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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危房改造? 

144****2357 | 2018-06-07 12:5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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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6****8255

    农村危房改造和农垦危房改造是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组成部分。
    一、补助对象
    (一)补助对象范围
    1. 分散供养五保户。是指未进敬老院安置、仍在农村分散居住的五保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原则上只安排无房或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
    2. 低保户。是指生活比较贫困,享受了国家低保政策,有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书的农户。
    3. 贫困残疾人家庭。是指家庭生活比较贫困,有残联部门颁发的残疾人证书的农户。
    4. 其他贫困户。是指经济上比较拮据,收入在当地贫困线以下的困难农户。
    (二)补助对象住房情况
    1. 凡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其居住的房屋,必须是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为C级或D级危房;不是C、D级危房的,不能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2. 确定无房户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必须是经济上**困难的农户,即属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或其他贫困户,且没有自己的住房、长期借住村集体房屋或私房。五保户、低保户、因灾倒房户且属于贫困农户的,必须经县级民政部门认定,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必须经县扶贫办认定。
    (三)各地在确定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过程中,应优先将自筹资金能力特别弱的贫困农户确定为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并在政府帮助下改造建成**基本的安全住房。
    二、补助对象申请条件
    (一)农村危房改造以户为单位,由农户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2. 属于农村危房摸底调查统计在册的危房户;
    3. 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能确定为补助对象:
    1. 在本村另有安全住房的;
    2. 住房拥挤,需要分户的;
    3. 在外地(县城、集镇)已有永久性居住房屋的;
    4. 不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的
    三、补助标准
    按东、中、西部每户补助6500元、7500元、9000元的标准;同时按人均1200元补助标准,支持建设危房改造供热等配套基础设施。
    四、补助对象确定程序
    (一)自愿申请。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如实填报和提供下列资料:
    1. 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申请表
    2.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资料;
    3. 有权部门出具的五保证、低保证、残疾证等贫困残疾证明。村民委员会受理申请后应如实登记。
    (二)村民民主评议及公示。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资料后,应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组织村民进行公开评议。入户调查时,至少应有2名村干部和1名以上本村群众参加。村干部和调查人应分别在表上签字盖章。
    调查核实结束后,村民委员会将调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或村民主要活动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群众有异议的,应及时核实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应取消补助对象资格。公示期满后,及时将相关材料整理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三)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及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有关人员对危房改造申报对象进门入户实地调查。对评议中争议较大以及公示有异议的必须严格进行复查、核实。
    乡(镇)复查、核实完毕后,应将符合条件的拟补助对象名单、改造方式等在乡(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村民主要活动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群众有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及时组织复核并听取当事人陈述。公示期满后,及时将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评审结果和相关材料整理汇总上报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经审核不符合政策条件的,相关资料退回村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通知申请人,并书面说明理由。
    (四)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审批及公示。
    1. 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汇总各乡(镇)情况,将汇总情况登记造册,会同县市区民政部门或者扶贫部门审查申请人情况,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对部分申请人组织重点复核及现场抽查。
    2. 组织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和乡镇建设管理员深入农户家中,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的标准,对房屋危险程度进行调查和评定,填写《湖南省农村危房鉴定表》。申请人居住的房屋不属于C、D级危房的,不予上报审批。
    3. 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改造方式、补助资金进行审批,并在地方电视台或政府网站上将审批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群众有异议的,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并听取当事人陈述。不予批准的,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五)确定为补助对象的农户应与县级政府签订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按照协议拨付款项。
    (六)对经批准确定为补助对象、因指标有限未列入当年危房改造计划的,可转入下一年度优先予以安排。

    查看全文↓ 2018-06-07 12:59:42
  • 147****8168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
    1、中央支持范围:2015年中央支持全国农村地区贫困农户改造危房,在地震设防地区结合危房改造实施农房抗震改造,在“三北”地区(东北、西北、华北)和西藏自治区结合危房改造开展建筑节能示范。在任务安排上,对国家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等贫困地区、抗震设防烈度8度及以上的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予以倾斜,单列任务。
    2、补助对象与补助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补助对象的确定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优先帮助住房**危险、经济**贫困农户解决**基本安全住房。
    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7500元,在此基础上对贫困地区每户增加1000元补助,对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增加2500元补助。各省(区、市)要依据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合理确定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省级分类补助标准。要充分考虑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可能增加的成本,切实落实对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特困农户在补助标准上的倾斜照顾。

