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买卖一定有2证吗

热心网友 2018-07-03 浏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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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8-07-03

公产房有房证,叫公产承租证,公产有的可以进行私人交易,当然也可以过户了,需要到房产所在的房管所去办理,有的公产房就不能够办理更名过户,只能是本单位员工交易。
如果公产房能买断的话**好去买断,买断之后的公产房就变成私产房了,可以自由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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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8-07-03

一般程序
房产证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1] 
委托开发商
  适用条件
  为了节省自己的时间和精力,您可以选择委托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办理房产证。
  在使用银行按揭贷款的情况下,部分银行在《住房按揭贷款合同》中强制加人“要求开发商协助将房产证收押”的约定,这种情况下只能委托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办理房产证。
  即使委托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办理房产证,您仍然可以选择,是由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代收代交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印花税等税费,还是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仅办理房产证申请手续,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等税费由您自己来缴纳。
  适用范围: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代收代交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印花税等税费的情况适用
  第一步:签订委托协议
  通常《购房合同》中有关于委托开发商代办房产证的条款,这个条款本身就可以看作是一份单独的委托协议。此外,很多开发商还会要求购房人在《购房合同》以外另签一份委托其代办房产证,并同意入住前将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交给他们的委托书。
  有些时候,开发商会把办理相关手续的事务委托给专门的代理公司或律师办理。
  此时,您也可以选择,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仅办理相关手续,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等税费由您自己来缴纳。
  注意事项:
  委托代办的协议中应明确约定:
  1.开发商应该于什么期限内办理房产证(如果是“两证分离”的地区,一定要注明《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当然如果因为行政原因,本地暂时无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只能让步了);
  2.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应当于什么期限内提供缴纳相关税费的正式收缴凭证;
  3.约定一旦因开发商原因导致不能如期办理或办证发生错误的情况时如何处理,**好明确约定“可以退房”或“不退房,但开发商应赔偿全部房款x%的赔偿金”等明确的违约处理方法;
  4.约定如果贷款银行扣押房产证和《购房合同》的,购房人如何核验房产证,因为这种情况下购房人往往只能“看一眼”房产证;
  5.约定办理抵押登记的事宜,有些银行不扣押房产证,仅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的手续是否由开发商办理以及如何办理等事宜也应当约定清楚;
  6.约定代办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法,并要求提供正式的开发商盖章的收据。
  如果《购房合同》对此没有详细约定,请一定要在这份委托协议中争取加入这些条款。
  第二步:缴纳房产证代办费、公共维修基金、契税、印花税。
  办理收房入住手续的时候,开发商往往会要求您缴纳这些费用。注意事项:
  1.在交钱之前,请您了解一下这些税费的收缴标准,以便核实开发商计算是否正确,可参见本书附录十一。
  2.交钱之后,请您一定保留好收款凭证,并一定要求收款单位盖公章,不要收“白条”。
  第三步:按照约定时间领取房产证
  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代交上述税费之后,申请办理房产证,并办理抵押登记后,您就可以领取房产证了。
  如果贷款银行扣押房产证和《购房合同》,您一定要找机会仔细核验房产证上的记载,一旦存在记载错误,应及时要求更改。
  注意事项:
  1.仔细核对证书的数量,如果约定取得两证,一定要核验是否齐全;
  2.仔细核对房产证的记载,尤其是面积、位置、权利人姓名、权属状态等重要信息,如与合同约定不符,要求开发商说明原因;
  3.核对“他项权利”一栏记载的抵押事项;
  4.索要缴纳税费的正式发票。
  适用范围:自己缴纳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印花税等税费的情况适用
  第一步:签订委托协议
  通常《购房合同》中有关于委托开发商代办房产证的条款,这个条款本身就可以看作是一份单独的委托协议。此外,很多开发商还会要求购房人在《购房合同》以外另签一份委托其代办房产证的委托书。
  有些时候,开发商会把办理相关手续的事务委托给专门的代理公司或律师办理。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同“办理流程一”中的“第一步”。
  第二步:缴纳房产证代办费
  售房人住的时候,开发商会要求您缴纳。注意事项:
  交钱之后,请您一定保留好收款凭证,并一定要求收款单位盖公章,不要收“白条”。
  第三步:自己到相关部门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
  缴纳的方法,可以询问开发商或代理公司的办事人员。公共维修基金一般由房产所在地区的小区办收取,部分城市已经开始由银行代收公共维修基金。注意事项:
  请保证及时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和契税,根据法律规定,这两笔款项的缴纳凭证是办理房产证的必需文件,因此如果您不能及时缴纳会影响到您获得房产证。
  请一定保留好缴纳税费的正式收缴凭证,并及时交给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以便他们下一步的申请工作。
  第四步:按照约定时间领取房产证
  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代交上述税费之后,申请办理房产证,并办理抵押登记后,您就可以领取房产证了。
  如果贷款银行扣押房产证和《购房合同》,您一定要找机会仔细核验房产证上的记载,一旦存在记载错误,应及时要求更改。
  注意事项:
  1.仔细核对证书的数量,如果约定取得两证,一定要核验是否齐全;
  2.仔细核对房产证的记载,尤其是面积、位置、权利人姓名、权属状态等重要信息,如与合同约定不符,要求开发商说明原因;
  3.核对“他项权利”一栏记载的抵押事项。
  提示:及时查询房屋产权状态
  即使委托代办房产证,您也有必要及时向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和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查询所购房屋的产权状态,如果发现“危险情况”,如开发商非法设定抵押等,可以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
具体实施
  需要的资料
  1. 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
  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5.⑴购房人已婚 ①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
  ②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③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⑵购房人单身(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
  ①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②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③单身声明具结书 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
  购房者在异地则到公证处办理
  购房者在国外则到大使馆办理
  ⑶购房人为单位 ①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无法提交原件校验,则需提交工商出具的彩印副本。
  产权登记费
  居民住宅 每套80元,如有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
  其它房产建筑 面积500(含500)㎡以下的每宗200元,500~1000㎡的为300元,1000~2000㎡的为500元,2000~5000㎡的为800元,5000㎡以上的为1000元;如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
  契税税率及缴款书
  契税缴款书的办理
  1.提供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销售发票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提供销售合同及**终补充合同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4.若开发公司代为办理,则派遣员工时应出具公司盖章的证明书。
  契税税率
  1.普通住宅 144㎡以下为1.5%,144㎡以上为3%。
  2.非普通住宅(高档住宅如别墅等)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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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8-07-03

