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是商品房吗

145****3486 2018-10-25 浏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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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359 2018-10-25

购买回迁房与商品房、安置房有什么区别,三者的区别主要如下:
拆迁安置过程中,如果采取货币补偿的方式,拆迁户用补偿款购买商品房与普通人购买商品房没有任何区别,都是花钱买房,购房者的身份是相同的。如果采取的是回迁的方式补偿就需要区分商品房、拆迁安置房与回迁房三者的不同了。
(一)商品房和回迁房买卖双方的关系不同,商品房的购买基础是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的价款在合同中进行约定。而拆迁安置房屋的购买基础是拆迁单位和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在协议中进行约定。在房价款方面,商品房可立即上市,且在银行做抵押进行贷款。而回迁房享受国家政策的优惠,不含土地转让金,价格相对低廉且有小产权之说,不享有商品房的上述权能。拆迁人以回迁房补偿被拆迁人的,补偿房屋由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参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核定价格,并按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管理。
(二)拆迁安置房,是指在市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本市市区户口(含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屋。拆迁回迁房是指在原地拆迁安置的房屋。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三)如果拆迁的是商品房,回拆房自然是应当商品房。如果拆迁的是集体土地上的私房,或者是经济适用房,回拆房的性质一般不是商品房。所以,购买回拆房一定要查清性质。经济适用房不得买卖;集体土地上的私房拆迁的回迁房,回迁房的所占土地性质,一般是划拨所得,没有交土地出让金,正式办理过户手续时,需交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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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2814 2018-10-25

区别一:安置房相对于商品房来说质量比较低
  安置房往往建设利润被限制的很死,因此,建筑商往往能偷工减料就偷工减料以增加利润。加上职能部门监管不力或者甚至沆瀣一气,造成普遍上安置房的质量不如商品房。当然,也有比较负责的或者示范工程之类的,质量相对较好的安置房,但是不多。
  区别二:相对于商品房安置房大部分是不属于完全产权
  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即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是出让,也就是缴纳了土地出让金。所以,安置房在以后再次交易时,可能会被要求补缴土地出让金。当然,目前安置房交易并没有要求这样,但法律规定是要缴纳的,所以,一但政府出台政策,那就很可能要交。
区别三:安置房交易时间受限
  不少安置房都有交易时间限制,也就是规定在几年内不得上市转售。商品房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只要是您买到的已经办理过登记的现房,就可以上市交易。不过,商品期房,法律上是不允许转售的。
  区别四:安置房是否可以交易取决于开发商时候对安置房进行产权登记
  拆迁安置房屋的土地是划拨的,因此与购买的正常商品房(商品房开发,开发商取得土地是通过出让方式)是有区别的。但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可以进行上市交易。所以要看开发商是否对安置房进行产权登记。
  区别五:安置房相对于商品房的使用用途来说受到了一定限制
  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区别六:相对于商品房来说安置房享有的权利较为不全面
  商品房的买受人一般享有该房屋的全部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买受人可以将此房屋依法转让、出租、抵押、赠与以及继承,甚至可以依法出典。这是因为买受人依法取得了该房屋的所在位置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土地上坐落房屋的所有权。商品房于其他类型的房屋相比在价格上要高出许多,因此买受人对其享有的权利也相应的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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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1287 2018-10-25

好与不好是相对的。我的经验是:商品房房屋质量、功能设施会好于安置房;房屋价格商品房要高出安置房很多;永久和70年是按土地证使用年限确定的,安置房多数是划拨土地,也有出让土地,但商品房一定是出让土地。
追问
房屋拆迁可以选择阿 选安置房还是商品房呢?
追答
看你经济状况,从居住环境来说,还是商品房小区房屋质量好、景观、绿化环境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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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8896 2018-10-25

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区别:

1、土地来源的区别。拆迁安置房屋的土地是划拨的,因此与购买的正常商品房(商品房开发,开发商取得土地是通过出让方式)是有区别的。但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可以进行上市交易。所以要看开发商是否对安置房进行产权登记。

2、产权的区别。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即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是出让,也就是缴纳了土地出让金。

3、质量的区别。安置房往往建设利润被限制的很死,因此,建筑商往往能偷工减料就偷工减料以增加利润。加上职能部门监管不力或者甚至沆瀣一气,造成普遍上安置房的质量不如商品房。

4、交易时间的限制。不少安置房都有交易时间限制,也就是规定在几年内不得上市转售。商品房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只要是你买到的已经办理过登记的现房,就可以上市交易。不过,商品期房,法律上是不允许转售的。