    查看全文↓ 2018-06-07 12:59:34
  • 144****7599

    农村危房改造和农垦危房改造是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组成部分。
      一、补助对象
      (一)补助对象范围
      1. 分散供养五保户。是指未进敬老院安置、仍在农村分散居住的五保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原则上只安排无房或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
      2. 低保户。是指生活比较贫困,享受了国家低保政策,有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书的农户。
      3. 贫困残疾人家庭。是指家庭生活比较贫困,有残联部门颁发的残疾人证书的农户。
      4. 其他贫困户。是指经济上比较拮据,收入在当地贫困线以下的困难农户。
      (二)补助对象住房情况
      1. 凡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其居住的房屋,必须是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为C级或D级危房;不是C、D级危房的,不能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2. 确定无房户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必须是经济上**困难的农户,即属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或其他贫困户,且没有自己的住房、长期借住村集体房屋或私房。五保户、低保户、因灾倒房户且属于贫困农户的,必须经县级民政部门认定,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必须经县扶贫办认定。
      (三)各地在确定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过程中,应优先将自筹资金能力特别弱的贫困农户确定为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并在政府帮助下改造建成**基本的安全住房。
      二、补助对象申请条件
      (一)农村危房改造以户为单位,由农户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2. 属于农村危房摸底调查统计在册的危房户;
      3. 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能确定为补助对象:
      1. 在本村另有安全住房的;
      2. 住房拥挤,需要分户的;
      3. 在外地(县城、集镇)已有永久性居住房屋的;
      4. 不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的
      三、补助标准
      按东、中、西部每户补助6500元、7500元、9000元的标准;同时按人均1200元补助标准,支持建设危房改造供热等配套基础设施。
      四、补助对象确定程序
      (一)自愿申请。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如实填报和提供下列资料:
      1. 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申请表
      2.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资料;
      3. 有权部门出具的五保证、低保证、残疾证等贫困残疾证明。村民委员会受理申请后应如实登记。
      (二)村民民主评议及公示。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资料后,应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组织村民进行公开评议。入户调查时,至少应有2名村干部和1名以上本村群众参加。村干部和调查人应分别在表上签字盖章。
      调查核实结束后,村民委员会将调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或村民主要活动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群众有异议的,应及时核实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应取消补助对象资格。公示期满后,及时将相关材料整理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三)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及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有关人员对危房改造申报对象进门入户实地调查。对评议中争议较大以及公示有异议的必须严格进行复查、核实。
      乡(镇)复查、核实完毕后,应将符合条件的拟补助对象名单、改造方式等在乡(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村民主要活动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群众有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及时组织复核并听取当事人陈述。公示期满后,及时将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评审结果和相关材料整理汇总上报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经审核不符合政策条件的,相关资料退回村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通知申请人,并书面说明理由。

    查看全文↓ 2018-06-07 12:59:29
  • 148****0363

    危房,即危险房屋。 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危险房屋是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危房改造,按照以满足农户量基本需求为目的,优先改造量困难、**需求群众的量危险房屋的原则,根据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总体规划,各阶段的改造对象为:2009年-2012年主要改造五保房一、二、三级危房;低保户一级危房;困难房一级危房;一般户一级危房;茅草房;"整县推进"试点工程涉及的二、三级危房;2013年-2016年主要改造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二、三级危房。

    查看全文↓ 2018-06-07 12:5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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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就是房子快要塌了,必须重建,拆迁办的就是这样