已经私有制的公房买卖同普通二手房的交易一致,从单位一手购买公有住房,要先报公有住房出售的主管单位审批,同意然后再去房管局过户。
公房上市是上世纪90年代初在上海开始实施的,实施阶段很多公房住户通过这种方式改善了自己的居住条件。随着改革的深入,这项措施操作起来也越来越规范了。
一、禁止出售公房的范围:
1、以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
2、住房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控制标准,或者违反规定利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且超标部分未按照规定退回或者补足房价款及装修费用的;
3、处于户籍冻结地区并已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
4、产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
5、已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
6、上市出售后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
7、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8、法律、法规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宜出售的。
二、交易原则:
此外为了切实达到改革目的,改善职工的居住条件,可售公房上市还应遵循以下原则:1、可售公有住房的上市出售必须按当时的房改售房政策购房同步进行;2、可售公有住房上市后,不得造成原公有住房承租人家庭的居住困难;3、可售公有住房上市后,该户职工不得再向单位申请住房或购买成本价的公有住房或平价房、安居房等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住房。
三、操作程序:
公房因为你自身的特殊性在交易过程中与一般商品房的交易有些不同,购房者对此应该有所了解,具体程序是:
1、公有住房承租人在落实受买人后,先按当时的出售公有住房政策与公有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受托人签订《公有住房买卖合同》。《公有住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可售公有住房承租人即可凭《公有住房买卖合同》与买受人签订《公有住房出售合同》(简称《出售合同》)。
2、可售公有住房上市成交双方当事人在《出售合同》签订后的三十天内,应持《出售合同》、《公有住房买卖合同》、《公有住房上市出售交易过户申请表》及有关资料,向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交易过户审核手续。
3、原可售公有住房承租人在收到经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审核的《上海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过户审核表》(简称《过户审核表》)后,持《公有住房买卖合同》及《出售合同》、《过户审核表》等有关资料向公有住房所有权人或受托人办理购房手续,并交纳公有住房购房款项和首期房屋维修基金。
4、可售公有住房上市出售买卖双方当事人凭《过户审核表》及有关资料按规定分别向财税部门和交易中心交清全部税费或保证金后三天内,凭税费或保证金交款凭证及有关资料向区、县房地产登记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申领房地产权证。
5、可售公有住房上市出售买卖双方当事人凭区、县房地产登记处出具的《公房上市出售已受理权证变更通知》,向原公有住房物业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维修基金。
6、可售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后,仍按公有住房售后管理办法执行。
为了尽可能的保护好公房交易的双方当事人,认定售后公房再交易再上市,仍然还是售后公房,不能以商品房标准收取物业管理费。而应一律按1996年售后公房物业收费标准,统一“从低”收取。其次是已购公房上市出售后,其物业维修基金帐户中剩余部分的费用是不予退还的,继续用作住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和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其中由转让人交纳的剩余部分,由受买人向转让人支付,领取房地产权证后,三项维修基金随同房屋转移至买受人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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