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商品房预售证,交了订金,可以退吗

热心网友 2018-10-15 浏览: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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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8-10-15

只要查实开发商没有预售证就开始卖房,你的**和定金都能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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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8-10-15

可以。没有预售许可证就不能进行商品房预售,购房者要求退还定金,开发商应无条件全额退还,并赔偿损失。
建设部明文规定,期房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不可以销售房屋以及以任何方式向客户收取类似于“诚意金”、房款类的钱款。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子,如果房屋发生任何问题或许纠纷,也将不受法律保护,购房者可能会承受较大的损失。综上所述: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子不可以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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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8-10-15

你完全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款的,说明如下:

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

2,开发企业只能在办理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才可以对外销售房子,收取房款的,所以在未取得预售证的前提下开发商跟购房者之间的协议和房款买卖都是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所以就不存在所谓的定金能不能退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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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8-10-15

是可以退的。

1、开发商没有预售许可证。

2、你没有签正式购房合同。

3、开发商答应退定金迟迟未退,这些都是你的优势。

但是在定金没拿到手之前,千万不要松懈,不要着了开发商的诡计。你要想退回定金,需要讲究技巧和方法,而不是去了解一堆法律文件。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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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8-10-15

开发商无预售许可证,购房协议无效,定金可以要回。
建设部令第131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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