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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交房时收几年物业费

131****1600 | 2018-06-19 12:58:24

已有3个回答

  • 158****5142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查看全文↓ 2018-06-19 13:00:41
  • 133****2031

    没有这个规定交一年的物业费,物业费一般**低是按季度交的,至于怎么交可以和物业公司协商的,至于收多少,不是物业公司自己说了算的,他必须提供房产局物业管理部门的收费许可证

    查看全文↓ 2018-06-19 12:59:11
  • 154****3978

    一般是半年一收。物价部规定,物业企业不得预收超过半年的物业费,但双方另有约定,协商一致的除外

    查看全文↓ 2018-06-19 12:58:42

相关问题

  • 要交。你不住,物业的公共区域服务没停。比如日常清运垃圾、路灯坏了维修,车场打扫,花园绿化、日常安全巡逻……这些都不会停,而且都需要开支,不会因为单一业主不在此处居住就不收了,如果可以不住就不收物业费了,那大家都想办法开个不在此居住的证明,那么物业公司就瘫痪了,紧接着小区公共服务也就瘫痪了。想想垃圾满地的停车场、杂草重生的花园、外围栏杆破损,一到晚上就乌漆墨黑的小路、停运的电梯、失灵的防火器材……住在这样的高层建筑环境里不觉得很可怕吗。。所以买了房住不住跟交不交物业费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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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房子已经开始装修了,也就是房子已经交到您的手中了,必须按照双方的约定交纳费用,除非你与物业公司之间另有约定可以交纳50%的费用!否则会引起法律纠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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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要看是否办理了入住手续,如果拿钥匙了,一般都办理了入住,就需要缴纳。不过也可以办理暂停手续,向小区物业或供热公司提交申请暂停热气的要求。1、国家规定,尚未安装取暖设备的可以不用缴纳取暖费,但是一般统一管理的小区,会统一安装。2、取暖费的收取一般是按照小区规定的费用来算,和物业费一样,只要房屋产生相关费用,不管住户是否居住,都要缴纳。3、一般暖气费不同地方的价格和收取方法不一样,以月为单位、以季度为单位、以年为单位都是可以的。一般暖气费是按照房屋面积征收的。每个月每平方米的价格也不是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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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管理费从什么时候开始收?1、以业主到小区物业管理处办理入住手续、业主取得了新房的钥匙作为业主入住的开始。因为“有时候业主会直接把毛坯房出租,事实上就是入住了,就应该按100%交纳物管费”。2、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由业主或使用人按月交纳,对已购买但未入住的业主一年内按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标准的50%交纳”,同时为了尽量避免一些“炒房”的业主长期将房屋闲置,又规定“一年后仍未入住的按100%交纳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物业费须多长时间缴纳一次,那么物业费的缴纳时间问题可在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中注明。4、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在交房之前物业公司要与开发商进行验收,在验收完后,物业公司正式接管该小区,那么小区已竣工、且验收合格后的房屋的资料、钥匙都是必须要移交给物业公司的。5、业主在接到开发商发放的入伙通知书后,根据入伙通知书上的时间开始缴纳物业费,并且在该时间以后房屋的一切费用、责任都由业主自己承担了。也就是说从那天开始,房屋的一切权利、责任都归业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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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需要,虽然你不入住没产生任何费用,但是物业人员帮你打扫公摊的公共卫生和看管房屋之类的,而且物业监管的就是房屋外面的,房屋里面的本来就不涉及,所以应当交物业费  2、这一问题涉及到了入住交接和物业管理两个问题。 房屋买卖中的交付,从严格意义上讲,应当是以产权证的登记和取得作为**终的交付标准。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买卖双方往往以入住交接作为验收房屋是否符合法定和约定交付 条件的一个主要程序。 商品房买卖合同对房屋交接的程序做了约定和规范,如要求开发商要在房屋交付时,向购房人提供房屋验收合格的证明;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开发商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开发商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购房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开发商承担。 既然房屋已经交付,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有关的物业管理费也理应交纳,因为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物业公司有许多物业服务均已提供(如保安、保洁等)。 专家建议消费者在办理入住手续时,应注意几点: 要认真和善于行使自己的权利。所谓认真行使,就是在开发商不能提供相关文件又通知您办理入住手续时,应依据合同约定坚决拒绝接收,不要稀里糊涂收了房子。所谓善于行使,是指要对发现的问题做一下分析,看出现的问题是否能够构成拒绝验收的理由,比如墙面、地面装修有问题,卫生洁具不符合原定标准等,虽然也属于问题,但一般不会构成拒绝验收的依据。对这样的问题,不妨在开发商提出赔偿方案或改进措施后,先办理入住手续,再敦促开发商落实,以免耽误自己使用房子。 交接过程中,要完善交接程序。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如果发现问题,一定要书面记录下来。如果决定拒绝接收,则要书面说明拒绝接收的理由。如果接收但有问题需要解决,则应要求开发商将处理意见形成书面文字,以备今后协商不成时,有据可查。 上述所有的书面内容,原则上都应该是一式两份,双方要签字或盖章,避免开发商内部发生人事变动后,接任者拒绝承认前任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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