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的朋友准备买房,售房主所售的房屋还未取得大产证,已办房屋预售合同,在房屋中介手里。我朋友和售房主已签协议一份,先付40%,等房产证拿到后,再付剩下的60%。若有违约,赔偿违约金2万。现在售房主后悔,觉得房屋售价太低,要求我朋友一次将所有款金付清,并提出房屋有他父亲的份额,他父亲不同意。我朋友准备对款金一笔付清即可得房屋做出公证,若售房主在拿到所有款金后后悔要赔偿房价的15%。请问公证处是否予以公证?整个过程是否有不妥? 谢谢。

148****7607 2014-04-19 浏览: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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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1981 2014-04-19

你好! 你朋友购买的是期房转让的行为(俗称香港妙楼花),若售房主所称该房有他父亲的份额是事实请小心为好,**好征得他父亲签字同意。
我们建议这种期房转让**好是也房产公司直接签订房屋预售合同的转让协议(这样也可以免交一笔房屋转让手续费及契税),切记。
公证后的效力不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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