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产权是什么

热心网友 2018-06-21 浏览: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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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8-06-21

房子拆迁房屋产权证由规划许可证9办收回,房屋拆迁后表示相关利权灭失,视同下面第三条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有权注销房屋权属证书:
(一)申报不实的;
(二)涂改房屋权属证书的;
(三)房屋权利灭失,而权利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房屋权属注销登记的;
(四)因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工作失误造成房屋权属登记不实的。 注销房屋权属证书,登记机关应当作出书面决定,送达当事人,并收回原发放的房屋权属证书或者公告原房屋权属证书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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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8-06-21

房屋拆迁产权变更需要区别不同情况的,原则上在房屋拆迁范围确定后不允许改变房屋现状和相关与房屋有关的变更,比如改建扩建,房屋过户,迁移户口,改变工商登记,房屋进行买卖交易等等。
但有些情况是可以与征收部门协商解决的,比如家庭内部对房屋早有分家析产的打算或决定,只是没有实施或办理,现在拆迁了需要把这析产事宜被迫提上议事日程,如果不办理就会影响征收搬迁。
征收实际工作中曾碰到被征收人父母年事已高,有二个儿子,都成家立业,同住一屋,产权是父母的,拆迁时父母愿将房产分割给二个儿子,拆迁后由二个儿子出资各自买房,父母选择居住一个儿子新购房中,在样的情况下你征收办不灵活办理变更就无法解决拆迁中的实际问题。
一般办理时是需要产权人写下分家析产赠与书的,法律程序合法后再分别与新的产权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书,当然这种做法是与相关法律相悖,但征收房屋这种特别情形下也是善意的解决被征收人实际困难,有利于征收搬迁的一种灵活方法和措施,如果不这样做就会产生在征收时没法变更产权,而产权人又无力购房,二个儿子成为无房户,儿子也没能力全资购商品房,希望购买相对便宜的安置房,二个儿子又不是合法的被征收人,买不到安置房,你说怎么办呢?你政府征收房屋给人家带来这么多的麻烦,你政府要给人家一个合情合理的出路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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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8-06-21

房屋拆迁补偿是针对房屋产权也就是 所有权 进行的补偿。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没有自己是合法房屋所有权人的证明文件(一般是房屋所有权证),从法律意义上说也就 不是拆迁当事人 ,要求得到房屋拆迁补偿没有法律上的支持依据。 这里还要分两种情况:
1、房产证还在别人名下,未过户给你。这种情况补偿款是支付给给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产权人的,你可以向卖给你房子的人要求赔偿,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该房屋没有取得相应的规划、报建手续,无法办理房产证。如果是一九九零年四月一日《城市规划法》实施后,未取得REPLACE_TEMP_1或违反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以及临时建筑使用期限届满未拆除的为违法建筑。对违法建筑是一律无偿拆除的。《城市规划法》实施之前的无证房屋如何认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充分考虑历史情况,依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处理。所以各地情况也不完全相同。 如果不能认定为违法建筑,而又无产权证的话则一般是可以获得适当补偿的,但和合法产权的补偿相比要低得多,一般是参照建筑成本进行补偿。而合法产权的房屋拆迁补偿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的,和同地段商品房价格差异不大。 但并不是说没有房权证就一定得不到补偿 。 你们之间的房屋买卖未经房屋产权管理部门登记,是无效的,你直接去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证,是不会被受理的。虽然你为该房屋支付了相应价款,但从法律意义上讲,该房屋并不是你的合法财产,也就得不到法律上应有的保护。要想办理房产证,必须找“卖”给你房子的人和该房屋真正的房产证持有者,然后通过协商将房产过户到你名下(过户的计税依据是以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价格为准的,不是以你的收据为准)。如果和该房屋的房产证持有者不愿过户给你,即使提起诉讼,法院一般会判决退还你支付的价款,要求办理过户登记的诉求也难以得到支持。 还有一种情况,你买的这套房屋规划、报建或者其他手续不齐,造成无法办理房屋确权的登记备案,所以是不可能办出房产证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不会受理,也谈不上交税费的问题了。这种情况遇到拆迁,一般来说你是得不到补偿的。原因有二:
1、你不具备获得拆迁补偿的主体资格。 房屋拆迁补偿是针对房屋产权也就是所有权进行的补偿。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没有自己是合法房屋所有权人的证明文件(一般是房屋所有权证),从法律意义上说也就不是拆迁当事人,自然不能得到补偿。 实践中也有拆迁人愿意对使用人进行补偿的,只要双方达成一致签订协议,任何法律法规也不会干涉。但是反过来说,如果拆迁人不愿意,你的主张和要求也没有法律上的支持依据,因为你毕竟不是合法的被拆迁人,不具备拆迁补偿安置的主体资格。
2、违法建筑是无偿拆除的。 对未确权的房屋,如果是一九九零年四月一日《城市规划法》实施后,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或违反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以及临时建筑使用期限届满未拆除的为违法建筑。对违法建筑是不予补偿的。《城市规划法》实施之前的无证房屋如何认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充分考虑历史情况,依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处理。所以各地情况也不完全相同。 如果不能认定为违法建筑,而又无产权证的话则一般是可以获得适当补偿的,但和合法产权的补偿相比要低得多,一般是参照建筑成本进行补偿。而合法产权的房屋拆迁补偿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的,和同地段商品房价格差异不大。 如果你的房屋是未经规划批准的自建房 , 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第十一条规定: 《城市规划法》实施后,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或违反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以及临时建筑使用期限届满未拆除的为违法建筑。对违法建筑依据《城市规划法》及地方城市规划实施条例规定处理。 《城市规划法》实施前违法建筑的认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充分考虑历史情况,依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处理。 违法建筑是不予补偿的。对规划法之前建设的,各地的政策是不完全一致的,只要是不是严重影响规划的自建房,一般是可以给予认定的。而补偿的标准,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规定: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对没有合法产权的房屋如何补偿的问题,只要拆迁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签订协议,任何法律法规也不会干涉。但是反过来说,如果拆迁人不愿意,你的主张和要求也没有法律上的支持依据,因为你毕竟不是合法的被拆迁人,不具备法定的拆迁补偿安置的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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