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问能不能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赠与过户?有哪位大神清楚的,谢谢!

热心网友 2018-09-13 浏览:34

我来回答
在线咨询贷款买房政策
热心网友

已有回答

热心网友 2018-09-13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查看全部>
(0)

热心网友 2018-09-13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赠与书的主要内容为: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赠与的理由;
4、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
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查看全部>
(0)

热心网友 2018-09-13

国有土地取得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划拨,一种是出让。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而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根据上述情况,办理赠与公证有以下两种情形:
一、如果是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依法可办理转让,即可以办理赠与合同公证。
二、根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未经市、县人民**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使用者,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所以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则需要提供市、县人民**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同意的相关意见的证明,才能办理赠与合同公证的有关手续
查看全部>
(0)

深圳买房交流群- 63群 ( 420)

  • 董董:谁来点评下时代倾城这个盘?
  • 小石头:地段还行
  • 七七妈:性价比高
  • 春暖花开:未来升值空间还是有的
  • 阿霞:周末一起约看房呀
  • 大头明:售楼处美眉不错,哈哈
  • 董董:谁来点评下时代倾城这个盘?
3035人正在热聊深圳楼市

每日新鲜楼盘消息

精选特价优质房源

立即加入

为您推荐其他类似问题

置业管家

楼盘分析 需求匹配 专车接送 售后跟踪
  • 陈美红

    服务评价
    熟悉区域: 光明区
  • 伍娟

    服务评价
    熟悉区域: 光明区
  • 王蕊娣

    服务评价
    熟悉区域: 光明区

深圳热门新盘

期望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