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70年产权到期后如何续期

热心网友 2018-07-02 浏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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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8-07-02

实事求是地说,关于70年产权被很多人质疑,他们想当然地认为,70年到期后,终归要续交地租吧?不然政府官员吃什么?。后来《物权法》规定了,70年后住宅产权自动续期,有人又担心到时候要让你交钱,你承担不了费用咋办?我理解自动续期就是无偿续期,如果要让你交钱,所谓的有偿续期,你不交钱,肯定就不能续期,那还怎么叫自动续期?如果交钱才能续期,那就叫自动终止,不能叫自动续期。
其实,根本不用担心70年产权问题。青岛、温州等地早就有土地到期的房屋产权4小区了,没有听说过有收回房子的情况。有关部门已经明确发文,要求,土地到期的房屋自动续期,不用办理任何手续,不用交钱,房屋使用,及交易不受影响。其实理论上也只是土地有70年产权,你的房子并没有说是70年产权。实践中,我们发现,现在住的房改房,以及那些城市里的平房,其实你连一年的土地产权都没有,有人敢收你的房子吗?拆迁时还要给你巨额补偿,大可不用担心70年后的事。
如果说70年后,我们买的房子就统统被拆了,或者政府无偿没收再卖给别人了,打死我都不相信,那样这个政府怎么可能叫人民政府?这么说吧,理论上,没有一个法律文本说70年产权期到了之后,房屋必须收归政府,倒是《物权法》有个自动延期的规定。实践中,虽然有好多已经到期的房屋,没有一间房子被收归政府的,该是谁的房子,还是谁好好滴住着。所以我说大家不必担心,70年后,把房子收归政府,绝对是不可能的事情。
我们还可以放心的是,国家的政治体制改革,以及市场经济体系的完善,今后对私有产权的保护,肯定比现在更好,你大胆挣钱吧!别指望,现在有人给你什么承诺,即使是承诺,靠几句话,也未必能真的就保证了。实事求是地说还是坚定改革、发展、进步的信心吧。对未来有信心,就是对自己的未来抱希望。如果对政府没信心,一切无从谈起了。
有句话叫杞人忧天,这个问题貌似是个天大的事,但是往往天大的事就不是个事了,就像2012年世界末日,真正害怕的有几个? 关于70年产权的由来是这么回事,以前没有私权的商品房,都是公房,在80年代改革的时候,出现了这么个问题,理论上不好解决,有人建议先规定个70年吧,以后在改革中解决这个问题。初衷绝对没有70年后收回房子的意思。规定70年还是80年没有多大不同。在确定70年产权之前,有些地方改革先走一步的还出现了,30年、40年、50年产权的房子,这些较短期的房子已经到期了,但是什么措施也没有采取,应该是和70年产权相同对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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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8-07-02

可以办理续期
  基层国土部门只能参照国有土地出让的做法,先由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土地价格,根据单位地价或折算出楼面地价, 算出总的土地出让金,重新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续费方案:
  1、无需缴纳土地使用费,但房屋自然损毁或者使用寿命终结,则终止续期。此种情况可以加强危房监管,以建筑法明确危房处理机制。
  2、房屋所有权人需一次性缴纳下一个期限土地使用费,在新期限内房屋所有权人可以按照原有范围和标准改造或者重建房屋。
  3、房屋屋所有权人需缴纳土地使用年金。也就是说,将一次性土地使用费转为按年支付年金,相当于地产税,也类似于租金,以土地面积和建筑面积按照特定标准计算。年金滞纳不交者,依据土地规划用途产生不同的失权效果。
  4、无需缴费,回到类似1982年以前城市宅基地所有权状态。此种情形实质上就是城市住房用地重新私有化,其不足之处在于长时间多方面因素导致的社会资源分配不丰富,会使得富人和穷人差别很大,因而是偏向有房者的私有化。
  建设用地使用权,政府已经通过出让的方式让渡给开发商,开发商又转让给业主,也就是说政府已经设定过一次权利。按照《物权法》的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不是说70年到期权利就作废,需要重新设定权利,而是到期后自动延期,这意味着权利依然有效,不能重新设定,只需要续期而已,因此续期收费的标准不能按照重新设定权利的标准来收取,而且续期的收费应该比权利设定的收费低很多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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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8-07-02

1、70年产权意思就是你拥有这块土的的产权期限为70年,所谓的产权年限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
2、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科技、文化、体育用地50年;工业用地、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设施用地年限40年。
3、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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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8-07-02

REPLACE_TEMP_1其实不仅仅包括房屋的产权,还有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权。购房者对房屋的使用权是永久性的,而这所谓的70年的产权限制主要指的是土地使用权。我国土地属于国家,房主只是租用人。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房屋土地使用权并不是说业主从拿到了产权证书算起的,也不是从签署购房合同的时候算起。按照规定,土地使用年限是指从开发商拿地时间的那天算起的。

  那么房子70年后怎么办

  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到期后,住宅用地是可以自动续期。

  1、我国《物权法》第149条对房屋产权到期后的情况有规定:

  ①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的时间届满的,可以自动续期。

  ②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不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21条也有规定:

  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后,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可以在期限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的外,其他续期申请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知道,房屋在70年产权到期后,有两种情况:

  ①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这种情况的话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来向当地的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补交土地出让金,当然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②如果是根据规划需要,国家需要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那么业主也可以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其实大家不需要太过于担心商品房土地试用期限到期的问题,因为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包括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使用权,如果到期了的话,房主只需要交钱续用;相反,如果国家不让继续使用,房主同样可以获得拆迁补偿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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