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地下室为什么没有产权

热心网友 2018-07-18 浏览: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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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8-07-18

根据《物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地下室权属应有如下两种情况:

1、建筑层高低于2.2米

根据《房屋测量规范》规定,层高在2.2米以下地下室,不计算建筑面积,不能办理房屋产权;作为公用建筑面积,地下室建筑成本已打入房价,业主在购房时已出资的,开发商不能单独议价和出售,产权应当归全体业主所有。>>>房屋建筑面积使用规则**新标准2017

2、防工程的地下室

对于防工程的地下室,有独立使用空间,且设计用公用建筑面积的,产权归开发商所有,开发商可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处置,但作为公共设施,为保证其使用功能故不能任意租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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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8-07-18

首先,作为人防工程性质的地下室开发公司是没有权利买卖的,这点物权法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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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8-07-18

我国目前的住宅楼地下室主要分以下几类:**多的情况是作为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到业主头上。任何单一业主都不能自行对地下室进行租售,地下室的管理权归社区的业主委员会所有。
二为具有单独产权或与房屋共同具有一个产权证的地下室,此类地下室产权归业主所有,业主可以任意出租地下室,具有单独产权证的地下室还可作为常规住宅进行买卖。
三是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产权归开发商所有,但作为公共设施,为保证其使用功能故不能任意租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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