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

153****0359 2014-02-10 浏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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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9958 2014-02-14

在西安,住房公积金只能以单位的名义集体申办,个人是不能以个人的名义单独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我为你摘录了西安的公积金有关知识,你具体可以看看下列住房公积金的基本常识,衷心希望你一切顺利!

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答: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及其所在单位每月按规定缴存,归职工个人所有的长期住房储金。
2:住房公积金的性质是什么?
答:住房公积金具有保证性、工资性、义务性、长期性四大性质。
3:什么是住房公积金的保障性?
答: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职工个人和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都归个人所有,专项用于职工构建住房,为职工提供了住房消费的**低消费保障。二是通过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可以有效的聚集住房建设资金,加快住房建设,提供住房供应水平,满足职工对住房的需求。三是通过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可以向职工个人提供住房公积金的贷款,解决职工购建房资金不足的问题。
4:什么是住房公积金的工资性?
答:住房公积金有俩部分组成,一是个人交存的部分,二是单位交存的部分,职工个人交存的部分归个人所有,单位为职工交存的住房公积金相当于单位发给职工的工资,是工资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即以住房公积金的形式给职工增加了一部分住房工资,从而达到住房实物分配、向货币分配的一种转换。
5:什么是住房公积金的义务性?
答:住房公积金是通过国家政策规定强制执行的,所有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按时、足额缴存,提取和使用须具备一定的条件,这是住房公积金的主要属性,也是住房公积金与银行储蓄存款的根本区别。
6:什么是住房公积金的长期性?
答:住房公积金是一种长期的住房储金,《条例》规定,每一个城镇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交纳住房公积金,无论工作有无调动,还是单位发生变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必须履行,并长期坚持下去。
7:退休职工是否要建立住房公积金?
答:退休职工之退休之日起不再交存住房公积金。
8:以购买住房的职工是否还要交缴住房公积金?
答:以购买住房的职工还要交缴住房公积金,其积累的资金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为无房户和困难户提供帮助,这是住房公积金互助性的表现。
9:为什么所有的单位都要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答: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化的一种形式。建立推行公积金制度,能起到集聚融通建房资金等作用,逐步用货币分配的形式取代住房的实物分配,促进住房机制的转变。所以,所有的单位都必须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10:职工交存的住房公积金在税收上用那些优惠政策?
答:职工按规定的比例交存的住房公积金记帐户所取得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同时免征利息税。
11:职工实行住房公积金后可以享受哪些利益?
答:职工有交纳住房公积金的义务,也享有相应的权利。
(1)职工有权要求其单位按时、足额为自己交纳住房公积金。
(2)职工有权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职工有权按规定支取、使用或转移自己的住房公积金。
(4)职工有权查询本人住房公积金的存储情况。
12: 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对象是什么?
答: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对象是指所有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它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团体及其在职职工。
13: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答:98年以前西安的住房公积金缴交比例为职工工资总额10%,其中单位和个人各缴职工工资总额的5%。从98年元月1日起,市级行政机关及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比例提高到职工工资总额的20%,其中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为本人工资总额的5%,单位为职工交存的比例为15%。从2000年元月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提高到职工工资总额的25%,其中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为5%,单位为职工交存比例为20%。市属企事业单位、中央部委所属及其它住西安地区单位,外商投资企业、合资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等参照比例执行。
14: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是多少?
答:住房公积金以职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总额为缴存基数。
15:住房公积金的缴交基数及月缴存额如何确定?
答:住房公积金的缴交基数计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总额=职工上年工资总额*12,缴交基数原则上一年核定一次,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年月平均总额*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和单位缴存比例分别于月平均工资总额相乘,其积相加)。
16:住房公积金从那一年开始缴存?现在开户是否需要缴交以前年度的公积金?
答:西安地区的住房公积金是从94年元月开始缴交。94年以前成立的单位现在开户必须按规定从94年元月开始补缴职工住房公积金,94年以后成立的单位,自成立之日起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17:职工住房公积金具体怎样缴交?
答:职工住房公积金由单位统一造册,先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设单位账户,再到中心指定银行开设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以后按月在指定银行缴存住房公积金,遇到人员变动和补缴,及时在缴存银行办理变更和补缴手续,未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的任何金融机构不得揽存住房公积金。
18:新设立的单位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缴交?
