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建房手续主要有哪些?

热心网友 2018-09-24 浏览: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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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8-09-24

一、规划局验收:
目的:将规划许可证副本换为正本
准备资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证
2、土地证
3、规划验收申请书(镇政府意见)
4、地形图测量;
5、房产测量结果
6、总平面图;
7、单体方案图(立面图、剖面图、侧面图)
其中第四条:先进行房产地形测绘(联系规划设计院),将测绘结果送规划局入库,换取入库通知书其中第五条:联系房管局现场测量
二、质监站验收:
目的:领取单位工程竣工证明书(质监站档案馆盖章)
步骤:先将前期资料送城建档案馆换取回执,然后凭回执和竣工资料送质监站,申请验收。
送档案馆资料:
1、项目申请(立项报告)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批复
3、用地申请和批复
4、用地位置红线图
5、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
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副证)注:只有先进行规划局验收才能拿到正证
8、工程规划红线图(平面布局图、须加盖规划局业务章)
9、招投标文件(或直接发包文件)、中标(承接)通知书
10、地质勘测报告
11、施工图审查及环保、消防、抗震、人防管理部门的审核文件
12、勘测设计、初步设计或者扩初设计
13、设计合同、勘测合同、监理合同
14、设计、钻探等委托文件
15、质监申报表(含质监通知书)
16、施工许可证
17、施工合同(及分包合同)
18、工程预算
19、影像资料(含基础、隐蔽工程)
以上资料送档案馆后,领取档案馆回执后,和下面资料一起送质监站
1、基础验收报告(施工单位提供)
2、主题验收报告(钢结构验收报告,施工单位提供)
3、档案馆回执
4、检查报告(建设单位提供)
5、评估报告(监理单位提供)
6、竣工验收报告(施工单位提供)
三、关于工程竣工备案表:
凭档案馆盖章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去质监站领取质量监督报告,以及其他资料,到建设局窗口备案,其中需要两张原件(备案表,有各单位章),以及消防和环保验收许可,即建设工程验收消防备案抽查合格告知书和建设项目竣工环保亚把手登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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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8-09-24

 需要到建房管理部门申请建房许可证、之后才能建设。
  国有土地建房审核流程如下:
  一、申请受理
(一)申请人提交资料:
1、用地者申请报告;2、身份证和户口本证件复印件;3、规划许可证。
(二)工作标准:用地者所提交的材料齐全、真实、规范、有效。
(三)本岗位责任人:全程代办受理窗口(代办点)
(四)岗位职责及权限:建设用地项目的预审。用地者提交的资料是否齐全、真实、规范、有效,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指标及城市或乡(村)规划。资料齐全、符合规划要求的,转全程代办员,填写《国有土地建房报批表》。如不符合有关要求,不予受理,对不符合规划的,告知申办人;申报资料不全的以书面形式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办人的投诉渠道一次性告知申办人。
(五)时限:1个工作日
二、初审
工作标准:1、申办材料齐全、真实、规范、有效;2、权属清楚;3、其他相关资料符合规定。4、片区所工作人员对资料齐全的,进行实地调查。
(二)片区所工作人员通过实地调查,符合要求的制作上报资料,并上报片区所所长审核。
(三)本岗位责任人:片区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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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8-09-24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条 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
(一)城市市区的土地;
(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
(三)国家依法征收的土地;
(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
(六)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三条 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
第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第六条 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
合法获得土地:首先必须取得该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同时该宗国有土地的用途必须为居住用地。如果该宗土地性质为集体性质土地,则必须具有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之后再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同时该宗集体土地的用途必须为建设用地。
获得规划许可:在获得该宗土地的土地使用证后,可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及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查询该地区及该宗地块涉及范围内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获得该宗地块的土地经济指标后,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经济指标要求,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宗土地的建筑规划许可证。
获得建设许可证: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土地使用证、建筑规划许可证等必须要件,申请建筑许可证,之后可以在该宗土地上进行建设。
相关费用: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规划建设许可审批,依据当地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各地区费用标准以当地规定的实际价格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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