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购房合同丢失需要挂失吗?

热心网友 2018-06-11 浏览: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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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8-06-11

购房合同掉了:
  1、向开发商说明情况,与开发商协商解决,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并就所支付购房款事宜要求开发商出示相关证明,记着要加盖财务有效章以便查询。  
  2、,可以设法就所购房屋的细节问题与开发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注明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补充协议中可以隐讳地提到原合同主要条款和已交购房款等事宜,这样就可以起到与原合同应有的作用。
  3、为了防患于未然,还是建议购房者不要无故地随身携带合同和交款凭证原件。若须办理相关房产手续,可以先将所有资料复印一份使用复印件有时一样能独当一面,这样丢了原件还有复印件做底牌,能够在以后通过法律或其他途径解决争端时提供凭证,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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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8-06-11

1.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重新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但需要支付合同工本费,约等于200元左右。    

2.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后,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就需要登报三个月声明合同作废,之后再进行签订。    

3.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丢失,需要和银行签订一些变更的协议。之后
程序
规则和上述2中提到的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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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8-06-11

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若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
开发商
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
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但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3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到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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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8-06-11

购房合同丢失了应该怎么补办? 市房屋交易产权登记管理中心答复:第一,如果购买的是现房,按我国现行规定,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
未经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护。因此,若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就从法律上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只需补办丢失的材料就可以了。 第二,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
根据《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如果已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隐患。 另外,也可以采取以下办法: 首先,向开发商说明情况,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好能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并就所支付购房款事宜要求开发商出具相关证明。
其次,倘若不幸与无诚信的开发商遭遇,你可以设法就所购房屋的细节问题与开发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注明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补充协议中可以隐蔽地提到原合同主要条款和已交购房款等事实,这样补充协议就可以起到与原合同相等的作用。
在此建议购房者不要轻易随身携带合同和房款收据凭证原件,以防万一丢失。若须办理相关房产手续,可以先将所有资料复印一份。这样如果丢了原件还有复印件做证明,能够在以后通过法律或其他途径解决争端时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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