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手房屋买卖条件有什么要求吗?

热心网友 2018-07-26 浏览: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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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8-07-26

先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可买到)。
过户的手续不复杂,只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购房合同、还有房产证、土地证,就可以去过户了。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要签字的,如一方不去的话要去公证处作委托的。



一次性付款 就是在时间上比贷款要快1个月,其他无分别,总的时间是,签好合同当天就可以去过户,过户好后20个工作日拿到新的产证,其他再交接一下水电煤费和有线电视及迁走原来的电话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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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8-07-26

根据一下说法可以知道二手房买卖过程什么情况卖方违约: 1、出卖人将房屋直接卖给第三人 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原买房人有优先过户的权利,可以向法院请求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并已办理了过户,那么出卖人就已经构成了恶意违约,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这时买房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出卖人根据房屋差价赔偿违约责任。 2、出卖人要求提高房价办理过户 在实际买卖过程中,很多出卖人在签订合同后认为房子卖得太便宜了,要求另外加钱过户。 在这种情况下,买房人应该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冻结所购房屋,进行财产保全,防止出卖人将房屋卖与第三人,进而使所签订的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同时要求法院判定出卖人继续履行合同。 3、出卖人卖房后反悔并要求合同无效 在这种情况下,买房人如果在买房时已经知道了房屋还有其他共有人,并且未经过共有人同意而购买房屋的,在共有人要求判定合同无效时,是可以获得支持的。但如果是夫妻间的共有房屋,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一般是认为经过夫妻二人同意的。买房人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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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8-07-26

二手房买卖的条件:
一、合同的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
房屋的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备能够以自身的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并且承担义务的资格。《民法通则》规定,房屋买卖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法律禁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参与。为了维护房屋交易的秩序,现行法律以及政策对房屋的买卖当事人设定了一定的条件和限制,必须符合特定的要求。
二、房屋的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要表意真实。
按照现行的法规和司法解释,民事法律行为应当是当事人的真意表示的结果。因此,房屋买卖的合同只有在自愿和平等的基础上来签订,才能真正的实现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理想。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无权代理和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所签订的房屋买卖的合同等,原则上应视为无效合同。
三、房屋买卖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
房屋买卖行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违反社会公共道德。例如,在房屋买卖活动中,我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房屋买卖双方不得买卖土地,不得买卖拆迁房屋等,出现此类情况,视为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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