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了解下载吉林可以代办公积金提取吗?麻烦知道的朋友告诉我一下啊

热心网友 2013-11-14 浏览: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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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3-11-14

没有代办费用!!!只是你给担保公司缴付担保费!
你所提供的手续是在开发商那里领取申请表和借款合同.
上面有明确的地方让你贴附各项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款凭证等等!
以上的问题都不难,**主要是你要核实你的公积金账户缴存是否正常!!!
以免影响你的公积金办理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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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3-11-14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具体详解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第七条有关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职工可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一)享受本市廉租住房政策的;
(二)承租经济适用住房的;
(三)通过市场租赁方式依法租用住房,月房屋租赁费用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20%的。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职工,在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不足时,可以提取其配偶或同户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但须征得被提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人的书面同意。
第三条 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除提供本人的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外,还应根据情况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一)项的,应提供由区(县)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配租通知》和《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协议》;
2、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二)项的,应提供由区(县)住房保障机构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
3、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三)项的,应根据不同的就业状况提供家庭所有成员的收入证明、经市、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公有住房租用凭证》)和有效房屋租赁付款凭证。上述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包括以下几种:
(1)对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职工,应提供其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2)对于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或自由职业者,应提供当年度的纳税凭证;
(3)对于处于失业状态的职工,应提供其户口所在街道出具的职工家庭收入证明。
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申请提取配偶或同户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时,还需提供相互之间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或能够证明相互之间关系的户籍证明)和配偶或同户直系血亲出具的同意提取确认书。
职工本人无法亲自办理申请手续的,可以委托其配偶或直系血亲代办。代办人除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与提取申请人之间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及提取申请人的书面委托。
第四条 职工符合支付房租提取条件的,可每半年一次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各区、县公积金管理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申请人凭审核单到指定的建设银行办理提取和支付手续;不准提取的,受理机构应当说明理由。
第五条 提取金额以职工当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实际存储余额按十元倍数取整(账户保留十元以下)。
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一)项的职工,每月可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应超过租赁房屋的月租赁费用与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差额部分;
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二)项的职工,每月可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额度不应超过租赁房屋的月租赁费用;
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三)项的,每月可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额度不应超过租赁房屋的月租赁费用扣除家庭月工资收入20%后的差额部分,且每月**高可提取额度不超过1000元。
第六条 受理机构有权对申请人申报的证明材料及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对和审核。
申请人有义务事实提供并应接受受理机构的相关调查、核对和审核。
第七条 本办法由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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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3-11-14

不用公证!提取的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死亡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或户口为外地,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回外地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结清贷款的一次性提取


  提取的时间:
  购房提取需在产证办出后方可申请提取,同时职工自产证发证之日起有六个月的办理期限,超过六个月未申请提取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提前一次性结清贷款的提取,必须自结清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超过三个月未申请提取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提取的手续:
  职工申请提取首先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在审核后出具《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入管封存的职工应先到市公积金中心事务受理办公室或各区县公积金运用中心事务受理网点进行审核,由事务办或事务受理网点为职工出具《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然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建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审核通过后银行会将款项划转入您名下的建行活期储蓄存折。


  提取的材料:
  1、单位出具的《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3、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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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3-11-14

您好,在您符合提取条件的前提下,若本人不能到场,可由其配偶代领,需出具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本或结婚证,若本人及配偶都不能到场,可委托其他人代办,需出具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其他手续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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