答:新设立的单位应当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
19:职工住房公积金没有足额缴存的单位不能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没有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不能享受以下房改优惠政策:
(1)不得办理单位的公房出售手续。
(2)不得办理单位职工集资建房及竣工的验评手续。
(3)该单位的职工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4)不得办理出售房屋产权证。
20:单位不给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的怎么办?
答:单位无正当理由,不给职工交存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除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21: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怎么办?
答:单位不按时或不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2:在什么情况下可申请支用本人账户的住房公积金?
答: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凭相关的证明材料,可申请提取其账户内的存贮余额:
(1)职工购买、翻建、建造,大修自住住房。
(2)用于偿还个人购房贷款本息。
(3)用于支付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的15%的部分。
(4)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的并已正式办理离退休手续的。
(5)职工到西安地区以外的单位就业或出境定居,并与原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6)职工在职期间去世,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
(7) 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23:职工在本市内调动,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应如何处理?
答:职工在原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应当至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将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新单位的公积金专用户。
24:职工调往外地(西安地区以外)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应如何处理?
答:职工在原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应当置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办理异地转移或提取现金。
25: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否支取?
答:可以支取,但需提供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和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有关证明。
26:出国、出境定居人员,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否支取?
答:可以支取,但须提供相关原件和复印件。
27: 职工死亡的,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该有谁领取?
答:职工死亡或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收遗证人可以提取其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但须提供死亡证明;无继承人也无收遗证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28:职工装修房屋是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职工装修房屋的不能提取自己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29: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程序有哪些?
答:(1)单位持营业执照(或注册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开户登记表和汇缴清册。
(2)按要求填写开户登记表和汇缴清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并开设单位账户。
(3)单位持以开过账户的开户登记表和汇缴清册到“中心”指定银行为职工个人开设账户,缴存住房公积金。
30:单位缓缴住房公积金的程序有哪些?
答:单位却因经济困难,需要缓缴住房公积金的,由单位提供其经济状况,公积金以缴存情况及缓缴原因的书面申请和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送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中心”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包管委会审批。
31:住房公积金帐户怎样管理?
答:住房公积金帐户实行三级帐户管理。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网点开设住房公积金帐户(一记帐户)在此账户下为缴存单位设立住房公积金存款专户(二级帐户),每个单位的公积金存款专户下设立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三级帐户),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等于单位住房公积金存款余额。单位也应设立一套相应的公积金单位帐及个人帐。,并以每年的七月一日与银行打印的单位及个人余额核对,银行帐与个人帐应当一致。
32: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年度是什么?
答: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年度是由上年度的七月一日到当年六月三十日。
33: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破产的,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答:(1)单位和并时,可将转出单位公积金帐户中职工个人公积金余额逐人销户,并以转移的方式转入并入单位的公积金帐户内,同时转出单位开具证明,对本单位的公积金帐户作销户处理。
(2)单位分离时,首先对新单位开设住房公积金帐户,将分离单位的职工逐人按原单位的公积金存储余额转入新单位开设的单位公积金帐户内,以后月份在新单位逐月正常缴存。
(3)单位撤销、解散、或破产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可暂时封存在原单位,待理顺所属关系后处理。
34: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如何处理?
答:可封存在原单位,也可转入档案托管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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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8215 2014-02-13

