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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共同买房协议应该怎么写?

142****8106 | 2018-11-12 14:54:46

已有3个回答

  • 138****2811

    两人(朋友)共同买房情况可这样操纵:
    1、购房准备2人份的购房材料,合同上直接写2个人的名字。
    2、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2人草拟协议,有关,两人出资比例,共有房屋产权比 例,并公证。

    查看全文↓ 2018-11-12 14:55:25
  • 144****5342

     自己两人写的共同出资购房协议一般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二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查看全文↓ 2018-11-12 14:55:17
  • 141****7578

    共同购房协议书的大概内容包括双方购买的房屋情况、双方出资比例、产权比例、产权证的保管等内容。具体的可以参考一下下面的这份共同购房协议书的写法: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充分协商,就双方共同投资购买物业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 甲乙双方共同投资,购买一套位于 市 区 路 号 ,房产总价款 万元人民币。
      二、 出资金额、出资比例
      甲方出资 元人民币。
      乙方出资 元人民币。
      甲方、乙方各出资50% 。
      三、 产权比例
      甲方享有共同所购物业 50% 的产权。乙方享有共同所购物业 50% 的产权。
      四、 物业考察、购买
      甲乙双方共同对拟购房产进行实际考察、了解。
      五、 购置物业法律文件签署、款项支付、购房手续办理及委托授权
      甲方委托乙方由乙方全权办理购房定金、**款、及其他购置房产相关款项的支付、《房产预售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签署、房产抵押按揭贷款办理、房产交接、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水电煤有线电视开通或入户等所有购房相关手续。由 方依法出具经过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并详细载明委托事项及委托权限、委托期限。
      委托人有权监督和过问委托事项的办理情况和进展情况,受托人应按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受托事项的办理情况和进展情况,如有重要情况应及时向委托人报告或通知。
      六、 房地产权证署名、办理、保管
      所购物业的所有权凭证要依法载明共有比例情况,即甲乙各享有50%的房屋产权,房地产权证由乙方依法办理并由乙方妥善保管。
      七、 物业装饰装修由 方负责办理,所需费用各承担50% 。
      八、 物业管理、出租及收益分配比例由 方负责所购房产的管护、维护、出租、收取房屋租金等物业管理事务,
      但出租价格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房屋出租合同》应在正式签署前取得甲 方或甲方委托律师得书面同意。乙方收取承租人的房屋租金后应及时归还银行按揭贷款本息,余额视为房产收益由甲乙双方各分享50%,每一个月结算一次。
      九、 购置物业税费承担
      购房及按揭贷款、产权登记所支出的公正费、保险费、房产交易税费、产权登记税费、律师费、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有线电视开通或入户费、中介费(委托中介出租物业)、房屋租金税费等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并以现金支付;
      十、 物权行使
      甲乙双方共同行使所购房产的占有、出租、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如有
      一方依法书面授权,另一方也可以代为行使,但房产买卖、抵押、担保必须有双方书面同意。
      十一、 物业出卖及优先购买权行使
      如甲乙双方共同决定出售所购房产,应依法进行并办理相关手续,盈利或亏
      损均由甲乙双方各自享有或承担50%。在同等条件(市场价或评估价)下,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有优先购买权;
      如果一方决定出售房产,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果另一方不同意出售房产,应书面告知。不同意出售的一方应按公平价格(市场价或评估价)购买同意出售的一方的房产份额。如果接到出售房产通知后30日内不予书面答复则视为同意出售房产;如果不同意出售房产又不愿意购买或30日内不以实际行动履行购买承诺的,视为同意出售房产,并应给预积极配合。
      十二、 甲乙双方以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物业,具体约定如下:
      1、购房**款 元(包括定金)人民币(房款总价款的50%)由
      甲乙双方各付50%,并以现金支付;
      2、主贷人为乙方 先生;
      3、按揭贷款的期限为 年;
      4、由甲乙双方每月向贷款银行偿还贷款本息,各自承担50%;房产出租后,以房屋租金每月向贷款银行偿还贷款本息,不足部分由甲乙双方各自支付50%。
      十三、 甲乙双方所购房产的实际产权由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约定共有,所有权由双方共同行使。
      十四、 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五、 本协议变更或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2、符合本协议相关条款约定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3、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不得变更或解除;
      十六、 争议解决办法
      凡涉及本协议的生效、履行、解释等而产生的争议,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十五日内协商无果,双方均可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并按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一次性的,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和执行。
      十七、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严格信守本协议,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违约方违约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八、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
      十九、 本协议正本一式六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律师事务所保存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代表人:   住址:   身份证号:  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乙方: 代表人:   住址:   身份证号:  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年 月 日

