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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约定日期不交房又不赔偿违约金,该如何处理?

157****3318 | 2014-05-29 11:23:21

已有6个回答

  • 153****8250

    你好,这种情况不属于不可抗因素啊!您可以找专业的律师对开发商解决!

    查看全文↓ 2014-05-31 11:50:08
  • 135****1400

    逾期交房违约金一般都是约定按日计算。

    查看全文↓ 2014-05-31 09:03:59
  • 156****8823

    在你和业主签订三方合同的时候 业主是不是跟租客说好了到了8.30日就不在续约的问题。这种小事情 可以协商。没得必要向法院诉讼的!喊中介公司给你们3方协调一下!

    查看全文↓ 2014-05-30 14:23:23
  • 157****5001

    九问律师网魏瑞彪律师认为: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应当按合同约定的执行,但如果违约金约定的过高,即超过损失的30%,对方可以要求法院适当调低违约金,由于不知道你们的购房款是多少,所以无法计算你们的违约金是否过高,但对方要求按利息计算无疑过低,至少也应当按同期银行利率的4倍计算。

    查看全文↓ 2014-05-30 09:05:52
  • 153****8412

    可以找中介公司协调,如不行可带上当时签定的房屋买卖合同向法院诉讼。

    查看全文↓ 2014-05-29 18:36:25
  • 146****4665

    通常赔偿金都写在合同里了(网签合同)一般违约金都是房款的万分之0.5

    查看全文↓ 2014-05-29 11:44:34

相关问题

  • 九问律师网魏瑞彪律师认为: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应当按合同约定的执行,但如果违约金约定的过高,即超过损失的30%,对方可以要求法院适当调低违约金,由于不知道你们的购房款是多少,所以无法计算你们的违约金是否过高,但对方要求按利息计算无疑过低,至少也应当按同期银行利率的4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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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违约金是购房合同的重要条款内容,通常后期如有争议会以合同约定为准,但有时买卖双方都没约定违约金。如果出现违约时,又该如何处理呢? 一、买房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怎么办 买卖合同中的违约主要表现在:一是一方无正当理由不交或不收货;二是一方无正当理由不适当履行。 (一)卖方不履行 按照客观的计算方法,损失额的计算应以货物的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标准,在以客观标准计算损失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这一标准仅适用于合同标的物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如果合同标的物的价格是在不断下跌,那么买方就不存在损失赔偿的计算问题。当然,如果违约行为给买方造成了其他损失或合同订有违约金条款,买方仍可要求赔偿或要求支付违约金。 二是作为计算损失额依据的市场价格一般应是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如果履行地没有市场,难以确定客观的市场价格,在此情况下,应当以买方**容易购买替代物的地点的市场价格加上合理的运输费用作为计算损失额的依据。 三是在计算损失额时,还应考虑各种受害人应节省的费用和应减轻的损失。因为违约发生以后受害人负有减轻损失的义务,如果没有尽到这一义务,就应自行承担这一部分损失,从而应将不合理扩大的损失从损失总额中扣除。 四是假如买方订立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将该批货物转卖于他人,并且在该合同签订以后与他人订了转售合同,那么,可以根据转售价与合同之间的差额来计算损失。这是因为,既然买方又与第三者订立了转售合同,那么转售价格与合同价格的差额就是他应该得到的利益。这种利益可能高于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的差额,也可能低于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的差额。在违约发生以后,买方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他实际遭受的主观损失,便应该允许买方依此主观计算的方法来相应赔偿。 (二)买方拒绝接受 依客观计算方法,应按合同价格与违约时的市场价格来确定卖方遭受的损失,这一点与卖方不交货的计算方法相同。当然,如果货物价格在不断下跌,一般没有可得利益的损失,就不能以价格来计算损失额。 二、购房违约金的计算标准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一般原则:按合同约定来处理。如当事人能举出证据说明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具体数额,则违约金按是否超过损失30%为限来进行适当调整。

  • 买房子可以说是老百姓的生活中的大事了,但是房屋买卖中会经常出现违约的情形,在购房者这一角度来看,违约主要集中在房款支付方面。购房人的违约,主要在于逾期支付购房款。由于购房者伟仔规定时间内支付房款,实质上逾期付款的一段时期内,相当于是由售房者为购房者垫付了这笔费用,这就形成了购房者在这段时间内对售房者资金对占用,理应向售房者支付一定对数额的费用。逾期付款会产生违约金,但具体需要支付多少违约金,主要视双方之间的合同而定。关于违约金的数额,实践中大部分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但是也有一些合同中未作此约定。在房屋买卖合同没做约定的情况下,法院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来确定违约金的数额。法律依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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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商延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购房人可以要求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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