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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套房**新贷款政策**比例提高多少

144****6497 | 2016-05-11 16:2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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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1****8786

    近日有市场传言称,二套房贷款政策或进行调整,新国五条刚推,细则中明确提及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可根据城市人民政府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比例将从目前的6成上调至7成,而利率也将由1.1倍上调至1.3倍。但是各个银行表示目前并未接到通知,现在二套房贷款政策仍按照“二套房贷款**6成以及1.1倍的利率政策”执行。 贷款期限五年以上的二套房贷款年利率应为:7.48% 二套房的认定标准 2010年6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公布的《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中确定了二套房认定标准: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银行认定为二套房的七种情况: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详解:根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详解:根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是属于二套房的,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如果按过去政策,未成年时的房产只要没贷款,再申请房贷[2]不算二套。 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详解: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详解: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5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详解: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房贷记录,不论房贷是否结清、房产是否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6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详解:夫妻双方结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现在,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而结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单身证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7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详解:只要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房贷记录,那么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一方,另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这使得很多试图通过"假离婚"来规避二套房新政的想法也付之东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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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少改善型购房群体常常问到北京二套房**比例是多少?今年四月,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对住房贷款**比例提出要求,要求北京二套房**比例提高至7成。 关于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差别化政策的通知 京房公积金发〔2013〕10号 各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精神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13〕17号)要求,更好解决职工基本住房需求,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十三次全体会议决议,现就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以下简称贷款)差别化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借款申请人资格审核 在继续按照规定调查借款申请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和个人住房贷款记录的基础上,进一步审核借款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情况。通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及其他尽责调查,查询借款申请人无住房记录、无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无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记录的,为首套自住住房。 二、北京二套房**比例 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10]83号)的规定。借款申请人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贷款,其贷款**款比例不低于70%。对于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无房,但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查询,有1笔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或1条购房提取记录,符合第二套住房贷款条件的借款申请人,仍执行贷款**款比例不低于60%的政策。 三、合理确定借款申请人的贷款额度 (一)根据借款申请人的月收入确定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每月偿还贷款后,保留的人均生活费不得低于北京市的基本生活费标准。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低收入借款申请人,贷款额度可不受月收入限制。 (二)借款申请人购买政策性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个人信用等级为AAA级,贷款**高额度上浮30%;个人信用等级为AA级,贷款**高额度上浮15%。借款申请人购买第二套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非政策性住房,贷款**高额度不再上浮。 四、限定借款申请人的月还款额 (一)借款申请人月还款额在不低于贷款月**低还款额的基础上,原则上应不低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二)借款申请人人均月收入超过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含)以上的,其月还款额原则上应不低于其月收入的50%。 (三)借款申请人在借款期间出现收入降低、生活困难等情况,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后可以下调月还款额,但不得低于贷款月**低还款额。 五、调整借款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要求 借款申请人原则上申请贷款前12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购买政府部门审批的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原则上应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申请贷款前6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六、加大住房公积金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 缴存职工有违规提取、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行为,不享受贷款额度上浮等差别化优惠政策。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存在严重违约记录的,视情节轻重下调其贷款**高额度或拒绝受理其贷款申请。 对于单位或职工采取伪造材料、弄虚作假等方式骗取贷款,或贷款后无故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或贷款存续期间发生违约,经多次催收仍处于违约状态且无正当理由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采取取消贷款资格、提前收回贷款等处罚措施,并将不良行为记入相关信用记录中。 七、执行时间 自2013年4月8日起,借款申请人所购住房通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地产交易系统完成网上签约的,其贷款业务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〇一三年四月七日

  • 二套房贷**款**低标准“一刀切”已经形成模式,而首套房**款分地区差异化执行的道路正在摸索中。不久前,北京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比例提高至70%,长沙情况如何?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处处长苏海燕昨日表示,长沙目前的公积金贷款政策仍按照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政策执行,“长沙目前的公积金政策对抑制投资投机型需求有明显作用,因此政策近期不会有变化,除非住建部出台公积金新政策。” 按照长沙3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职工家庭已有一套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含)以下住房,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贷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若职工家庭已有一套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上住房,再购买第二套住房时,则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在贷款额度上,长沙的政策为按照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和缴存额情况测算,但不得超过**高贷款额度50万元。计算公式为:可贷额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可贷额度按“可贷额度公式”测算低于20万元的,其住房公积金**高贷款额度按20万元核定。

