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与如何办理

153****3906 2018-07-20 浏览:47

我来回答
在线咨询贷款买房政策
热心网友

已有回答

135****4385 2018-07-20

房屋赠与,是房屋所有权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将自己的房屋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接受所赠房屋的法律行为
房屋赠与办理方法:
1《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现场填写不用提前领取;
2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3赠与公证书、受赠公证书(原件);
4赠与人和受赠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验原件):
5 赠与人或受赠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
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房屋所在地地税局办理;
7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复印件一份(附表房屋所有权人栏空白,附图中房产证号不复印;原房屋所有权证中没有附图附表的可不提交);
8已购成本价公有住房赠与的提交赠与人与原售房单位签订的买卖契约,补交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标准价或优惠价取得房屋还需补交价差(出让金和价差在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海淀分局办理)。其中已购央产房(原售房单位为中央单位)赠与的还应提交“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交易办公室”出具的央产房上市出售确认表,物业费、供暖费结清证明;
9港澳台同胞,外国人,港澳台、境外法人和其他组织受赠房屋的,提交北京市涉外项目国家安全审查批准文件;
10多个人共同受赠一套房屋的,应提交共有协议(原件),约定由何人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何人持房屋共有权证,并约定共有份额;
11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地产);
12划拨土地转让批准文件(整宗划拨土地)。
注意事项
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赠与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成立;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房屋赠与行为是否成立或生效,应以赠与人是否将房屋给予受赠人,受赠人是否接受了该房屋为标志的。
1992 年司法部颁布了《赠与公证细则》第七条规定:“办理不动产赠与公证的,经公证后,应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否则赠与行为无效”。该规定涉及两个行为:赠与行为和登记行为,赠与行为的本质是一种合同行为,即债权关系,是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原因。登记行为是针对不动产而言的,也称不动产物权登记,是指当事人申请登记部门将物权变动的事实记载在专簿册上的事实和行为,完成后才是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标志,即为物权关系。赠与合同是否生效与所有权转移登记无关。本律师认为,《赠与公证细则》第七条规定不论是从立法层面上,形式逻辑上,还是民法理论上均存在着问题。
**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即已交付),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从中可看到,不管是规章还是法律,只是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并没规定未办理则赠与行为无效。也就是说房产赠与须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房产权才能转移,但过户登记手续是取得房产权的要件而非房产赠与合同成立或生效的条件。
实践中,当事人办理的房屋赠与合同公证,短期内没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数年后申办的照样给予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但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转移登记。若权利人(申请人)逾期申请房屋权属登记的,根据第二十九条规定,登记机关可以按照规定登记费的3倍以下收取登记费。
查看全部>
(0)

136****0306 2018-07-20

看房产的共有形式
共同共有的,两个人都同意才能赠予
按份共有的,2/3共有权人同意就可以
双方签订赠予合同并且公证,再一起拿合同、房产证、双方身份证去房管部门办理过
《物权法》
第九十七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查看全部>
(0)

142****9633 2018-07-20

房屋赠与手续: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赠与书的主要内容为: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赠与的理由;
4、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
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二)办理公证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赠与书;
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三)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
1、房屋赠与申请表;2、房屋权属证书(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权证);3、房屋户型平面图;4、房屋赠与公证书;5、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与原件核对);6、契税收据
(四)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然后补办过户手续。
查看全部>
(0)

深圳买房交流群- 63群 ( 420)

  • 董董:谁来点评下时代倾城这个盘?
  • 小石头:地段还行
  • 七七妈:性价比高
  • 春暖花开:未来升值空间还是有的
  • 阿霞:周末一起约看房呀
  • 大头明:售楼处美眉不错,哈哈
  • 董董:谁来点评下时代倾城这个盘?
3035人正在热聊深圳楼市

每日新鲜楼盘消息

精选特价优质房源

立即加入

为您推荐其他类似问题

置业管家

楼盘分析 需求匹配 专车接送 售后跟踪
  • 陈美红

    服务评价
    熟悉区域: 南山| 宝安| 光明区
  • 伍娟

    服务评价
    熟悉区域: 南山| 宝安| 光明区
  • 王蕊娣

    服务评价
    熟悉区域: 南山| 宝安| 光明区

深圳热门新盘

期望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