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程 名 称: 地块
拆迁工 程 地 点:
委 托 方:
受 托 方:
签 订 日 期:
鉴于甲方系一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之
房地产开发企业。又鉴于乙方系一家具有合法拆迁资质的拆迁单位,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按照甲方的要求依法完成本合同项下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拆迁工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北京市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本拆迁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拆迁工作质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拆迁范围、委托事项:
1.1甲方委托乙方拆迁地点: 项目 #地拆迁范围: 。
1.2拆迁户数、面积: (以实际测量为准)
1.3:委托事项:摸底调查、宣传动迁、实际测量、评估测算补偿安置费用、洽谈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发放拆迁补偿相关费用、产权调换安置结算、治安管理、建筑物拆除及垃圾清运、房屋安置等。
第二条 拆迁安置与补偿
2.1乙方代表甲方按照蚌埠市[2007]144号文件和拆迁公告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与被拆迁户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并将协议书原件交甲方。
2.2支付被拆迁人的各项费用,由乙方制表,甲方审核、签字、盖章,并报拆迁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支付给被拆迁人。
第三条 拆迁进度与乙方承诺
3.1乙方承诺拆迁进度如下:
3.1.1乙方完成本项目拆迁工作的周期为:自拆迁公告发布之日起 个日历天。
3.1.2乙方应在 月 日前完成拆迁入户调查复核工作。
3.1.3甲乙双方相互配合在 月 日前完成拆迁先期各种准备工作及向政府主管部门申报拆迁相关审批手续。
3.1.4乙方在 月 日前完成 #地入户调查工作,并向甲方提供报告。
3.1.5拆迁公告发布后 日内,完成拆迁数占总拆迁户数的 %。
3.1.6拆迁公告发布后 日内,完成拆迁数占总拆迁户数的 %。
3.1.7拆迁公告发布后 日内,完成拆迁数占总拆迁户数的 %。
3.1.8拆迁公告发布后 日内,完成全部拆迁工作。
3.2乙方拆迁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方面内容:
3.2.1乙方指定为 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拆迁事宜,并及时向甲方通报有关情况。
3.2.2拆迁工作人员二人以上一组;
3.2.3乙方保证杜绝拆迁户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的情况发生;
第四条 拆迁费、拆迁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
4.1拆迁费用的认定是以蚌埠市[20xx]144号文件为标准,由甲方进行认定。
4.2拆迁实施过程中,如遇特殊事项需要甲方另行承担费用时,乙方应提前与甲方即时商洽,争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4.3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拆迁服务费及支付时间:
4.3.1拆迁服务费:
4.3.2拆迁服务费支付时间:
第五条 拆迁期限
5.1拆迁期限: 个日历天,自拆迁公告之日起算。
5.2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自行踏勘拆迁现场,制定拆迁方案,由甲乙双方审定后上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5.3如因发生裁决、诉讼等事宜,乙方应甲方协商延长拆迁期限,并以甲方的名义申请办理延长拆迁期限手续。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提供拆迁工作所需的各项手续文件及资料。
6.2负责审核拆迁方案及拆迁预算。
6.3负责监督乙方拆迁工作的各项进程,并派专人现场参与管理,随时对拆迁事宜进行查询。
6.4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拆迁费用。
6.5积极配合乙方的拆迁工作,协调有关事宜。
6.6因乙方违反规定转让本协议或拆迁安置过程中损害甲方利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