  • 沈阳公积金贷款买二套房**也六成 新闻背景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会议提出的一系列措施被称为“新国八条”。 对于国务院26日出台的楼市调控“新国八条”,沈阳已有一家银行开始执行,其他大多数银行还在“等通知”。 而随着商业贷款的门槛提高,用公积金贷款买二套房,**也要提高到六成。 沈中信银行开始执行新政 就“新国八条”的实施时间表,记者联系了在沈的九家银行,其中八家银行表示,“暂时没有接到任何通知,仍继续执行二套房**40%~50%的标准。” 光大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估计会在近几天接到消息。” 目前开始执行新标准的是中信银行,该银行信贷部黄经理表示:“我们从今天起已经开始执行新的政策了。并且只要是到昨天(26日,编者注)为止未签贷款合同的,二套房**和利率就会按新政执行。” 对于执行新政的时间节点,银行大多表示,放贷是以贷款合同签署日或网上签约、房产过户日等节点为新旧政策执行界限。 “对于二套房的界定,银行主要还是看信贷记录。”中国银行沈阳沈河支行理财经理宋岩秋说,“如目前拥有两套房产,其中有一套是贷款买的,当卖掉其中一套再贷款买房时,属于二套房;如果前两套都是贷款,卖掉其中一套房,再贷款买房就属于第三套住房了。” 公积金贷款**也是六成 商贷门槛提高,公积金贷款是否也要跟着增加**了?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给出了十分肯定的回答:“我们也要按照60%来执行,二套房的**比例比以前提升10%。预计会在春节之后开始具体执行。” 沈阳经济区公积金异地贷款管理部商主任表示,“对于外地人贷款,我们也将按照二套房**60%来实施。上面政策动,我们就会跟着动的。”本报记者 杨孟渝 高层动向 国务院办公厅:各地要在一季度公布房价控制目标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 通知要求,2011年各城市 (论坛 新闻)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2011年,全国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1000万套。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健全准入退出机制,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努力增加公共租赁住房供应。要研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中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租赁住房,并持有、经营,或由政府回购。 通知指出,在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中,要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到应保尽保。今年的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原则上不得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供应量。大力推广“限房价、竞地价”方式供应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房价高的城市要增加限价商品住房用地计划供应量。要依法查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对房地产开发建设投资达不到25%以上的(不含土地价款),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土地及合同约定的土地开发项目。 专家声音 易宪容:新政明确房子是消费品而非投资品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易宪容: “新国八条”与原来的国十条相比,有新意,体现在这一次进一步明确了住房市场的发展宗旨是解决城镇居民的住房条件,说明房地产市场是一个消费为主导的市场,而不是投资市场。 在这个前提下,把房价合理水平确定在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上,并要求各地方政府根据这个标准来确定不同地区的房价水平。由此解决了此前一直争论不休的房地产市场定位问题,例如住房到底是什么产品,是投资品还是消费品,是为了投资赚钱还是满足居民的基本居住条件,这一次都有了比国十条更明确的答案。 通过政策调控方向可以看到,住房是消费品,政府严厉遏制与打击住房投机炒作。 “新国八条”出台反映了当前国内房地产市场面临的问题太纠结、太严重,也说明了政府对存在的问题有清醒的头脑,有决心来调整。 知名财经评论员叶檀:从宏观经济走势上看,目前是稳定2011年预期的关键时期,也是经济结构调整的关键年份,同时通胀预期还比较高。但目前的房价上升与房地产投资的相对高回报,却使得流动性更容易流入房地产市场去投资,这无疑会加大经济结构转型的成本和风险,从这个角度上看,“新国八条”是及时的,方向性很好。 买家动向 换房难了 买房更愿“一步到位” 楼市几轮调控,购房者明显感觉到“换房越来越难了。” 刘小姐是某广告公司的创意总监,在新国八条出台后,她很纠结:现在我手里有20万,原本想跟男朋友先买个七八十平的小户型,攒个两年换套大房子。现在看要重新打算了,5年内换套大房子,按照现在的**至少需要40万以上,以我们的收入几乎不可能,倒不如再借点钱一步到位。 家住于洪新城、准备为儿子换学区房的的王女士也懊悔不已:自己的房子还未满5年,还是130多平的大户型,现在要想卖出去更难了。如果当初对自己的第一次购房机会更为谨慎和理性,就不会造成今天这样的局面了。 东方欧博城营销总监林瑞表示,在住房购置受限及转让成本加大的情况下,“终极置业观”还是应该提倡的。品质好、配套齐全、具有地段优势的综合性价比高的房子预计会越来越被购房者认可。 万锦地产副总经理汪渝也认为,终极置业者可能会因此轮调控增加,但小户型投资、购买者也不会因此骤减。 业内看法 沈二手房市场看淡新政 “新国八条”规定,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销售收入全额征税。 许多人担心,转让费用的增加,会影响到沈阳二手房市场的交易量。 二十一世纪不动产浑南店经理王迪表示,影响是肯定会有的,但作用不会很大。“从目前沈阳二手房交易市场情况来看,还是以刚性需求为主。这部分刚性需求不会因为增加了几万元的费用就消失。” 王迪说,政策只会对二手房市场中的投资性购房产生影响,会减缓他们步入市场的脚步。“沈阳二手房市场中,投资比例大概占到20%左右,并未成为需求的主流。因此,总体来看,不会对沈阳二手房交易市场产生太大波动。” null

  • 二套房**比例降低了,要换大房子的确实会减轻不少压力。二套房,**低**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  政策未明确贷款利率 上浮仍难免 二套房商贷**降至**低4成,银行个贷部门如何反应呢?记者昨致电省会多家银行的个贷人士,被告知“消息来得太突然,且下调幅度比预期更大,算是一个利好消息。有银行个贷人士透露,新政策中虽明确了二套房**将下调,但贷款利率并没有明确,参考银行的同行做法,利率上浮仍难以避免。具体上浮多少,则要看购房人的资质、征信等综合情况。 那些和二套房政策有关的事 2010年4月17日 《国十条》规定: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同时,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 2011年1月26日 “新国八条”要求: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2014年9月30日 央行、银监会“9·30”政策对“二套房贷”松绑:市场普遍称为“认贷不认房”,但此次二套房的**比例依然未变。 2015年3月30日 央行、住建部、银监会三部门联合发布新政: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低**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