    全部3个回答>
  • (一)个人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与现居住地一致的户籍(原件备查,复印件存档)、收入证明(五保户、低保户须提供五保供养证、低保金领取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备查,复印件存档);其他贫困户,由村民委员会提供家庭收入的证明;住房危险程度(提供整栋照片和危险局部照片。照片要有固定参照物,并有户主在危房前的正面照);改造资金筹集情况和改造意愿的说明,并须有户主签字。符合条件的农村危房户自己申请确有困难的,村委会应协助申请。(二)村评议村委会收到农户危房改造申请后,应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初定危房改造对象,要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不少于5天)。对符合改造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河南省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县农户建(修)房申请表》,属于新建房屋的,还要同时签订建新折旧协议,一并上报乡(镇)政府。对经评议或公示存在异议、经复核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不予上报,并及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三)乡(镇)审核乡(镇)政府对村委会上报的申报材料,要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及时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报县政府审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材料,并说明原因。审查结果要在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明显遗漏农村贫困危房户的,责成村委会重新申报。(四)县级批准县级政府对乡(镇)政府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实地复核。对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予以批准,并根据专业人员对住房危险程度做出的鉴定意见,核定改造资助方式及标准,核定结果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不予批准,并说明原因。审批结果要在村委会和村小组进行张榜公布。(五)市级备案将确定的危房改造户名单等信息报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六)组织实施根据省下达的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结合实际,组织实施。危房改造户具备下列条件的,可开工建设:1. 需要占用耕地的,由主管部门依照国家规定批准用地;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庄空闲地的,由乡镇政府批准建设;2. 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含简易图)或已选定参考样图;3. 已选定施工队伍或建筑工匠;4. 已筹集足够的建设资金。施工队伍或建筑工匠要按照施工图纸、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不得使用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建筑材料和构件,不得偷工减料,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七)竣工验收危房改造竣工后,由县级建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翻建新建、修缮加固的住房进行全面检查验收。省、市建设部门组织人员进行抽查。验收合格的,准予交付使用;不合格的,责令有关单位改正,并追究相应责任。苏信评估公司认为,虽然危房改造的流程看上去不简单,但是如果真正对这项流程有所了解的话,那么实施起来就会简单很多,自己家的房子申请,就必须要多上心,多了解这些流程非常的有必要。

    全部3个回答>
  • 危房改造就是对现在危房予以改造,消除住房危险,改善居民居住条件的项目。现中央扩大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增加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如有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可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交危房改造申请书。2016危房改造政策有:一、补助对象(一)补助对象范围1、分散供养五保户。是指未进敬老院安置、仍在农村分散居住的五保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原则上只安排无房或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2、低保户。是指生活比较贫困,享受了国家低保政策,有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书的农户。3、贫困残疾人家庭。是指家庭生活比较贫困,有残联部门颁发的残疾人证书的农户。4、其他贫困户。是指经济上比较拮据,收入在当地贫困线以下的困难农户。(二)补助对象住房情况1、凡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其居住的房屋,必须是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为C级或D级危房;不是C、D级危房的,不能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2、确定无房户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必须是经济上**困难的农户,即属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或其他贫困户,且没有自己的住房、长期借住 村集体房屋或私房。五保户、低保户、因灾倒房户且属于贫困农户的,必须经县级民政部门认定,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必须经县扶贫办认定。(三)各地在确定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过程中,应优先将自筹资金能力特别弱的贫困农户确定为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并在政府帮助下改造建成**基本的安全住房。二、补助对象申请条件(一)农村危房改造以户为单位,由农户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2、属于农村危房摸底调查统计在册的危房户;3、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能确定为补助对象:1、在本村另有安全住房的;2、住房拥挤,需要分户的;3、在外地(县城、集镇)已有永久性居住房屋的;4、不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的。三、补助标准按东、中、西部每户补助6500元、7500元、9000元的标准;同时按人均1200元补助标准,支持建设危房改造供热等配套基础设施。

    全部3个回答>
  • 你好,提供一份范本,请参考:农村危房改造申请报告主管部门:我是XX村XX组村民,全家X口人,全部挤着居住在近XX平方米的一座旧房,该房屋建于八十年代,几经修缮后已经难以维持居住,随时都有塌方的危险。现在面临雨季,房屋已岌岌可危,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已不敢居住。现向贵部门申请,希望将我户纳入危房改造项目,以得到贵部门的支持,我户好将房屋迁建到安全地带。目前,我户已经自备了部分建房材料,并平整了新的地基,望上级给予尽快批准为谢!特此申请申请人:XXX ……

    全部3个回答>
  •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补助对象的确定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优先帮助住房**危险、经济**贫困农户解决**基本安全住房。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7500元,在此基础上对贫困地区每户增加1000元补助,对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增加2500元补助。各省(区、市)要依据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合理确定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省级分类补助标准。要充分考虑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可能增加的成本,切实落实对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特困农户在补助标准上的倾斜照顾。因各地政策在实施上稍有不同,请咨询当地住建部门或者人防部门。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