    查看全文↓ 2018-11-12 14:55:10

相关问题

  • 合同主体认定不明购房者由于缺乏法律常识,往往会犯一些比较初级的错误。有时代表发展商签约的人并不是法人代表,或者合同上的开发商并不是该房产土地拥有者,这些都是可能导致合同无效的问题。另外,项目是由A公司开发的,实际上却是由B公司投资,但作为买家还是应与A公司签约,否则也会带来一系列的麻烦,以后办理各种手续会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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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充分协商,就双方共同投资购买物业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 甲乙双方共同投资,购买一套位于 市 区 路 号 ,房产总价款 万元人民币。  二、 出资金额、出资比例  甲方出资 元人民币。  乙方出资 元人民币。  甲方、乙方各出资50% 。  三、 产权比例  甲方享有共同所购物业 50% 的产权。乙方享有共同所购物业 50% 的产权。  四、 物业考察、购买  甲乙双方共同对拟购房产进行实际考察、了解。  五、 购置物业法律文件签署、款项支付、购房手续办理及委托授权  甲方委托乙方由乙方全权办理购房定金、**款、及其他购置房产相关款项的支付、《房产预售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签署、房产抵押按揭贷款办理、房产交接、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水电煤有线电视开通或入户等所有购房相关手续。由 方依法出具经过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并详细载明委托事项及委托权限、委托期限。  委托人有权监督和过问委托事项的办理情况和进展情况,受托人应按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受托事项的办理情况和进展情况,如有重要情况应及时向委托人报告或通知。  六、 房地产权证署名、办理、保管  所购物业的所有权凭证要依法载明共有比例情况,即甲乙各享有50%的房屋产权,房地产权证由乙方依法办理并由乙方妥善保管。  七、 物业装饰装修由 方负责办理,所需费用各承担50% 。  八、 物业管理、出租及收益分配比例由 方负责所购房产的管护、维护、出租、收取房屋租金等物业管理事务,  但出租价格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房屋出租合同》应在正式签署前取得甲 方或甲方委托律师得书面同意。乙方收取承租人的房屋租金后应及时归还银行按揭贷款本息,余额视为房产收益由甲乙双方各分享50%,每一个月结算一次。  九、 购置物业税费承担  购房及按揭贷款、产权登记所支出的公正费、保险费、房产交易税费、产权登记税费、律师费、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有线电视开通或入户费、中介费(委托中介出租物业)、房屋租金税费等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并以现金支付;  十、 物权行使  甲乙双方共同行使所购房产的占有、出租、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如有  一方依法书面授权,另一方也可以代为行使,但房产买卖、抵押、担保必须有双方书面同意。  十一、 物业出卖及优先购买权行使  如甲乙双方共同决定出售所购房产,应依法进行并办理相关手续,盈利或亏  损均由甲乙双方各自享有或承担50%。在同等条件(市场价或评估价)下,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有优先购买权;  如果一方决定出售房产,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果另一方不同意出售房产,应书面告知。不同意出售的一方应按公平价格(市场价或评估价)购买同意出售的一方的房产份额。如果接到出售房产通知后30日内不予书面答复则视为同意出售房产;如果不同意出售房产又不愿意购买或30日内不以实际行动履行购买承诺的,视为同意出售房产,并应给预积极配合。  十二、 甲乙双方以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物业,具体约定如下:  1、购房**款 元(包括定金)人民币(房款总价款的50%)由  甲乙双方各付50%,并以现金支付;  2、主贷人为乙方 先生;  3、按揭贷款的期限为 年;  4、由甲乙双方每月向贷款银行偿还贷款本息,各自承担50%;房产出租后,以房屋租金每月向贷款银行偿还贷款本息,不足部分由甲乙双方各自支付50%。  十三、 甲乙双方所购房产的实际产权由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约定共有,所有权由双方共同行使。  十四、 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五、 本协议变更或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2、符合本协议相关条款约定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3、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不得变更或解除;  十六、 争议解决办法  凡涉及本协议的生效、履行、解释等而产生的争议,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十五日内协商无果,双方均可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并按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一次性的,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和执行。  