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要开哪些?听说有很多。。。

热心网友 2013-11-24 浏览: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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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汉峰 2014-06-17

取住房公积金的材料
1.购买自住住房应提供的证明材料: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屋转让合同及契税完税凭证;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2.回迁、扩面住房的,提供回迁、扩面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等建房许可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
4.大修住房的,提供房屋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购买材料的发票
5.偿还产权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合同、借款担保合同和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或贷款结清凭证.
6.租赁住房自住的,提供租赁合同和房租发票.
7.离休、退休(退职)的,提供离休、退休(退职)证书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及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9.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10.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地重新就业的,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职工户籍证明
11.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提供困难家庭(低保、特困、困难)救助证.
12.出国、出境定居的,提供护照、户籍证明注销或国(境外)外定居证明.
1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死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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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汉峰 2014-06-17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材料
1.购买自住住房应提供的证明材料: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屋转让合同及契税完税凭证;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2.回迁、扩面住房的,提供回迁、扩面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等建房许可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
4.大修住房的,提供房屋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购买材料的发票
5.偿还产权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合同、借款担保合同和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或贷款结清凭证.
6.租赁住房自住的,提供租赁合同和房租发票.
7.离休、退休(退职)的,提供离休、退休(退职)证书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及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9.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10.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地重新就业的,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职工户籍证明
11.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提供困难家庭(低保、特困、困难)救助证.
12.出国、出境定居的,提供护照、户籍证明注销或国(境外)外定居证明.
1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死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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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伟伟 2014-06-12

购买自住住房应提供的证明材料: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屋转让合同及契税完税凭证;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2.回迁、扩面住房的,提供回迁、扩面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等建房许可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
4.大修住房的,提供房屋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购买材料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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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3-11-24

到公积金网站去看看,不麻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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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3-11-24

这个好办,如果你是非本市户口离职了,可以让单位人事把你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在住房公积金和管理中心。
然后你带上你的身份证、龙卡或者存折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支取。如果是本市户口,就要到买房或退休之类的情况才能提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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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3-11-24

提取时需准备以下材料:申请表加盖公司公章(第三方聘请加盖第三方公司公章); 离职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第三方聘请则向第三方公司递交离职证明);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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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3-11-24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材料


1.购买自住住房应提供的证明材料: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屋转让合同及契税完税凭证;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2.回迁、扩面住房的,提供回迁、扩面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等建房许可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


4.大修住房的,提供房屋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购买材料的发票


5.偿还产权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合同、借款担保合同和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或贷款结清凭证.


6.租赁住房自住的,提供租赁合同和房租发票.


7.离休、退休(退职)的,提供离休、退休(退职)证书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及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9.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10.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地重新就业的,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职工户籍证明


11.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提供困难家庭(低保、特困、困难)救助证.


12.出国、出境定居的,提供护照、户籍证明注销或国(境外)外定居证明.


1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死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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