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适用房如何购买

48451123 2014-02-18 浏览: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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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咨询贷款买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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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治军 2014-03-14

**好的办法 就是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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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媛 2014-03-14

你可以咨询当地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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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中亚 2014-03-14

只要你的家庭年收入低于六万元,户口在北京,可以申请购买。
一、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凭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的证明文件、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卡、居民身份证,到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
二、需要贷款的,由购买人凭登记后的经济适用住房预售(买卖)合同,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应在登记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
三、买卖双方在房屋交付使用后的30个工作日之内,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办理房地权属证件。其中,购买本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由该单位统一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上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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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海 2014-03-13

你可以咨询当地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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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田田 2014-03-13

他到时会有放盘通知的,不是你想在哪里买都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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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戈义 2014-03-13

他到时会有放盘通知的,告诉你在哪个地方,不是你想在哪里买都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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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蓉蓉 2014-03-13

要看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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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娅娅 2014-03-12

不知道 这边只做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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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成根 2014-03-12

不知道 这边只做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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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官宏 2014-03-12

不知道 这边只做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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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丹 2014-03-12

他到时会有放盘通知的,告诉你在哪个地方,不是你想在哪里买都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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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晶晶 2014-03-12

不知道你在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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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0yiluoyuer0o 2014-02-21

他到时会有放盘通知的,告诉你在哪个地方,不是你想在哪里买都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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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renwori 2014-02-20

只要你的家庭年收入低于六万元,户口在北京,可以申请购买。

一、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凭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的证明文件、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卡、居民身份证,到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

二、需要贷款的,由购买人凭登记后的经济适用住房预售(买卖)合同,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应在登记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

三、买卖双方在房屋交付使用后的30个工作日之内,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办理房地权属证件。其中,购买本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由该单位统一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上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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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prmcm90 2014-02-20

你好!
是人均收入不超过6万元!以后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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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di15207 2014-02-19

北京户口,单身30周岁以上的,年收入在3万以下,可以去审核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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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78900 2014-02-19

要有当地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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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misandra 2014-02-19

北京市规定,申请人须取得北京市城镇户口满3年,2人申请的,要求家庭年收入3.63万及以下,资产27万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0平及以下,如果你们符合这些要求方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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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phccx 2014-02-19

不一定是要结婚的,年收入不超过6万是以家庭为单位的,买后超过了无所谓,因为现在很多人在买之前就超过了,只是一个形式而已。
但现在的审批制度已经改了,以后的审批是下放到各个区县,也就是说以后的审批会越来越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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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oooono sty 2014-02-19

申购程序

1、领表。申购人在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公告发布后,按户籍所在区到分局窗口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以下简称《申购表》)。

2、初审。申购人填写《申购表》,由申购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进行初审,证明其工作关系、个人收入、住房状况;申购人及其配偶无单位的,到户籍所在街道进行初审。

3、受理。申购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各分局窗口提交初审通过的《申购表》、申购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房证(住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其他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对申购人提交资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出具《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受理单》;不齐全的,不予受理。

4、复审。各分局窗口在40个工作日内对申购家庭的住房、收入及其他相关情况进行复审,复审符合条件的,具备申购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对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购人。各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协同做好复审工作。

销售程序

1、入围排序。对具备申购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的申购人,由市廉租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根据房源数量按照1 :1的比例进行公开摇号,确定入围名单及选房批次。公开摇号应当在市公证部门、监察部门及市民代表监督下进行,并依法公证。

2、入围公示。市廉租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将入围申购人名单、家庭情况及入围排序在《大连日报》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天。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当年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对象;对公示有异议的,由各分局窗口对申购人进行复查,确实不符合申购条件的,告知申购人。

3、公开选房。售房单位应当公开(预)销售房源情况。申购人按选房批次到各分局窗口领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单》,按《审批单》的选房日期到售房单位购房。

三、业务工作流程

市廉租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发布销售公告--à申购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分局窗口领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à申购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街道)进行初审--à申购人在规定时间内将初审通过的《申购表》、相关证明及复印件交到各分局窗口--à各分局窗口对申购人所提供齐全的相关材料进行查验,符合条件的,为申购人出具《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受理单》--à各分局窗口会同有关部门在40日内对申购人家庭的住房、收入及有关情况进行复审--市廉租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对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购人,进行摇号排序确定入围名单及批次--à市廉租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将入围名单及排序在有关媒体公示--à市廉租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为公示无异议的申购人出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单》,由各分局负责按批次发放--à申购人持《审批单》到售房单
位购房。

四、有关问题说明

1、申购人必须在审批单规定的日期内购房,在规定的日期内未选定房号的,待其余全部入围申购人选完后,方可再次选房。

2、新房源推出后,上次入围但未购房的申购人,在当年内不需重新审核,提出申请后,可与新申购并审核通过的申购人一起进行摇号排序和公示。

五、组织实施

整个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工作在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的统一领导下,由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市廉租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负责做好对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的初审工作,各分局窗口负责做好对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的受理和复审工作,局属档案馆、交易所、发证中心、房产管理经营公司等有关部门和产权单位负责向各分局窗口提供申购家庭住房状况及相关证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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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0QS0o 2014-02-18

这你只能先等等 通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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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ddythinking 2014-02-18

根据《关于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程序的通知》购买经济适用房程序大致可分为五步。
第一步:按类领表
申请人根据不同类别到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领取《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
第二步:填表领表
填写核定表的申请购房人,需核定家庭收入(6万元/年以下),此表交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没有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
第三步:核定总额
申请人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应在3个工作日内在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上核准盖章,并注明购房家庭**高购房总价标准。
第四步:登记备案
到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登记和备案手续。购房申请人需持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后的核定表,加上夫妇双方的户口簿(或居住证)和身份证原件,到办公窗口办理购房登记手续。
第五步:持证购房
申请人持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证件、身份证和审核通过的核定表,到自己看中的经济适用房指定地点登记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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