积金贷款后还能提取吗?
郴州住房公积金提取预约怎么办理的?
对于因各种原因不得不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必须首先得了解提取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其中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件、婚姻证明、购房缴款凭证、夫妇双方收入证明、合法的购房合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借款人及配偶印章。
当然除了了解这些外,在去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取之前,需进行住房公积金网上预约,这里就为大家详细介绍有关在网上是如何进行预约的以及操作流程。
提取住房公积金网上预约流程1网上预约流程2打开公积金网站,点击“网上办事大厅”,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3点击“个人登录”,进入系统登录界面。4在系统登录界面输入职工公积金账号、密码、验证码后,进入“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界面”。5进入“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界面”后,可选择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密码修改或预约业务。6选择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密码修改业务(首次登录)7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界面”点击“联名卡密码修改”。
输入卡号、旧密码、新密码后,联名卡密码修改成功。
注意事项: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有X的以0代替。8选择办理业务预约业务9点击进入“发起预约”,选择提取原因、地区、机构以及具体网点后,页面下方将显示该网点可预约人数、已预约人数和可预约时间(每日共6个预约时段)。
10首次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须到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发卡银行的任一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理业务,预约时应选择发卡银行中的一家网点。
11选择预约内容后,点击“提交”,系统预约成功。提交成功后,选择 “确定”,则直接打印预约回单;选择“取消”,可在需要打印时进入打印预约菜单进行打印。12点击进入“取消预约”,职工可取消预约。13职工在预约成功后如需要打印预约信息,可点击进入“打印预约”。预约注意事项1预约成功后,请持身份证或凭预约编号(不需要打印)到预约机构排队机取号,办理相关业务。 2通过网上预约功能,可预约3个工作日内的提取业务。3预约机构预约人数已达**大预约人数,系统将提示“预约已满,不许添加预约信息!”。4不能按预约时间前往预约机构办理提取业务的,请在预约时间前一天下午16:30前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取消该项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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