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小产权房可以买卖么?

热心网友 2018-11-08 浏览: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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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8-11-08

本质上,小产权房是民间一种自发的土地变革,是国家对农村、农业、农民几十年不重视或剥夺一种本能的反戈,中国农业人口几十年发展极其缓慢,就是由掌握了上层话语权城市人所制定游戏规则后的结果,万幸胡温上台后,对三农问题极其重视,认为应当是城市人回馈农村人、工业反馈农业的时机到了。再不这样,社会恐怕会发生不可调和矛盾。

于是,关于**重要的农村土地问题,渐行渐近,并有成为全国上下热点问题之势。为什么现在地方政府修这样多的小产权房,而省政府及中央不过问呢,这种姿态也体现了一种城市人回馈农村人、工业反馈农业的精神所在,与中央对三农问题支持方针上不冲突,否则,小产权房是不可能发展这样迅猛。

有些人认为小产权不合法!
那我们先来确认一下什么才叫法律!
小产权房这种由下而上的变革,在全世界都注重人权及人性化大的国际环境下,将是中国法规制定的准则,法规是什么?就是为了国民多数人的利益,如果法规不利于占中国70%以上人口的农村人,那这种法规就不能叫法律!就如一个不能让多数国民活得好的国家不能长久一样,一部不能让多数国民生活得很好的法律,也没有存在的理由。

千万不要低估中国人民的智慧,2008年8月11日,华夏时报就报道了:重庆将成立一个农村土地交易所,小产权房不能在主板交量,那我们完全可以与股市一样,成立一个二板市场嘛,你完成可以将自己小产权房放在这里进行交易。对于小产权不合法,不能上市,这些问题都一一得以解决。2008年8月8日,奥运会开幕当天,境外媒体《凤凰周刊》就明确报道了一篇文章,《小产权房合法化》这些都是国内处主流媒体的报道,中国历来在重要法规出台之时,都需要媒体进行事前预热,这样密集的对小产权房利好的报道,业内专业人士都感觉到,小产权房问题将在奥运会后加快明确化,而一旦明确化了,肯定将没有增值空间了。
当然,以后补交一定的土地出让金,是肯定的,国家基本利益还是要保障,是两百,还是三百、五百元一平方,这由市场说了算,如果土地出让交到了1000元/平方,那要恭喜买到小产权房的业主,说明你不动产所在地,已涨到8000元以上一个平方了。

有些人认为小产权房未来不安全!

事实上,这个星球上什么东西未来都不确定、都不安全,都有消失的一天。
任何事都因不确定,才有可能产生暴利,如果大家都明白一件事,都知道一件东西的价值,都晓得一件商品的未来前景,那这种商品还有成长和增价的空间吗?肯定没有。
正是因为小产权房未来的不确定性(但至少没人敢拆了房子让业主睡大街上),才是这样低的价格,只要学过一点经济学,都明白,小产权房符合商品增价定律,那就是价格低,如一个小孩,有成长的空间,很显然,现在商品房经过2005-2007后,已是过了青春期的小青年了,要小青年以后还保持青春期那几年快速增长迅度,那是违背自然规律的。而小产权的价格目前还是一个“儿童”(处于成都华侨城外西贵坊、悠然居纯多层也就2300元/平,就是建安成本加上合理利润,没有任何炒作水份)。很多政府企事业单位含国土局、规划局朋友都在大量买进。

每一次市场改革,总会催生一次暴利的机会,但的确只有少数人才能认清这样的机会,特别是成都作为全国两个城乡一体化试验区之一,政府肯定会让大家进行试验,让城乡尽可能快的一体化,这,成在巨大机会。

因此,我们认为,小产权从上至国家政策,下到市场规律分析来看,就如当年国家给深圳、上海当地人一块“股市”的大蛋糕,现在的“城乡一体化试验区”是国家给西部地区成都、重庆人一块“土地”的大蛋糕。

小产权房,中国其它地方说不清楚,但作为“城乡一体化试验区”,的确是**后的价值洼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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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8-11-08

小产权房不能买卖,不被国家认可,不受法律保护。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小产权房的出现与城市房价蹿升密不可分,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亦是从房价上涨迈入快速之年的2007年开始的。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
  2013年11月22日,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全面、正确地领会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等措施,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守耕地红线,坚决遏制在建、在售“小产权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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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8-11-08

一般来说“小产权房”是在集体土地上建起来的房子,并且按照现在的政策,政府一般是不支持的,并且能够颁发这种房子的产权证只有乡一级政府和村级才能颁发,因此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
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从价格看,乡产权房要比普通商品房便宜,价格只有同样位置商品房价格的40%~60%; 从住房形态看,一样是普通住宅; 从建设手续看,属于旧村改造或者新村建设,没有市区规划、建委管理部门的批复管理,施工过程也没有监督检验。
小产权房占用的是集体土地,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这类土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或者作为农民的宅基地,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它没有产权,更没有国家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因此小产权就是没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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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8-11-08

目前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 房”

那么,乡产权房的法律属性如何,其究竟 是否合法、能否购买或转让? 小产权房首先应当 明确的是乡产权房只要依法办理了相关审 批手续,其就是合法建筑,法律是允许乡 村集体在集体土地上建造住宅的。因此, 并非只要是乡产权房就是非法建筑,其只 是因销售环节存在的一些问题和现行法律 法规发生冲突,才让人误认为是非法建筑 。 既然是合法的,那么乡产权房是否可以购 买和转让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 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 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 业建设。而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 对宅基地也只有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 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能受到法律的 认可与保护,也就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 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由此可见, 乡产权房是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 转让或出售的。但这并不是说乡产权房就 不能转让,而是说其转让或销售的对象是 有限制的,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是可以转 让、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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