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不动产税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热心网友 2018-09-27 浏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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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8-09-27

房产税分为从价或从租两种计算缴纳形式。从价纳税的,依照房屋原值一次减除2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税率为1.2%。从租纳税的,依照房屋的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税率为12%。
  没有房屋余值作为计税依据的,由房屋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屋核定。
  纳税人应依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将现有房屋的座落地点、数量、房屋的原值或租金收入等情况,据实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登记,并根据规定纳税。纳税人住址变更、产权转移、房屋原值或租金收入有变化时,要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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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8-09-27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已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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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8-09-27

一、征收标准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二、计算方式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三、征收期限
房产税征收期限可结合房屋情况咨询当地房管部门或税务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四、征收对象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即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
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如果出售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5、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6、产权属于集体所有制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7、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籍个人、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所拥有的房产,不征收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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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8-09-27

征收对象:
房产税规定的征税范围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产。
这里所说的城市,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不包括农村;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难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
纳税人:
按照规定,房产税的纳税人是产权所有人。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或者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应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即上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均为房产税的纳税人。
企业房产税计算方法:
1、 从价计征算:房产余值=房产原值×[1-(10%~30%)]
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
2、 从租计征算:从租计征算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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