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是什么样子的啊?

热心网友 2013-11-14 浏览:78

我来回答
在线咨询贷款买房政策
热心网友

已有回答

热心网友 2014-05-15

个人住房公积金怎么查询
查看全部>
(0)

热心网友 2013-11-14

郴州市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申请

年度 第 号

职工姓名: 单位名称: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东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须知


一、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其它按规定允许支取的。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一般要件:
1、职工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2、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一式三联;
3、根据提取原因提供相应资料及复印件( A4纸)一份。 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还应提供以下资料:
1、配偶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2、配偶所在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一式三联;
3、结婚证、民政部门出具的可证明夫妻关系的文件或同户籍户口簿及复印件1份。


三、住房消费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的资料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职工,提供经产权部门登记备案的《东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转让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专用收据;


2、通过房产交易购买私人房屋,须持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房屋买卖契约)及到房产交易部门过户后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缴税发票;


3、建造、翻建自有住房的职工,提供区县级及以上规划、土地部门出具的相关许可证件,建造、翻建住房的工程预算;


4、大修自有住房的职工,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区县级及以上规划、房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5、职工因偿还政策性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携带借款合同和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还款凭证”;


6、支付房租的职工,应持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工资收入证明、房屋出租人出具的租金缴纳凭证。


四、非住房消费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的资料


1、离退休职工,提供组织人事或劳动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县级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


3、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职工,提供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


4、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人民法院判决书;


5、户口迁出或工作调出所在地的职工,提供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或组织人事部门调令,并提供调往所在地公积金账号,办理住房公积金转账手续。特殊情况不能办理转移的经审批后办理支取;


6、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外地市户口职工,提供本市暂住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7、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身份证及合法的职工死亡证明、继承权(遗赠扶养)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


五、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程序

第一步:职工持提取相关资料,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或委托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

第二步:由审批单位专人负责审核,并在《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上签字盖章。

第三步:职工持身份证原件和审核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到承办银行取款。

东营市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项 目 提取人

配偶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单位公积金账号 个人公积金账号 提取公积金金额

提取原因

初审意见 签字: 复审意见

签字:

支取人身份证粘贴处(复印件)

粘 贴 线

粘 贴 线

户口本或结婚证粘贴处(复印件)

房款发票(收据)或相关资料粘贴处(复印件)

查看全部>
(0)

热心网友 2013-11-14

郴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操作细则(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范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行为,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住房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按规定取出本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内全部或部分存储余额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

第二章 提取范围及流程

提取范围

第四条 职工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合法手续的自住住房的;


2、离、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二年内未重新再就业;或非本市户口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的;


5、职工在职期间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


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7、其他提取:


(1)无自住房的低保对象合法租住自住房;


(2)遇到自然灾害和重大疾病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3)被法院判实刑的。

第五条 职工符合第四条第6项规定的提取条件,但未清偿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优先清偿住房公积金贷款。

提取流程

职工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盖章→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核→市中心﹙部﹚开支票转账→职工执公积金龙卡支取

第三章 提取额度

第六条 依照本制度第四条第1项规定,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提取的期限为所交房款收据(契税完税证)开票日期二年以内。

第七条 依照本制度第四条第6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

贷款期间内,每年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每次提取金额(包括配偶及同户父母和子女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住房贷款年应还本息之和。提前全额还清住房贷款金额,不得超过应还贷款余额,提取期限为还清贷款后3个月以内。

第八条 依照本制度第四条第2、3、4、5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本息,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第九条 依照本制度第四条第7项第
(1)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根据租住合同的期限及月租额,中心每年核对提取一次。

第十条 依照本制度第四条第7项第
(2)点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为医疗费用实际发生额减去医保(农村合作医疗或其他保险)报销部分后的差额。

第四章 提取资料

第十一条 提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银联卡、(无住房公积金银联卡,提供工、农、中、建四家银行个人活期储蓄存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配偶或同户一年以上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提供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子女在异地读书不同户,可凭**在读证明和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提取;子女在部队服役不同户,可凭部队服役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提取)。提取手续必须由提取人本人凭身份证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原则上应由缴存人本人,继承权人或受遗赠人办理,因特殊情况需委托办理的,应由单位专管员办理。转入委托人公积金龙卡或单位帐号。同时按照以下情况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查看全部>
(0)

热心网友 2013-11-14

郴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转移审批表

单位账号: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

姓 名 身 份 证 号 码

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公积金余额申请支取

(转移)金额

因 原因申请支取本人

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请将其转入

收款人:

账 号:

开户行: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经办人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审批人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证明材料粘贴处:

注:
1、此表一式二份,归集支取科、财务科各一份。


2、收款人、开户人、账号由申请人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承担责任。

查看全部>
(0)

郴州买房交流群- 63群 ( 420)

  • 董董:谁来点评下时代倾城这个盘?
  • 小石头:地段还行
  • 七七妈:性价比高
  • 春暖花开:未来升值空间还是有的
  • 阿霞:周末一起约看房呀
  • 大头明:售楼处美眉不错,哈哈
  • 董董:谁来点评下时代倾城这个盘?
3035人正在热聊郴州楼市

每日新鲜楼盘消息

精选特价优质房源

立即加入

为您推荐其他类似问题

郴州热门新盘

期望城市:

热门楼盘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