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产权到期了怎么办

热心网友 2018-09-20 浏览: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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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8-09-20

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
房子产权到期后可以
1、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
2、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
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通过调查了解第一种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认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会拆迁。
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70年产权房和40年产权房的价格无法直接换算,主要还看房子位置、配套等综合因素,如果40年产权房,在稀缺地段,也是可以很高价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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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8-09-20

我国《物权法》规定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可自动续期,但国家尚未出台具体续期办法。在目前的实际操作中,有过渡性办法(免费自动续期)和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续期两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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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8-09-20

交付土地出让金从而继续获得土地的使用权。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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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8-09-20

房屋产权70年、40年、5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但是房屋仍属业主所有。房屋产权到期后,房屋业主可向房屋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续期申请,申请获得批准之后,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并根据当时的签合同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从而重新获得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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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8-09-20

按照《物权法》规定,房屋产权年限是指住宅土地的使用年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相关条款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的**高年限按不同的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为70年;工业用地、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为4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为50年。 关于土地使用年限,有一点要注意了,土地使用期限是从土地使用者与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开始计算。现在很多开发商有的是由于建设资金不到位,或者建设手续不全、拆迁补偿等原因,导致项目建设周期较长,这样一来,不可避免的使土地使用年限缩短了若干年。有一点物权法是可以保障的:就是住宅土地使用期届满会自动续期。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虽说按照规定来讲住宅类的房子产权70年,但是都不到70年您的房子就可能已经动迁了,也到不到70年。如果产权到期没遇到拆迁的情况,那么根据规定,咱们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也就是补交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后交纳出让金,一般是谁使用谁交钱的原则,到期后,需向国土部门提交一份申请,他们会组织评估机构对土地价格进行评估确定需要交纳的出让金数额。既然《物权法》规定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也可以说,住宅类的房子,房屋产权已经没有使用年限了.只要房屋使用不危害到你的居住安全,房子都会归你继续使用。土地使用权有70年期限,但到现在为止还很少出现土地到期的情况。因为我国**早的商品房也是出现在20世纪80年代,也就是1980年那时候,离现在也只有30多年,可以说目前房屋土地使用年限问题给购房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能性和现实个案还比较遥远可少见。如果您的房屋使用权性质不是居住,就要看当初土地转让合同是怎样约定的,有三种可能:
1.可以续期,需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不可续期,土地使用权收回,对土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予以补偿;
3.不可续期,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刚刚网友提到的小产权房,而就是只有部分产权(比如只有使用权而无处分的权利)或无产权(建盖时未办任何手续的违章建筑),小产权房在法律上通常没有任何的保障。它并不真正构成严格法律意义上的产权。在产权上,购房者还有一点要注意:如今许多开发商为了追求利益,这就出现了一些楼盘在建设时改变土地性质,有的在工业用地上建起了住宅;有的在住宅用地上建起了商业物业等等,这些做法都会牵扯到土地使用年限及土地出让金的问题。从现实情况分析,一般都是购买者的权益受不到保护。而国家的法律又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由于开发商这些行为损失的土地使用年限,往往会转嫁到咱们购房者的头上。所以在购房时,我们一定要仔细看清楚购房合同,咱们购房的房子使用年限到底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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