5、交易限制的区别。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6、享受权利的区别。商品房的买受人一般享有该房屋的全部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买受人可以将此房屋依法转让、出租、抵押、赠与以及继承,甚至可以依法出典。

结论:商品房和拆迁安置房在法律上不是并列的,但是在房地产圈子里经常被放在一起说。其实他们出现在不同的概念体系里面,在不同的语境里意思会不一样。
在楼市,商品房是相对存量房(二手房)的概念,也就是新房的意思。

在法律上,商品房指的是开发商二次开发上市交易的新房,比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预售合同》《**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这个层次上,商品房、存量房、经济适用房、宅基地是并列的,体现在房产证上。

拆迁安置房一般不体现在房产证上,它严格意义上来说也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比如我国就没有中央层面的拆迁安置房法律,这类法律只有地方会有,比如上海就出过。

拆迁安置房就是拆迁安置的房源,在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内涵,在1991年到2001年,拆迁安置房有不少是公房,在2001年到2011年,存在大量的经济适用房,少量商品房甚至存量房(二手房),到2011年之后商品房占的比例开始提高。这里面的政策和法律因素就按下不表了,太长。

在给拆迁户什么房子安置这个事儿上各地有各地不同的思路:比如北京近年危改,原地回迁提供商品房,异地安置提供按经济适用房管理的商品房或者经济适用房,商品房和经适房1:2甚至1:3配置。浙江省有一些城市提供100%的商品房。南京则政府集中盖经适房然后集中安置,不管你再哪儿拆迁都让你去城里指定的几个安置小区,100%的经济适用房。

一般来说一个城市不同的项目策略都有可能不一样,村东头拆掉安置到村西头,私房拆掉安置在公房里,厂房拆掉给个商铺,商品房全部卖掉给被拆迁人经适房放在同一个小区。

所以,拆迁安置房可以是商品房、存量房、经济适用房、宅基地,拆迁之前业主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才能识别到底是个什么房子,有些地区还有第五类,就是按照经济适用房管理的商品房——不严格受5年交易限制,但是又需要补缴土地(比如总房款的10%)出让金才能上市交易。

实践中法院审理案件的时候,如果遇到拆迁户卖拆迁房,可能会参照房屋性质,比如经济适用房的管理办法审理案件,而遇到拆迁户因为拆迁房的原因打官司告开发商,有时候又会参照商品房的司法解释,因为二者的性质都属于开发商盖新房。

总之,拆迁房和商品房在有些语境是并列关系,有些语境是互相包含关系。

拆迁安置房的买卖,首先要分清楚这个房源的性质,是公房、经济适用房还是商品房,还是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小产权房),不同性质的房子价格不同,过户方法不同。公房承租权变更承租人,按经济适用房管理的商品房交10%土地出让金,5年内不允许过户,非本市户口不能过户等等。

特别注意买安置房存在一个特殊的方式:改底单。就是在业主刚刚签字拆迁的时候,就开始出售安置房(尚未建成),购房人给业主购房款,业主和购房人在拆迁办配合下,在安置协议书上提供购房人名字。这种交易可以规避税费和经济适用房的交易限制,房产证一下来就是购房人名字。

安置房的市场价格,一般来说要比周边房价低10%到30%。具体的价格来说,不能全听中介公司忽悠或者业主的标价,这种房子不是比市场价便宜,不要天真的以为买它你就赚了。实际上这种房子有很多问题,便宜是应该的,不是专业人士投资这个房子很容易上当。

共同的是质量都不太好,别说物业、邻里这类的,就是建筑质量普遍较差。导致这一点的原因还是属于制度上的,一般上头(指天)做一块地的一级开发(拆迁),拆平之后会把这块地卖给大开发商盖小区、商铺、写字楼。但是安置房一般不是交给这家开发商做,一般是交给上头(指天)下面(指地)的小开发商来做。这种开发商有的甚至就在镇上机关大院里(上指天下指地,左右划拉)办公,他的成分大家可以想象。总之各方面这种开发商都不能和市场上一个正常的开发商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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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6311 2018-10-25

1、产权的区别。 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即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是出让,也就是缴纳了土地出让金。所以,安置房在以后再次交易时,可能会被要求补缴土地出让金。当然,目前安置房交易并没有要求这样,但法律规定是要缴纳的,所以,一但政府出台政策,那就很可能要交。
2、交易时间的限制。 不少安置房都有交易时间限制,也就是规定在几年内不得上市转售。商品房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只要是你买到的已经办理过登记的现房,就可以上市交易。不过,商品期房,法律上是不允许转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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