十七、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严格信守本协议,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违约方违约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八、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  十九、 本协议正本一式六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律师事务所保存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代表人:   住址:   身份证号:  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乙方: 代表人:   住址:   身份证号:  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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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伙购房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鉴于甲、乙、丙三方共同购买房屋一事,三方经过平等、充分协商,本着共同投资、共同受益、共担风险的原则,就共同投资购买房屋并与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甲、乙、丙三方于 年 月 日共同出资购买位于 中山一路104号第1-2幢第3-5层 的法院拍卖楼房三层(以下简称“合伙房屋”),该合伙房屋合同总面积为 1284.99 平方米,总价款 元(大写: )。 第二条 甲乙丙三方享有该合伙房屋的产权份额如下:以拍卖确认及成交房产过户前,三方所第一次各自提供的资金占三方总投入金额的占比作为该房产各权益方的的股份占比,甲方 %,乙方 %丙方 %。三方按各自的产权份额比例承担该房屋总价款。该合伙房屋的投资总价款为:房产拍卖成交款+拍卖佣金+房产交易税金+房产过户手续费。三方第一次总出资不足支付该合伙房屋的投资金额的,先由甲方先行垫付,待甲方办完房产过户的所有手续,并将房产进行抵押贷款,所贷得款项除用于支付前期投入资金不足的差额外,甲、方可暂时使用剩余贷款,但需自行支付所贷金额所产生的利息及相关费用,并且到期须按时还清贷款本金。该房产原租期到期前或到期后三方决定对该房产进行扩大经营的,甲方应将贷款款项及时回收到三方共同的该房产投资项目上,而原投资及贷款所得资金不足时,三方都须按比例再注入资金。 第三条 协议一旦签订则认定甲、乙、丙三方均充分了解并接受该拍卖房产的所有拍卖条件及法院告知的瑕疵内容所带来的后果及风险。三方经协商由甲方全权办理房产拍卖、过户及贷款的所有手续,约定将该合伙房屋登记在甲方名下。甲方作为该产权登记人并非合伙房屋真实的权利的全部归属,合伙房屋之所有权由甲、乙、丙三方按投资比例享有,三人分别享有的 %和 % %的权属。第四条 该合伙房屋原租户终止租赁后,三方可委托甲方对该房屋进行经营管理或重新对外租赁等经营事务,经营投资管理或对外租赁过程中产生的收益和相关费用由甲、乙、丙三方按投资比例承担。甲、乙、丙三方对该合伙房屋的管理、出租等经营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如将合伙房屋出租给第三人,则《房屋租赁合同》必须由甲、乙、丙三方共同与第三人签署,否则不予出租。合伙房屋的租金可以由甲方收取,但甲方收取承租人的房屋租金后应及时归还银行贷款本息及其它该房屋的费用开支后,余额视为房产收益由甲、乙、丙三方按其所占的房屋产权份额分配,不足支付银行贷款本息部分由甲、乙、丙三方按其所占的房屋产权份额予以补足支付。如采用其它方式经营合伙房屋,则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 第五条 甲、乙、丙三方共同行使所购房产占有、使用、出租、收益、处分等权利,除下列情况外,如有两方方书面授权,另一方也可代为行使: (一)合伙房屋的转让; (二)合伙房屋的经营事项; (三)合伙房屋的抵押、担保事项; (四)其他有关合伙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重大事项。 因一方单独对合伙房屋做出的上述事项均属无效,一方违反本条约定而给另两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全额赔偿另两方的经济损失并按该损失额的百分之二十支付另两方违约金。 若三方对前款所述事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而影响该房屋经营时,双方可按下列约定执行: (一)双方解除本协议,对合伙房屋进行产权分割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因变更登记产生的各项税费由三方按产权份额共同承担),各自独立经营; (二)双方解除本协议,合伙一方或两方可按该房屋当时的市值受让另一方或另两方的全部产权(因变更登记产生的各项税费由三方按产权份额共同承担)。 第五条 房屋所有物权出卖及优先购买权如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出售该合伙房屋,应依法进行并办理相关手续,盈利或亏损均由甲、乙、丙三方按其所占房屋产权份额享有或承担。 本协议生效期间,一方或两方转让其房屋产权份额时,另两方或一方在同等价格下有优先受让权利。 若甲、乙、丙一方或两方决定出售该合伙房屋,应书面通知另两方或另一方,并取得对方书面同意。不同意出售该合伙房屋的一方或两方应按合理公平的价格(市场价或评估价)购买同意出售两方或一方的房产份额。接到售房通知书15天不予书面答复的则视为同意出售该合伙房屋。接到售房通知书后既不同意出售又不愿购买,或在15天内不以实际行动履行购买承诺的,视为同意出售该合伙房屋,并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第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七条 本协议生效、履行等发生的一切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该合伙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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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伙购房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鉴于甲、乙、丙三方共同购买房屋一事,三方经过平等、充分协商,本着共同投资、共同受益、共担风险的原则,就共同投资购买房屋并与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甲、乙、丙三方于 年 月 日共同出资购买位于 中山一路104号第1-2幢第3-5层 的法院拍卖楼房三层(以下简称“合伙房屋”),该合伙房屋合同总面积为 1284.99 平方米,总价款 元(大写: )。 