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工程
(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内如带有部分楼层者,亦应计算建筑面积。
2.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如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当高跨为边跨时,其建筑面积按勒脚以上两端山墙外表面间的水平长度乘以勒脚以上外墙外表面到高跨中柱外边线的水平宽度计算;当高跨为中跨时,其建筑面积按勒脚以上两端山墙外表面间的水平长度乘以中柱外边线的水平宽度计算。
3.
多层建筑物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其底层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者按外墙水平面积计算。
4.层高在2.2m以上的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出入口的建筑面积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的水平面积计算。
5.跃层式底层车库按外墙上口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6.加以利用的深基础地下
架空层,层高超过2.2m时,按
架空层外围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7.坡地建筑物利用吊脚作架空层加以利用且层高超过2.2m时,按围护结构外围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8.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回廊部分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9.图书馆的书库按书架层计算建筑面积,书架层是指书库专用于搁放书架的自然层。
10.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11.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围护结构水平面积乘以实际层数计算建筑面积。
12.建筑物内的技术层(如:设备管道层),层高超过2.2m的,应计算建筑面积。
13.有柱雨篷按柱的外边线所围的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独立柱雨篷按顶盖水平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4.有柱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单排柱、独立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5.突出屋面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6.挑廊、封闭式阳台、凹阳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挑阳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7.建筑物墙外有顶盖和柱的走廊、檐廊按柱的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无柱走廊指挑廊下底层或架空通廊下底层阶沿高度大于400mm作为主要交通道的廊;无柱檐廊指建筑物出檐下阶沿高度大于400mm且作为主要交通道的廊。
18.建筑物间有顶盖的架空通廊,按通廊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顶盖的架空通廊,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9.有盖的天井不分层高、自然层多少,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20.室外楼梯均按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21.跨越其它建筑物、构筑物的高架单层建筑物,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多层者按多层计算。
22.突出墙外的落地橱窗或落地窗,按投影面积计算全面积,不落地的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23.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门斗、眺望间、观望电梯间,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24.建筑物变形、沉降缝等,凡缝宽在300mm以内者,其缝宽按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