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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房可以取公积金吗

146****0118 | 2018-07-10 18:13:26

已有5个回答

  • 145****4280

    自建房又叫集资建房,是国家经济适用住房的一种补充方式,和原来的福利分房是不一样的。根据相关规定,单位自建房屋的对象只适用于本单位住房困难、未享受过实物分房和货币分房的职工,还必须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其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
    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基本条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贷款对象、贷款用途、住房贷款基本条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是办理不了贷款的。
    目前公积金新政,是 可以提取直系亲属间的公积金贷款的,但是各地落实时间不一样,建议具体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查看全文↓ 2018-07-10 18:16:45
  • 153****7690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查看全文↓ 2018-07-10 18:16:23
  • 152****8512

    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供集资建房批复、购房人员名单、发票(收据)(有效期两年); 已经取得房产证的:房产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购房发票(收据)。

    查看全文↓ 2018-07-10 18:15:23
  • 142****2417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如下: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查看全文↓ 2018-07-10 18:15:08
  • 157****9876

    1.集资建房单位应持下述资料先行到归集管理科办理集中审核。

    (1)《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认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出具的《集资建房名单真实性承诺书》及已认证的《职工集资建房名单》原件、复印件加

    盖单位公章。

    (3)《职工集资建房名单》电子版(需注明单位集资建房帐号、开户银行)。

    归集管理科应将审核结果在中心管理系统登载。

    分中心参照执行,并将审核结果电子版报送归集科统一进行系统登载。  

    2.管理部依据管理系统中登载的《职工集资建房名单》办理提取审批业务,职工需提供:

    (1)《购房协议》原件、复印件。

    (2)加盖单位公章的《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书》、《支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

    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查看全文↓ 2018-07-10 18:14:50

相关问题

  • 1.集资建房单位应持下述资料先行到归集管理科办理集中审核。(1)《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认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单位出具的《集资建房名单真实性承诺书》及已认证的《职工集资建房名单》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职工集资建房名单》电子版(需注明单位集资建房帐号、开户银行)。归集管理科应将审核结果在中心管理系统登载。分中心参照执行,并将审核结果电子版报送归集科统一进行系统登载。  2.管理部依据管理系统中登载的《职工集资建房名单》办理提取审批业务,职工需提供:(1)《购房协议》原件、复印件。(2)加盖单位公章的《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书》、《支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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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基本条件:1、具有合法有效身份;2、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5、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6、提供委托人认可的担保;7、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8、缴存条件: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6个月(含)以上。提供下列资料:1、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3、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4、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5、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6、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1、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2、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3、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4、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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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资房产是办不到产权证的,有产权证也是集体的(只有一本),如果要卖,只能一次性付款,而且还要拿出房子所有权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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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资房可以买卖,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方可买卖。集资房买卖条件:集资建房在取得房产证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交易后,即具有商品房的性质,可以自由交易。按出资比例确定产权的:1、职工是全额集资,将来可以办理100%的产权,在产权证领取后,可以自由上市交易。2、如果是部分集资,将来为职工办理的是部分产权,另部分产权属于另部分集资人(单位)。要转让部分产权的集资房,首先要取得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其次,要看产权共有人单位制定的具体政策,并经过单位的同意,同时单位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如果以朋友的名字购买,那么需要办理过户才可成为产权人。只有产权过户了,才依法拥有该房屋产权,成为产权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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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集资房能否买卖,首先应当看集资房的卖方者是否拥有基本全部产权,包括是否有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同时还要看其单位有无特别限制条件等。一般来说,集资建房在取得房产证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交易后,即具有商品房的性质,可以自由交易。具体来说,根据集资房出资性质,情况有所不同。第一种情况,集资房是由职工全额集资建成的。这种情况,将来可以办理100%的产权,在产权证领取后,房产是可以自由上市交易。第二种情况,集资房是单位和职工共同出资建造的。这种情况下,将来为职工办理的是部分产权,另部分产权属于单位。职工想要转让部分产权的产权房,首先要取得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其次,要看产权共有人单位制定的具体政策,并经过单位的同意,同时单位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买卖集资房需要办理过户才可成为产权人,如果以朋友的名字购买,那么需要办理过户才可成为产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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