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交房产税吗

157****7167 2018-07-11 浏览: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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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5678 2018-07-11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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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5880 2018-07-11

1、《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即对房产税的征税范围进行了界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如果不在征税范围内的房产不征房产税。
2、个人拥有的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用于开公司不在免征范围。
3、现行的房产税计税依据有两种:按房产余值计税和按租金收入计税。用自己的房子开公司应依据房产计税余值征税,税率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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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6842 2018-07-11

企业房产税和个人房产税大体上略有相似,主要是在税务的计算方法上不同。
企业房产税简而言之也就是对企业房产的产权人征收的财产税。
企业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以及相关的计算方法如下:
1、征收对象:
房产税规定的征税范围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产。
这里所说的城市,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不包括农村;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难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
2、纳税人:
按照规定,房产税的纳税人是产权所有人。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或者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应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即上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均为房产税的纳税人。
企业房产税计算方法:
1、 从价计征算:房产余值=房产原值×[1-(10%~30%)]
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
2、 从租计征算:从租计征算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
税率:
1、 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
2、 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但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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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7833 2018-07-11

  只要符合房产税的征税范围,都是需要征收房产税的,无论企业还是单位。
  一、定义: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二、税收管理:

  1、纳税时间: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该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期限:

  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3、纳税地点:

  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纳税。

  4、纳税申报:

  房产税的纳税人应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纳税申报,并如实填写《房产税纳税申报表》。

  三、征收范围及特点:

  1、征收范围: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2、特点: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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