第二条 甲乙丙三方享有该合伙房屋的产权份额如下:以拍卖确认及成交房产过户前,三方所第一次各自提供的资金占三方总投入金额的占比作为该房产各权益方的的股份占比,甲方 %,乙方 %丙方 %。三方按各自的产权份额比例承担该房屋总价款。该合伙房屋的投资总价款为:房产拍卖成交款+拍卖佣金+房产交易税金+房产过户手续费。三方第一次总出资不足支付该合伙房屋的投资金额的,先由甲方先行垫付,待甲方办完房产过户的所有手续,并将房产进行抵押贷款,所贷得款项除用于支付前期投入资金不足的差额外,甲、方可暂时使用剩余贷款,但需自行支付所贷金额所产生的利息及相关费用,并且到期须按时还清贷款本金。该房产原租期到期前或到期后三方决定对该房产进行扩大经营的,甲方应将贷款款项及时回收到三方共同的该房产投资项目上,而原投资及贷款所得资金不足时,三方都须按比例再注入资金。 第三条 协议一旦签订则认定甲、乙、丙三方均充分了解并接受该拍卖房产的所有拍卖条件及法院告知的瑕疵内容所带来的后果及风险。三方经协商由甲方全权办理房产拍卖、过户及贷款的所有手续,约定将该合伙房屋登记在甲方名下。甲方作为该产权登记人并非合伙房屋真实的权利的全部归属,合伙房屋之所有权由甲、乙、丙三方按投资比例享有,三人分别享有的 %和 % %的权属。第四条 该合伙房屋原租户终止租赁后,三方可委托甲方对该房屋进行经营管理或重新对外租赁等经营事务,经营投资管理或对外租赁过程中产生的收益和相关费用由甲、乙、丙三方按投资比例承担。甲、乙、丙三方对该合伙房屋的管理、出租等经营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如将合伙房屋出租给第三人,则《房屋租赁合同》必须由甲、乙、丙三方共同与第三人签署,否则不予出租。合伙房屋的租金可以由甲方收取,但甲方收取承租人的房屋租金后应及时归还银行贷款本息及其它该房屋的费用开支后,余额视为房产收益由甲、乙、丙三方按其所占的房屋产权份额分配,不足支付银行贷款本息部分由甲、乙、丙三方按其所占的房屋产权份额予以补足支付。如采用其它方式经营合伙房屋,则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 第五条 甲、乙、丙三方共同行使所购房产占有、使用、出租、收益、处分等权利,除下列情况外,如有两方方书面授权,另一方也可代为行使: (一)合伙房屋的转让; (二)合伙房屋的经营事项; (三)合伙房屋的抵押、担保事项; (四)其他有关合伙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重大事项。 因一方单独对合伙房屋做出的上述事项均属无效,一方违反本条约定而给另两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全额赔偿另两方的经济损失并按该损失额的百分之二十支付另两方违约金。 若三方对前款所述事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而影响该房屋经营时,双方可按下列约定执行: (一)双方解除本协议,对合伙房屋进行产权分割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因变更登记产生的各项税费由三方按产权份额共同承担),各自独立经营; (二)双方解除本协议,合伙一方或两方可按该房屋当时的市值受让另一方或另两方的全部产权(因变更登记产生的各项税费由三方按产权份额共同承担)。 第五条 房屋所有物权出卖及优先购买权如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出售该合伙房屋,应依法进行并办理相关手续,盈利或亏损均由甲、乙、丙三方按其所占房屋产权份额享有或承担。 本协议生效期间,一方或两方转让其房屋产权份额时,另两方或一方在同等价格下有优先受让权利。 若甲、乙、丙一方或两方决定出售该合伙房屋,应书面通知另两方或另一方,并取得对方书面同意。不同意出售该合伙房屋的一方或两方应按合理公平的价格(市场价或评估价)购买同意出售两方或一方的房产份额。接到售房通知书15天不予书面答复的则视为同意出售该合伙房屋。接到售房通知书后既不同意出售又不愿购买,或在15天内不以实际行动履行购买承诺的,视为同意出售该合伙房屋,并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第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七条 本协议生效、履行等发生的一切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该合伙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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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共有房屋为夫妻离婚时,可以协议分割属于共有住房。住房归一方所有,给予对方,双方接受的补偿,没有还请的贷款归得到一方个人承担。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①在婚后贷款买房,共同有房产,该房屋是属于两人财产,平等分割。②一方付首付,有房产证,共同还贷的情况。共同还贷需要进行财产分割。③一方付首付,婚后二人偿还房贷,房子存在增值,那么除了共同分割,归属人还根据情况对另一方进行补偿。④婚后一方父母买房的,产权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在的时候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个人财产,不予分割。⑤婚后由父母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份额按份分割,自然自己孩子名下的份额会多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