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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子怎么分?

138****0883 | 2018-06-08 15:03:44

已有3个回答

  • 151****0351

    1 ,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2,房子若是婚后买的,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3 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无论婚后另一方有无收入或实际还贷款),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双方平分。
    4 ,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来判断。
    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10以上的孩子,要听取孩子的意见. 若有两个小孩,原则上是一人抚养一个小孩的
    没有扶养孩子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未抚养孩子一方收入的20-30%。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具体抚养费的确定要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及孩子可能的实际生活花费来确定。

    查看全文↓ 2018-06-08 15:06:04
  • 136****8280

    婚前一方买房房产证只有一方的名字,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子算谁的?
    一般情况下,房产证写谁的名字,房子就归谁,但在具体分割时,获得房子的一方要给予另一方补偿,补偿的标准一般是共同还贷的部分一半。有些情况考虑到子女因素,可能会有适当倾斜,这个另当别论。
    举个例子,A先生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和B女士一块还贷,还了5年共40万。那么5年后离婚,A先生应该补偿B女士共同还贷额的一半,也就是20万元。

    查看全文↓ 2018-06-08 15:05:21
  • 145****8965

    1、现在住的房子是你婚前自己买的:
    (1)房产证上也是你的名字吗?如果是:这房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还归你,她无权要求分。
    (2)如果房子虽然是婚前你自己买的、但你却在房产证上登记了她的名字:这房就是共有财产了,视为你将部分产权赠与了她。如果房产登记是登记了各自的份额,离婚时就按登记的份额分;如果没有登记份额:就一人一半。
    2、待拆迁的房子:
    (1)如果是在你结婚之前你外公就留给了你,这房就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离婚,她无权分;拆迁后因此房而得到的安置房、或是补偿金也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
    (2)如果你外公是在你们结婚之后留给你的、并且在当时明确说明内只留给你一人:这房也是你的个人财产,拆迁安置房或是补偿款也是,如果离婚她无权分。
    (3)但,如果你外公是在你们结婚之后留给你的、并且在当时没有明确说明内只留给你一人:这拆迁房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了,安置房和拆迁补偿款她都有权要一半。
    (4)此房是否你结婚前留给你的、当时是否明确说明只给你一人,应由你负举证责任;如果她主张分割:她就负有举证责任。拿不出证据的:自己的主张就得不到支持。

    查看全文↓ 2018-06-08 15:05:04

相关问题

  • 看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是共同财产应当平分,孩子无权分配,没有份。离婚后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可以请求补偿或者协议多分。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扩展资料《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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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如果是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2,如果是一方婚购买,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的房产,离婚时可以双方协商处理,房产归购买方的,可对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对另一方进行补偿3,如果是婚后购买的房产,离婚时双方协商分割,取得房产一方对另一方的出资及其增值部分应予补偿4,如果是婚后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并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离婚时不能分割;双方父母出资的,视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取得房产一方对另一方的出资及其增值部分应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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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现在住的房子是你婚前自己买的:(1)房产证上也是你的名字吗?如果是:这房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还归你,她无权要求分。(2)如果房子虽然是婚前你自己买的、但你却在房产证上登记了她的名字:这房就是共有财产了,视为你将部分产权赠与了她。如果房产登记是登记了各自的份额,离婚时就按登记的份额分;如果没有登记份额:就一人一半。2、待拆迁的房子:(1)如果是在你结婚之前你外公就留给了你,这房就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离婚,她无权分;拆迁后因此房而得到的安置房、或是补偿金也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2)如果你外公是在你们结婚之后留给你的、并且在当时明确说明内只留给你一人:这房也是你的个人财产,拆迁安置房或是补偿款也是,如果离婚她无权分。(3)但,如果你外公是在你们结婚之后留给你的、并且在当时没有明确说明内只留给你一人:这拆迁房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了,安置房和拆迁补偿款她都有权要一半。(4)此房是否你结婚前留给你的、当时是否明确说明只给你一人,应由你负举证责任;如果她主张分割:她就负有举证责任。拿不出证据的:自己的主张就得不到支持。补充:应该没什么问题了:1、现住的房子虽然房产证还没到手,但能以购房合同和发票证明购买时间是在结婚前,而且,一般情况下,购房合同上是谁的名字,房产证就会是谁的名字,房产公司一般不同意变更购房合同上的购买人的:如果是这样,就完全可以证明这房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了,除非你在办理房产证时要求变更为你和她两人的名字。还要防着她私下办成你们俩人或是她自己的名字(你自己亲自去办就行了)2、待拆迁的继承房也是婚前继承,就是你一人的了。提示:这遗嘱房你应在拆迁前办理好过户吧?如果不办,以后的拆迁安置房和拆迁补偿款开发商是否会直接给你可能有麻烦:人家给产权人。3、“结婚前没有对财产做什么约定和公正”:(1)没有关系,不公证不影响财产是婚前所有的性质,公证只是使证据效力更强。但你要保存好两个房子都是婚前取得的证据,比如:购房合同、发票、遗嘱。(2)只要有证据证明是婚前个人财产,不约定也是。约定的作用是:可以在离婚时减少麻烦、也可以将一方的婚前财产约定为两人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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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后买房,男方付的**,如果离婚按照司法解释处理。《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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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个人交**,婚后取得房证的房子。  由于住房属于婚前购买,如果又是登记在一方名下,住房产权就属于登记人婚前个人财产,离了,住房归登记人个人所有。  另一方可以得到自领取结婚证起还贷数额的一半,以及自婚后还贷起住房增值部分权益的一半。没有还清的贷款属于住房所有人个人债务。  婚姻法具体规定为: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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