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维修基金是什么 如何缴纳和使用?

热心网友 2017-02-24 浏览: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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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7-02-24

房屋维修基金是否可以用到他处
建设部的管理办法规定:维修基金闲置时,除可用于购买国债或者用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范围外,严禁挪作他用。令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专项维修资金,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数额2倍以下的罚款;物业管理企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情节严重的,并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房屋维修基金由谁管理
按照建设部、财政部1998年联合出台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共维修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公共维修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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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7-02-24

这些情况不能动用房屋维修资金
对于一些地理位置偏远的小区,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核心及专户银行工作人员深入小区一线,在收房现场上门为业主办理维修资金交存手续,方便业主交存房屋维修资金,保证业主维修资金的交存安全,解决了业主的实际困难。
当前,有个别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将业主维修资金代收后,未及时转入专户,致使业主维修资金游离于维修资金专户之外,对业主交存的维修资金安全造成了极大危害,业主房屋过了保修期无法及时得到维修,造成房屋居住安全隐患,业主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同时还存在维修资金被挪用的风险。房屋维修基金
房屋维修资金管理核心特别提醒,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专项维修资金足额存入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代收专项维修资金。开发建设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规定将代收的维修资金转入专户的,由物业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转入专户,对拒不转入专户的,处维修资金总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

这6种紧急情况可申请使用房屋维修资金
(一)屋面、外墙防水损坏造成严重渗漏的;
(二)楼体单侧外墙饰面1/5以上面积有脱落危险的;
(三)电梯出现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要求对电梯维修和更新、改造的;
(四)消防系统出现功能障碍,消防管理部门要求对消防设施设备维修及更新、改造的;
(五)高层住宅水泵损坏导致供水中断的;
(六)专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

对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以下几种情况不能动用维修资金
(1)依法应当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
(2)依法应当由相关单位承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
(3)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因人为损坏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需的修复费用;
(4)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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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7-02-24

房屋维修基金比例缴纳如何
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
哪些情况可以使用房屋维修基金
房屋维修基金是用于公共部位和物业公共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中修、更新、改造工程。公共部位是指物业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储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公共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水箱、加压、电梯、天线、供电线路、公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维修基金如何申请使用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维修资金的使用,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由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建议,无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
2、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3、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4、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业主持有关资料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列支。
5、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维修资金的通知。
6、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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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7-02-24

什么是房屋维修基金
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房屋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
业主应当在房屋交房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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