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公共维修基金需要过户吗?

热心网友 2018-07-31 浏览:42

我来回答
在线咨询贷款买房政策
热心网友

已有回答

热心网友 2018-07-31

当买卖双方签署协议时遇到房屋维修基金是否应由买家支付时,通常的解决办法是经由买卖双方协商**终达成共识。一般会有四种处理方法:

(1)房屋业主将房屋维修基金无偿顺延给客户。

(2)买卖双方经过协商客户与业主共同承担这笔费用,即客户支付原业主所缴纳房屋维修基金费用的50%。

(3)买卖双方经过协商按一定比例支付房屋维修基金费用。比例公式为(房屋产权年限-原业主所购房屋与出售房屋的时间差)/房屋产权年限。(注:一般房屋产权年限为70年)

(4)房屋业主不同意将房屋维修基金无偿顺延给客户也不想按比例与客户分担这笔费用,那么购房者如购买该套房屋则需承担原业主当初购房时所交纳的这笔房屋维修基金费用。

买卖双方可以通过上述几种协商方法处理公共维修基金问题,不过通常情况下,公共维修基金一般都是业主无偿顺延给客户的。
二手房维修基金怎么转让: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房屋在所有权转让时,原产权人应当向新的产权人说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和结余的情况,而且在办理过户手续时,该房屋账户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一起过户。办理过户手续具体分两种情况:

一是有些房屋在办理产权证时已经缴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此情况下,如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余额为首缴标准的30%以上,办理产权过户时,维修资金同时过户;

如果账户余额不足30%,那就需要按现行标准补缴这块费用后再过户。现行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标准为:高层(含有电梯的多层)按建筑面积90元/平方米缴纳;多层(含别墅)按建筑面积50元/平方米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俗称房屋的‘养老金’,房屋在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都要用它。
二手房维修基金的转让要注意什么问题?

(1)维修基金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和物业管理区域公共设施的维修和更新,不能挪作他用。

(2)上家出售房屋,其物业维修基金账户中的余额,不能提取或退还,可由下家通过物业管理部门与上家结算。

(3)维修基金是结算,还是无偿转让,应当在订金支付前就予以明确约定,否则订金支付后,根据“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的原则,下家无权要求上家赠送维修基金。
查看全部>
(0)

热心网友 2018-07-31

大部分二手房购买者在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的认识上存在误区,认为房屋公共维修基金同水、电、气等一样,需要更名过户才能正常使用,购买二手房应该办理房屋公共维修基金过户手续。公共维修基金过户只有过户了该物业的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才属于自己。记者咨询了市房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公共维修基金随房子过户,房子办好过户手续后,到房管中心维管办办理”。
房屋维修基金是用于公共部位和物业公共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中修、更新、改造工程。
公共部位是指物业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公共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水箱、加压、电梯、天线、供电线路、公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对于维修基金的使用,记者咨询了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物管办负责人,“对于超过五年保修期的房屋,若出现维修基金所涉及的保修范围内的问题,经过70%以上业主同意后,再经由物管部门书面申请后,便可动用”。
查看全部>
(0)

热心网友 2018-07-31

需要过户的。
1、购买没有缴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房屋时,一定要先到房管部门查询其维修资金账户余额。查询时须携带产权人的身份证或房屋产权证。
2、有些房屋在办理产权证时已经缴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此情况下:
(1)如果账户余额不足30%,那就需要按现行标准补缴这块费用后再过户;
(2)如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余额为首缴标准的30%以上,办理产权过户时,维修资金同时过户。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明确规定,今后以下四项费用不得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1、依法应当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
2、依法应当由相关单位承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
3、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因人为损坏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需的修复费用;
4、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费用。
查看全部>
(0)

热心网友 2018-07-31

是需要更名的。业主需要与原房主持双方证件去办理公共维修基金过户手续。
根据《住宅公共维修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维修基金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工程。
1、大多数二手房买卖时,已在合同约定公共维修基金转移事项。
2、政策在落实规定二手房维修基金过户的情况显然也有不小的难度,需要买卖双方同时出场,要有维修基金专用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公共维修基金
公共维修基金是指按建设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建住房[1998]213号)的规定,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
查看全部>
(0)

深圳买房交流群- 63群 ( 420)

  • 董董:谁来点评下时代倾城这个盘?
  • 小石头:地段还行
  • 七七妈:性价比高
  • 春暖花开:未来升值空间还是有的
  • 阿霞:周末一起约看房呀
  • 大头明:售楼处美眉不错,哈哈
  • 董董:谁来点评下时代倾城这个盘?
3035人正在热聊深圳楼市

每日新鲜楼盘消息

精选特价优质房源

立即加入

为您推荐其他类似问题

置业管家

楼盘分析 需求匹配 专车接送 售后跟踪
  • 陈美红

    服务评价
    熟悉区域: 南山| 宝安| 光明区
  • 伍娟

    服务评价
    熟悉区域: 南山| 宝安| 光明区
  • 王蕊娣

    服务评价
    熟悉区域: 南山| 宝安| 光明区

深圳热门新盘

期望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