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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2012拆迁安置房面积如何计算

147****7392 | 2014-02-18 19:56:39

已有7个回答

  • 144****7815

    钱江新城和谐家园,复兴陕南人家

    查看全文↓ 2014-02-20 16:07:35
  • 154****8476

    拆迁安置房,每个地方的政策不一样,每个地方的赔偿都不一样。这个问你可以去你们村里面问问!

    查看全文↓ 2014-02-20 12:20:58
  • 153****6873

    ??????????????

    查看全文↓ 2014-02-20 09:49:29
  • 151****0444

    有两种方法,一是以产权证面积计算,二是以实际测量面积计算

    查看全文↓ 2014-02-20 09:13:28
  • 147****4365

    这个看每个地方政策的不一样的

    查看全文↓ 2014-02-19 14:14:32
  • 137****4718

    这个问题比较专业,**好还是去相关部门咨询

    查看全文↓ 2014-02-19 09:53:40
  • 148****2877

    这个问题要按国家的政策来

    查看全文↓ 2014-02-19 09:49:19

相关问题

  • 需要的手续:一、 购房人及配偶,产权共有人及配偶均需持以下证件:1、身份证明(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2、婚姻证明(未婚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法院离婚调解书\离婚判决书等)。3、户口证明(户口本、集体户口页、户籍证明等)。4、工作证明(工作收入证明、银行流水明细,贷款需要)。5、购房合同。二、售房人及配偶,产权共有人除上述资料外(工作证明除外),还需增加1、《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2、购房契税发票、完契证明、不动产发票等。个人拆迁安置房转移过户程序1、先给该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然后才可以进行过户,办理房产证的条件是房产住满5年。办理房产证后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进行过户。流程如下:先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当地房地产交易核心可买到),在合同里面都写明你们双方的约定,比如怎么付款,分几次付款,是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2、申办材料: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拆迁安置协议。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测量分户平面图。如被拆迁人死亡,应提供死亡证明和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购买拆迁安置房,其办理手续与普通商品房是一样的,但**重要的是拆迁安置房,很难有土地证,一般拆迁安置房是划拨土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划拨土地房屋是不能买卖的,但也可以向国家交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进行出售,但必须要符合当地拆迁安置房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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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来说,普通的多层住宅楼在没有地下设备用房、没有底层商铺、底层架空的情况下,公摊的系数约在10%-15%;带电梯的小高层的住宅,公摊的系数约在15%-20%;高层的住宅相对更高一些,约在20%-25%。公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各套 ( 单元 ) 的套内建筑面积乘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得到购房者的应合理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建筑面积-实用面积所谓的公摊系数,也就是房子的得房率。得房率标准如下:1、高层的塔楼住宅(75%——78%),公摊系数为(22%——25%)2、高层的板楼住宅(78%——85%)3、小高层的板楼住宅(85%——88%)4、多层的住宅(88%——95%)得房率=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 套内墙体面积 阳台面积)÷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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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安置房**初是没有房产证的,但人可以到相关房管部门办理安置房的房产证。2、在办理房产证后,即补缴了土地使用金后,安置房就变成了商品房。3、此时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也就是说此时的安置房的产权与一般商品房的产权是一样的。4、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那么取得房产证后,安置房的产权为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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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城市的规模的扩大,城市拆迁的速度也在加快。于是拆迁安置房也就有了市场。但毕竟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房不同,且动拆迁安置房买卖大多不能一次性将一切手续办理完毕,其后续手续通常要出售方配合办理,这就为以后的纠纷产生留下隐患。因此如何购置拆迁安置房?怎样才可以有效的维护交易双方的利益,就成了一些人的关注问题。下面作一简要分析。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埔江两岸进行的世博动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拆迁,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因此购置拆迁安置房首先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质,一般来说对已经竣工的安置房可以查询其“五证”,或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产权资料等。不同类型的拆迁安置房,交易双方承担的交易风险有所不同。第一类动拆迁安置房,由于交易时间长,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往往买家需要承担极大的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房价上涨后家卖方有意反悔,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如果是购买还没定位的安置房风险就更大,买卖双方虽然可以知道房屋大致的坐落位置,但无法确定建好后安置房的具体结构、朝向、小区环境等,办理过户等手续时间也会更长。因此在购买此类房产时,签订一份有效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买卖合同就显得至关重要。买卖合同除了要具备一般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外,还需要对房屋的增购等费用的支付方式,迟延交房等都作出明确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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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婚后被拆迁,分得拆迁安置房的情况。  这里又分两种情况,根据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采用的回迁安置方式的不同,一种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行“拆一还一”取得的回迁房,这种情况应当认定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它只是婚前个人财产形式的一种转化,如果在拆迁安置过程中,因增购面积而夫妻二人缴纳了部分费用,这部分费用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出资,在确定房屋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同时应当将缴纳费用的一半予以返还另一方。  另一种情况是,被拆迁房屋是集体土地性质的,安置时“按人头”计算面积的,夫妻双方当然对于自己享有的安置面积享有一定份额。而对于增购面积,如果用被拆迁房屋的面积进行折抵的,属于被拆迁房屋所有人一方;如果是夫妻二人缴纳部分房款购买的,二人对于增购面积均有份额;属于“折抵与现款”相结合的,要确定相应的比例再进行分割。  2、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安置时“按人头”计算的,只要二人均享有了拆迁安置面积,那么夫妻双方对于回迁房屋产权享有一定份额,而不论回迁房屋登记在父母名下或是夫妻一方名下,如果是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如果父母没有明确表示是对一方的赠与,应当视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那么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拆迁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被拆迁房是夫妻双方婚后所建或购买的,所得回迁房当然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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