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条件是什么?

136****9988 2018-09-05 浏览: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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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2817 2018-09-05

房屋买卖合同,是指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盘点一下13种情况下无效的购房合同。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地产买卖均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签定合同,由他们独立签定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
  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他们进行房屋买卖应当由其法定代理 人代为签订合同或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没有法定代理人的同意,限制行为能力人自已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3、乘人之危而签定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际或利用对方的迫切需要,强迫对方接受明显不利的条件而签定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
  4、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指一方当事人以使对方财产、肉体或精神上受损害相威胁,迫使其产生恐怖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5、以欺诈为目的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这是指一方当事人以捏造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致使对方当事人发生错误认识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6、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为无效。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应认定无效。
  7、当事人之间没有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又无据可查的,亦认定为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如双方未履行口头合同的主要义务且并不能就此达成一致,则该合同应认定为无效的合同。
  8、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购买农村居民房屋的合同
  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总的来说,从我国国家的政治基础和纯粹的法律规定来看,我国现行法律是不允许农村房屋买卖的。
  9、没有办理过户手续而引起发一方反悔的
  "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以后,提出解除买卖协议,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应认为该民事法律行为依法尚未成立。一方翻悔是允许的。
  10、卖方转让没有所有权证书的房屋买卖合同
  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包括买卖),卖方隐瞒无证的事实或因存在屋建造存在违法行为且已被有关机关确定,根本不能取得所有权证的,则此类合同应为无效。
  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房屋的买卖合同无效11、
  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屋,房屋所有人在房屋被解除上述措施前不得出售,否则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如法院依法查封的房屋、被划入拆迁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等等。
  12、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
  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按份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已租出房屋时,须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主要是指房价同等,还包括房价交付期限、方式同等等。房屋所有人出卖房屋时侵犯共有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13、商品房预售违法,合同无效
  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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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835 2018-09-05

违约条款是以房屋买卖合同的有效为前提的,如果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违约条款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而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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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0518 2018-09-05

一、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
  法律法规:《民法通则》、《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建设部相关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房屋与土地分开转让的,(现实中房产和地产分开转让的情形,房产不得转让/地产不得转让)
  法律规定:
  《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颁布实施)的第三条规定:“城市房屋的产权与房屋占用土地的使用权实行权利人一致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不得分离”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法理分析: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固定附着物,二者之间具有不可分离性,否则,极易引起损失或导致纠纷。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合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出卖人将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分别卖与不同的买受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则该类买卖合同应当是无效的。
  (二)侵犯优先购买权的。
  法律规定:
  《民法通则》第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条也有相应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法理分析:房屋所有人在转让涉及到共有或出租的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有权人或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这就是说,所转让的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或已对外出租的,必须征求共有人或承租人的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取得其他共有人或承租人的同意,擅自出卖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一般应为无效。
(三)因欺诈而转让商品房的。
  法律规定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为由,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
  (四)商品房预售违法的。
  法律规定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如不符上述条件,买受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宣告该买卖无效。
  (五)在商品房转让过程中,涉及到土地使用权转让违法的。
  法律规定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的相关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没有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没有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没有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没有房屋所有权证书;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而没有报批或不予批准的;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
  (六)其他的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禁止转让的。
  如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权属有争议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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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6319 2018-09-05

一、二手房买卖合同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会被认定为无效:

1、 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

根据规定,房产交易合同的签订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当事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被限制了行为能力,那么他所签订的合同就会被认定为无效。通俗地说就是,合同签订人必须是已经成年,且没有因为触犯法律等行为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2、 以欺诈为目的签订的买卖合同

不管是买家,还是卖家,如果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是以欺诈为目的的话,那么该合同就很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合同。比如,买家或者卖家的身份信息是虚假的,或者是房产交易的价格是虚假的,又或者是卖家隐瞒了房产已经被抵押的事实等。

3、 以胁迫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在房产交易中,卖家若是以强迫、威胁等方式将房产出售给买家,那么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就很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比如,一方趁对方处于危难之际时利用对方的迫切需求,强迫对方接受明显不利的条件所签订的买卖合同。

二、不能进行买卖的房产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不能上市交易的二手房有: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二)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如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

(三)鉴定为危房的房屋;以标准价购买,尚未按成本价补足剩余价款,向全产权过渡的房屋;

(四)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

(五)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

(六)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房屋;

(七)所有权有纠纷的房屋;

(八)已经抵押,并且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房屋;

(九)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属转移的房屋;

(十)房屋已出租他人,出卖人未按规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等权益的;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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