2、提供由转入地中心出具的证明原件,包含:转入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转入单位名称及职工个人公积金账号等;
3、职工本人办理的,需提供职工身份证原件;
4、单位代理人办理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5、委托其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办理转移公证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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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1228 2014-02-11

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支行变更办理流程如下:申请变更的单位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变更前的建行支行所在区、县的公积金业务受理网点办理缴存支行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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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2195 2014-02-11

一、单位登记
申报材料:
1、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登记表》(加盖公章)。
2、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1)属国家机关的,提供设立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单位代理人身份证;
(2)属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设立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单位代理人身份证;
(3)属企业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单位代理人身份证;
(4)属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供法人登记证书(或设立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单位代理人身份证;
(5)属其他组织单位的,提供设立文件(或机构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单位代理人身份证。
3、缴存方式为托收的单位,另需签订《杭州市住房公积金同城特约委托收款协议书(合同)》。
承诺时限:即时办结
职工登记申报材料:
1、新增登记:
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登记表》(加盖公章),同时提供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2、停缴登记:
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减少登记表》加盖公章),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
(1)职工离休、退休(退职)的,提供离休、退休(退职)证书或基本养老金审批核定表;
(2)职工调出本单位的,提供调动工作单位证明;
(3)职工辞职、解聘、辞退、开除的,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4)职工办理停薪留职的,提供停薪留职协议书;
(5)职工内退的,提供内退协议书;
(6)职工死亡的,提供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
承诺时限:即时办结,批量业务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补缴多长的看个人意愿。
1、漏缴补缴:
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漏缴补缴申报表》(加盖公章),同时提供职工劳动合同复印件。
2、少缴补缴:
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少缴补缴申报表》(加盖公章),同时提供职工工资清单及单位补缴说明。
三、
申报材料:
1、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其中,一次性住房补贴资金转至外中心的,转出单位需在《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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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8686 2014-02-11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办理程序:

一、单位登记应提供的材料

(一)国家机关需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事业单位需出具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其他城镇企业需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城镇私营企业需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外商投资企业及其经营性分支机构、办事处需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或《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民办非企业单位需出具民政部门核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需出具民政部门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单位填制的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单位登记表》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二、单位登记的程序:

(一)单位经办人预先填制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单位登记表》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携带上述相关材料到管理部办理登记手续。

(二)管理部接柜人员审核《单位登记表》中单位信息项目填写是否准确完整、单位名称及代码与所提供的资料是否一致、单位性质代码填写是否正确、单位证件号码是否准确无误、相关材料与表格填写是否相符、相关人员是否签字,审核《单位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填写是否准确完整,审核是否加盖单位公章、材料是否齐全及复印件与原件是否相符。

(三)审核无误后,管理部接柜人员将《单位登记表》的有关信息录入归集系统。操作完成后,系统自动为该单位生成单位登记号。单位登记号在系统内始终唯一,是单位在管理中心办理各项业务的标识。

(四)管理部接柜人员打印机制《单位登记表》一份,样式如下:

机打样式

单 位 登 记 表

年 月 日


单位基本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性质代码
单位证件名称 单位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证件号码
单 位 地 址 邮政编码
是否具备法人资格:o法人o非法人 单位预算代码
单位上级主管部门
单位电子信箱
单位应提交证件材料 □单位设立批准文件及复印件
□法人证书副本及复印件
□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其他(请注明)
受理结果 经审查,您单位提供的资料完整,我管理部对贵单位登记申请予以受理,受理时间为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您单位的登记号为: 接柜: 管理部盖章:

单位全称:

(五)机制《单位登记表》经单位经办人核对无误后,管理部接柜人员盖章退单位经办人,并将单位登记号手工标注在单位填制的《单位登记表》右上角处。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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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0932 2014-02-10

住房公积金不能以个人身份去办理的,如果可以以个人身份办理的话,你交的钱就是公积金的金额,说到底就是跟存银行一样的道理。
希望我的回复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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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8850 2014-02-10

目前,在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均可办理住房公积金卡,住房公积金卡采取单位集体办理的方式。职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卡的,需委托单位经办人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银行经办网点(以下简称缴存网点)按以下步骤办理:
(1)单位经办人到缴存网点领取申请资料,包括从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导出的职工基本信息电子数据、《住房公积金卡领用协议》、《住房公积金卡申请明细表》等。
(2)单位组织职工对电子数据中的信息进行核对,核对无误的,职工在《住房公积金卡申请明细表》上签字;核对有误的,需同时办理个人信息变更业务,将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中的信息更改正确。
(3)单位将职工核对并签字的《住房公积金卡申请明细表》、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电子数据等材料提交缴存网点审核。
(4)缴存网点对单位提供的纸质材料及电子数据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进行批量制卡。
(5)制卡成功的,职工到单位经办人处领取住房公积金卡以及配套的住房公积金对账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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