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商品房是什么意思

热心网友 2017-03-23 浏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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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7-03-23

土地是国有的,不能买卖,你买了房子,70年是你的使用年限,但是70年之后国家也不会收回的,如果70年后当地政府或者有关单位要征用您所在地方的土地,一样也会按照拆迁补偿办法来给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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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7-03-23

商品房产权年限70年并不是房屋所有权年限,而是你房屋所在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这从房产证上土地使用性质是出让就可以看的出来。只要交纳了土地出让金,就可以使用相应年限。
1.房产证上会注明年限的(包括**后土地使用年限)。
2.到期了如果房子还在.只用补交地税就可以了。因为土地的使用年限到了。但房子还是属于你的。
3.如果房子要拆了。政府会重新给你重新分配。使用年限也是重新计算的。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实行国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权。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而所购买的房产只要拥有合法的产权证,就是个人的私有产,只要房产还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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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7-03-23

这其实是中国比较特有的土地权和房屋权分离的情况。所谓的70年是指普通住宅用地国家出让的权限不是所有权,是使用权,就是说把地借给开发商用70年。但是地上的附着物,即你的房产所有权益是全部属于你的。不过过了100年还是200年如果房子还在没有坏也是你的。
如果你的房子,土地年限到了,并且房屋还持续可用,一般情况下,你可用继续使用你的房屋,但可能遭遇国家让你补交土地出让金的情况。这个情况目前还没有任何人遇到,但相信国家应该不会收费很高。还有一种情况,就是那时国家对该土地进行了重新的规划,比如要收回土地另作他用,从理论上来讲,国家应该赔偿你的房屋,因为土地虽然是他的,但是房子是你的,就好像现在国家占用了农民的菜地或者别的什么,都是要赔偿一样,虽然土地都是国家的。基本上就是等于你被拆迁啦。
但是因为你不具备土地所有权,如果你的房子刚好在70或者不到70年就倒塌无法居住啦,那么有可能国家就可以不用什么花费自然收回该土地啦。如果土地是私有的,这个时候你是可以自己再盖。不是私有,可能不能再盖啦。
不过说到底这个是谁都没有遇到的新问题,相信到时候国家会有比较具体的措施出台。貌似我们建国都不到70年,商品房更是近20年的产物,所以暂时不用担心,还有好几十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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