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遗失怎么办

热心网友 2018-05-31 浏览: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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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8-05-31

首先是要原业主的身份证原件去当地国土局进行档案登记,找出原证的房产证号、宗地号、登记价格和日期,国土局会给出相关证明。其次是在有影响力的报纸上进行遗失声明.要记住登报的时间和具体内容。再次是去当地国土局申请补办。具体时间是每个城市都不一样的,在深圳关外是在90天左右,但也有更长的时间的。
具体步骤如下:一.备件申请
1.你到当地房地产管理局以书面申报权证遗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积,所有权来源情况及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
2.带上户口簿,你的身份证明文件.
3.填写遗失房地产证的具结书.
4.带上上述资料到”遗失契证台”办理.
二.备案查档
1.缴纳查档册费后,由房地局发出临时收据.
2.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
三.登报声明
1.房产管理局对申请遗失事项校核后,会出具证明给你到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登记手续.待”遗失声明见报后,你就持报和临时收据到房管局交给原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没有异议者,你就向测绘所申请勘丈.
四.勘丈入册
1.由测绘所勘丈,绘图.
2.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
五.登记审查核准
由房管局负责初审,复审,审批.
六.缮证发证
若经审批同意补发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向你发领证通知,你就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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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8-05-31

可以补办

房产证补办流程   

1、 开具遗失登记申请表   

如果丢失的是商品房房产证,可以找物业公司出具遗失证明;如果丢失的是房改房房产证,则需要到房改单位开具遗失登记申请表。   

遗失申请表的内容包括详细地址、房屋面积、房产证号以及房屋产权人的相关信息等。   

2、 到房产档案馆查档   

房屋产权人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到房管部门查询房屋档案(需交查档费),房管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会根据房屋的信息开具公告。   

3、 登报作废原房产证   

接下来须持遗失证明和房管部门开具的公告到当地日报刊登遗失证明。   

4、 补办新证   

登记一段时间后(各地有不同要求),房屋产权人需要持报纸原件、身份证原件和测绘图,到房管局办理遗失登记。

房产证补办需要提交的资料   

1、 房屋产权人即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 刊登遗失证明的整张报纸;   

3、 房屋产权人的申请补办报告;   

4、 房管部门出具的挂失证明;   

5、 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非转移类);   

6、 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8、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查验原件);   

9、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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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8-05-31

 房管局答复,若住房属国有土地上房屋,房产证丢失的,应按以下程序办理权属证书遗失登记:
  1、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
  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房产档案馆收取查档费用);
  3、在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4、6个月后,房管部门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
  5、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收费标准是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10元/本,印花税5元/本。
  购房合同不慎丢失怎么办
  一般来讲,分两种情况:
  第一,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的购买者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根据我国《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购房者能及时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不便。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预售的商品房由购买人在结算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及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
  第二,如果购买的是现房,应当针对房屋买卖合同,我国采取登记制度,即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法律不予保护。若能按照法律规定程序操作,就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
  如果您的情况不属于以上两种情况,可以采纳以下建议:
  首先,向开发商说明情况,与开发商协商解决,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并就所支付购房款事宜要求开发商出示相关证明,记着要加盖财务有效章以便查询。
  其次,倘若不幸与无信誉可言的开发商遭遇,可以设法就所购房屋的细节问题与开发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注明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补充协议中可以隐讳地提到原合同主要条款和已交购房款等事宜,这样就可以起到与原合同应有的作用。尽量想办法得到这一份原合同的复印件备用。一般来说,开发商出具的应该是正式发票,财务有底可查,很难做假,所以发票一般来讲不用担心。
  当然了,为了防患于未然,还是建议购房者不要无故地随身携带合同和交款凭证原件。若须办理相关房产手续,可以先将所有资料复印一份?使用复印件有时一样能独当一面,这样丢了原件还有复印件做底牌,能够在以后通过法律或其他途径解决争端时提供凭证,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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