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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套房商业贷款**是否提至七成?哪些城市将二套房商业贷款**提高到7成了?

156****6595 | 2016-05-30 16:4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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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8****4647

    目前二套房商业贷款**是否提至七成?哪些城市提高到7成了?据悉,目前北京二套房商业贷款**已经提高到了七成。具体文件如下: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关于调整北京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 银管发〔2013〕116号 各国有商业银行北京市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在京营业机构、各城市商业银行北京分行、北京银行、北京农商银行、辖内各村镇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辖内各外资银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精神,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银发〔2011〕66号)有关规定,按照北京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现就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商业银行应进一步强化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借款人资格审核,严格按照规定调查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和借款人征信记录,严禁向不符合信贷政策的借款人违规发放贷款。 二、对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家庭,继续执行**低**款比例30%的规定。 三、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款比例不得低于70%。 对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中显示无房、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有一笔住房贷款记录、第二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家庭,仍执行**款比例不低于60%的政策。 四、继续暂停发放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五、我营业管理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商业银行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进行督查。 六、首套住房贷款、第二套住房贷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的认定标准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10〕83号)规定执行。 七、自2013年4月8日起,借款人通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地产交易系统完成网上签约所购住房,其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八、本通知未明确事宜继续按照现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201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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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是,有问题可以咨询我,联系电话151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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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套房的几种情况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购房3、个人名下有全款或贷款购买了住房,再购房4、婚前一方曾经全款或贷款了住宅,婚后再购房

    全部4个回答>
  • 你都说了是听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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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调整的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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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套房商业贷款政策为**不低于50%,利率维持基准利率或是上浮10%。 商业贷款又称个人住房贷款,是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和住房储蓄银行,为城镇居民购买自用普通住房提供的贷款,执行法定贷款利率。 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是银行用其信贷资金所发放的自营性贷款。具体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购买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时,以其所购买的产权住房(或银行认可的其他担保方式)为抵押,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而向银行申请的住房商业性贷款。(抵押贷款是商业性贷款中的一种贷款方式)。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是我国公民因购买商品房而向银行申请的一种贷款,有关银行规定,凡符合下列两种情况之一的,即可申请贷款品种:一是参加住房储蓄的居民;二是住房出售商和贷款银行有约定,由房地产担保企业为居民购房贷款向银行提供提保。 二套房商业贷款 贷款程序 1、贷款申请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北京市城镇居民及在北京常驻的有居留权的外埠居民、境外、国外公民,申请贷款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有合法的居留身份; 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 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保证人为其担保; 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提出借款申请时,在建行有不低于购买住房所需资金的30%的存款,若已作购房预付款支付给售房单位的,则需提供付款收据的原件和复印件; 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2、所需材料 借款人到建设银行经办机构或已与建设银行签订"合作协议"的开发商处填写个人住房贷款借款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或其它有效居留证件; 职业和收入证明; 购房合同或意向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占房价款30%的首期付款证明; 建设银行经办机构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3、办理手续 建设银行经办机构或建设银行委托的律师事务所(或公证处)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进行调查。 建行经办机构对借款人的申请进行审批。 借款人开户、领储蓄卡并签订借款合同。 办理抵押、保证、质押和保险等有关担保手续。 借款合同生效,资金划入开发商账户。 4、借款人偿还贷款 借款人在借款期内每月以相等的月均还款额偿还银行贷款本金和利息。 借款人可选择计算机自动扣划或到贷款银行联网储蓄所还款两种方式按月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5、借款合同的变更或终止 借款合同需要变更的,必须经贷款经办行、借款人及有关各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签订变更合同。 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财产继承人、监护人或受遗赠人继续履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的,应签订新的借款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 借款人按合同规定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后,抵押物或质物返还抵押人或出质人,借款合同终止。 农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指借款人购买农行指定的经济适用住房并以其所购买的房屋作抵押担保,向农行提出贷款申请用于支付部分购楼款,并按月还本付息的消费贷款业务。贷款额可达房款的70%,期限**长可达20年,利率一年一定。 办理程序 1.借款人与开发商签定购房合同的同时交付30%购房款; 2.将有关资料交律师事务所审查; 3.银行收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审核同意后,与购房人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保证合同; 4.根据有关资料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及房屋保险、合同公证手续,并发放贷款。 5.借款人采用等额偿还法办理还款。对未偿还贷款本金,借款人可一次偿还,提前还款当期仍计收利息。不收取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