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廊,门厅,楼梯活荷载根据《荷载规范》,当人流可能密集时取3.5KN/m?,在具体设计时当楼梯活荷载取3.5KN/m?,与其相连的走廊活荷载是否也必须取3.5KN/m??
答:人流可能密集时活荷载取3.5KN/m?,一般是指公共建筑和
高层建筑中使用的消防楼梯。对走廊和门厅,设计和审查人员可根据具体工程的人员流量判断,可能密集时取3.5KN/m?。与消防楼梯相连的走廊作为消防通道时,活荷载应取3.5KN/m?。
2.
住宅的储藏室活荷载是否需按《荷载规范》取用为5.0 KN/m?,一些审图中心均按此控制。个人认为实际不会产生这么大的荷载需求。
答:《荷载规范》条文4.1.1条,储存物品的仓库活荷载标准值取值为5.0 KN/m?,
住宅的储藏室目前规范未提供可靠的统计数据,如无地方规定,建议参照《荷载规范》4.1.1条执行,取5.0 KN/m?。如取3.0~5.0,可不作为违反强条。
3. 露台活载取2.0 KN/m?是否可以(不按阳台要求执行)?
答:公共建筑中的露台活荷载应按其使用功能确定;住宅中的露台,活荷载不应低于阳台的取值。
4. 根据《高规》3.2.2条及条文说明,高度大于60米的
高层建筑可按100年重现期的风压值作为基本风压,而《荷载规范》笼统说对于高层建筑基本风压应适当提高,因而对高度不大于60米的高层建筑基本风压取值存在异议。
答:根据《高规》3.2.2条及条文说明,特别重要或对风荷载比较敏感的高层建筑,其基本风压应按100年重现期的风压值采用。一般情况下,房屋高度大于60米的高层建筑,可按100年重现期的风压值采用。高度不大于60米的高层建筑,基本风压可仍按50年重现期的基本风压值采用。
5. 《石材幕墙技术规范》JGJ133-2001,阵风系数βgz=2.25,原《玻璃幕墙技术规范》JGJ102-96修改为新规范JGJ102-2003后,阵风系数βgz改按《荷载规范》执行,因石材幕墙技术规范未变,有关阵风系数能否修正?另建筑幕墙GB/T21086-2007对挠度规定等也与原规范不同,如何执行?
答:各专业幕墙设计,应按现行、本专业幕墙规范执行。如专业规范中未有规定,阵风系数可按国标《荷载规范》执行。
6. 当人防
地下室为无梁楼盖时,能否按照《人民防空
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简称《人防规范》)4.8.2条:当地下室顶板为梁板结构时表4.8.2取用顶板的等效静荷载?
答:地下室顶板设计时,应当具有良好的整体刚度,以有效地将核爆荷载传递至所有抗核爆构件上。人防地下室顶板为无梁楼盖,配筋符合《人防规范》附录D时,顶板的等效静荷载可按4.8.2条确定。
7. 地下室抗浮验算时,地下水位确定没有统一的规定,抗浮系数也无统一规定。设计抗浮水位与防水水位应如何确定?由谁确定?
答:《地基规范》3.0.3-1-6)-(3)条规定,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应提供用于计算地下水浮力的设计水位。一般情况下,抗浮设计水位宜取建成后的室外地坪下500mm。
地下室整体抗浮稳定计算时,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取荷载的标准组合,水压力荷载分项系数为1.0。
防水水位指控制防水的地下水水位,根据《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 3.1.3条:地下工程的防水设计,应根据地表水、地下水、毛细管水等的作用,以及由于人为因素引起的附近水文地质改变的影响确定。单建式地下工程,宜采用全封闭、部分封闭的防排水方式;附建式的全地下室或半地下工程的防水设防高度,应高于室外地坪高程500mm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