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师如何办理注册

热心网友 2018-07-13 浏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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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8-07-13

你自办的物业服务企业先工商注册,注册资金50万,然后办理企业资质证书,在企业注册地的房地产管理局申请办理企业资质手续。
至少1个物业管理师资格证和此证在你公司的社保记录;至少5个物业管理人员上岗证和社保记录;至少有中级职称的工程师、经济师、会计师资格证才能受理,新办资质是暂三级企业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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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8-07-13

由于不清楚你的证是那个部门发的,无法很直接告诉你怎样使用。
1、目前权威认可的物业管理师证,就只有注册物业管理师证,其它证只是一个从业资格证,而不是职称;
2、目前物业管理从业资格证的发证部门比较多,有人社部、人事部、劳动部、建设部,但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行政主管部一般只认可建设部、行业协会与建设部下属培训中心及人社部、人事部出的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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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8-07-13

物业管理师注册:  第十二条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注册后方可以物业管理师的名义执业。
  第十三条 建设部为物业管理师资格注册审批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为物业管理师资格注册审查机构。
  第十四条 取得《资格证书》并申请注册的人员,应当受聘于一个具有物业管理资质的企业,并通过聘用企业向本企业工商注册所在省的注册审查机构提出注册申请。
  第十五条 注册审查机构在收到申请人的注册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对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注册申请,均应出具加盖注册审查机构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第十六条 注册审查机构自受理注册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完成申请材料的审查工作,并将注册申请人员材料和审查意见报注册审批机构审批。
  注册审批机构自受理注册申请人员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作出决定的,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对作出批准决定的,应当自决定批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决定送达注册申请人,并核发《注册证》。对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力。
  第十七条 物业管理师资格注册有效期为3年。《注册证》在有效期限内是物业管理师的执业凭证,由持证人保管和使用。
  第十八条 初始注册者,可以自取得《资格证书》之日起1年内提出注册申请。逾期未申请者,在申请初始注册时,必须符合本规定继续教育的要求。
  初始注册时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
  (三)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人员的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第十九条 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程序申请延续注册。注册审批机构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延续注册的决定;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注册。
  延续注册时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三)达到注册期内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第二十条 在注册有效期内,物业管理师变更执业单位,应按照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其《注册证》在原注册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变更注册时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二)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三)工作调动证明或者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师因丧失行为能力、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其《注册证》失效。
  第二十二条 注册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审批机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三)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 物业管理师或者聘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由本人或聘用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向当地注册审查机构提出申请,由注册审批机构核准后,办理注销手续,收回《注册证》。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注销注册的;
  (三)与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四)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
  (五)被依法撤销注册的;
  (六)造成物业管理项目重大责任事故或者受到刑事处罚的;
  (七)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八)聘用单位被吊销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的;
  (九)聘用单位破产的;
  (十)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 注册申请人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注册审批机构应当撤销注册,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当事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被注销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人员,重新具备初始注册条件,并符合本规定继续教育要求的,可按照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程序申请注册。
  第二十六条 注册审批机构应当定期公布注册有关情况。当事人对注销注册、不予注册或者撤销注册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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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8-07-13

按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资格证书》并申请注册的人员,应当受聘于一个具有物业管理资质的企业,并通过聘用企业向本企业工商注册所在省的注册审查机构提出注册申请。具体信息查询办法,有明确清晰的说明.
现在还未开始,预计未来3-5年,等拥有此证书的人达到一定比例后,部里会开始注册.届时,会有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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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8-07-13

物业管理师指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通过对房屋建筑及与之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和场地进行专业化维修养护管理以及维护相关区域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为业主、使用人提供服务的人员。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属于国家设定的准入性考试。通过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者,由人事部颁发统一印制,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经注册后,可以物业管理师的名义担任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可负责物业管理项目的管理工作,也可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
报考条件
据《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办法》的管理规定参加考试的人员分为两类:
(一)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2.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3.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4.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5.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6.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7.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2)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以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申请人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学位证书、从事工作及物业管理相关实践年限证明。台湾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考试的办法另行规定。
(3)外籍专业人员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注册和执业等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4)报考条件中,土建类包括哪些专业:
土建类,是指一切和水、土、文化有关的基础建设的计划、建造和维修。总的来说土建类包括建筑学,城市规划,土木工程,环境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建筑技节能技术与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历史建筑保护工程,景观建筑设计,水务工程,农业工程,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建筑设施智能技术,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景观学,风景园林,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工程管理。
(二)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报名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担任物业管理项目经理或物业管理项目管理处主任及以上职务满5年,管理过2个以上物业管理项目,管理面积达到20万平方米,管理业绩良好,取得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经理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和(2)中各一项的在职在编人员,可报名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
(1)学历与工作经历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5年。
2.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0年。
3.具有中专学历,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5年。
(2)专业水平与业绩
1.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或国际刊号(ISSN)的期刊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过物业管理专业论文2篇及以上(每篇不少于2000字);
2.出版有统一书号(ISBN)的物业管理相关专业著作(本人独立撰写章节在30000字以上)。
3.获得物业管理相关专业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项目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前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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