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使用权纠纷上诉有用吗

142****4268 2018-07-02 浏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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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3196 2018-07-02

上诉是否会起作用,取决于具体案情和一审判决适用法律是否得当。

一、案情和一审适用法律是决定上诉结果的关键:
案情因素:
如果证据不充分,认定的事实模糊不清,整个案情或部分案情存在质疑,上诉可以发挥一定作用。
适用法律因素:
如果判决中适用的法律条款不得当,与案情事实不相适应,违背客观事实的真实性,上诉是有意义的。
二、《民诉法》规定对上诉案件的处理方式:
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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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2500 2018-07-02

公房也称之为公有住房,国有住宅。它指的是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来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还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拥有权、占有权、处分权、收益权)归国家所有。目前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当中,按房改政策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出售的公有住房,一类是不可出售的公有住房。而上述两类房均为使用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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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7060 2018-07-02

公房使用权可以有限制的转让。

公房是指公有住房,是相对于全部权属于个人的私有住房而言,是指由国家以及企事业单位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单位,国家和单位通过适当收取租金或者无偿的方式提供给职工或者居民使用。

根据《物权法》、《合同法》的规定,公房使用权可以转让,但不得损害产权人的利益。因为使用权人与产权人属于合同关系,使用权人转让使用权,应当征得所有权人同意。
法律依据和参考资料:



《物权法》

第三十九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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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6381 2018-07-02

根据相关婚姻法律法规及《**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一方承租的公房,离婚时,如果存在下述情况,双方均有权承租:(四)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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