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购买抵押的房产呢?

134****9381 2018-11-12 浏览: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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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2750 2018-11-12

这种情况比较常见。下家可以到房屋所在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权属、抵押情况等相关信息。上家向银行或者个人借款并以房产作为抵押的,那银行或者个人就是抵押权人,在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将房产拍卖用来清偿债务。要想购买有抵押的房屋并顺利办理过户交易手续,一般采用以下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上家先还清贷款,并从抵押权人处取得《他项权证》,然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办完注销手续后一般七天左右就能办理过户交易手续。如果抵押权人是银行,需要向银行预约还款时间。有些银行还规定在还款当天不能取得《他项权证》,因此上家要向银行详细询问提前还贷的步骤和所需时间。第二种方式是办理银行转按揭手续(银行是抵押权人时才可以办理),转按揭不需要上家提前还贷和办理抵押注销手续,但对贷款人的审核比较严格,而且并不是每一家银行都有转按揭业务。因此,相比之下第一种先还贷的办法手续简单,时间较快,所以采用的人较多。 采用第一种方先还贷方式的,如果上家用自有资金提前还贷后再过户交易,对下家来讲则不存在风险,不过实务中上家往往要求下家先付一部分**,用**帮其提前还贷。这时,下家一定要把握好以下两点: 1、要尽量压缩付**至过户的时间如向银行提前还贷,要按以下步骤进行:首先,上家要向银行预约还款时间,预约的时间视银行而略有不同;其次,在约定的时间到银行还贷;有的银行在还款当天,有的银行还款后几日内可出《他项权证》;第三,上家在取得《他项权证》后才能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第四,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后七日左右方可办理过户交易手续。因此,下家将付**到过户交易的时间压缩得越短越好,这样下家**的风险就会越小,交易会越安全。下家错误的做法是:在签订买卖合同当天就支付**,等到合同约定过户的时间再到交易中心过户。这种做法使下家完全失去了对**监管,而上家则完全有可能将**挪作他用而不去提前还贷。正确的做法是:向上家的贷款银行了解提前还贷的时间,争取在合同中约定付**和提前还贷在同一天,并要求上家在取得《他项权证》的当天就到交易中心办理抵押注销手续。2、尽量将**直接付到上家的贷款银行为防止上家收受**后挪作他用,下家可要求上家先向银行申请提前还贷,再在银行规定的还贷当天与上家一同到银行,将**直接划给上家的贷款账户,让银行当即划走**用于归还贷款。与抵押类似的还有典当,有典当的房产也要先还清典当公司的借款才能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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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0436 2018-11-12

根据法律规定,已经抵押给银行的房子如果要进行买卖,购房者是要通知银行的,银行同意买卖的,可以提前还贷解除抵押或者办理转按揭,从而实现房屋的买卖。
具体的法律依据:
首先,我国法律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其次,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再次,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经登记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受让人,可以代替债务人清偿其全部债务,使抵押权消灭。受让人清偿债务人后可以向抵押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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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7117 2018-11-12

一般来说,抵押房是可以买卖的,只要手续齐全,和买家在购房合同中列名相关注意事项,抵押房是可以买的。
政府有关部门没有明文规定发展商不得售卖抵押房,发展商出售抵押房的条件是:1.银行出具证明书;2.发展商不隐瞒抵押房事实。
另外,若买家看中的那套房子刚好是抵押房,衡量购买与否的标准是,首先要从多方面了解发展商的资质和诚信度,一般品牌好的大型发展商,只要在《认购书》上将解押和付款时间写得更具体一些,而且发展商没有刻意隐瞒事实,一般都可以进行买卖。

但购买抵押房的买家应该注意以下事项:
1、虽然开发商通常是拿一栋房子或者是整层的房子去抵押,但是他们和银行之间一般都有协议,可以单独为一套房子办理解押手续。虽然开发商没有资金一次性为一栋楼解押,但是单个单位的几十万还是没问题,如果开发商这点资金都没有的话,那这个楼盘的房子就更不能买了。
2、业主买房之前一定要查清房子是否抵押。一些开发商会借口不给业主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原件,现在国土房管局交易中心很容易查到房子的抵押情况,在确定房子抵押之后可以和开发商谈,如果开发商答应在一定的时间内解决问题,在期限过后再去查一次,如果确实解除抵押的话则可以考虑购买该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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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6257 2018-11-12

实践中,通过下列方式购买已设抵押二手房的行为有效:
(一)一次性提前归还尚欠银行的全部贷款余额
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后,由房东自筹资金,一次性提前归还尚欠银行的全部贷款余额,而后银行释放抵押权,由房地产交易中心注销抵押登记。如此,房东取得了该房屋的完全产权,接下来,双方即可按照一般的二手房交易流程完成房屋买卖。 (二)买方将应当支付的首期房款专项用于帮助房东归还贷款余额
是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后,买方将应当支付的首期房款专项用于帮助房东归还贷款余额。这种方法的优点是,充分利用了资金的流动价值,盘活了买方的首期房款,双方合力解决了交易的**大障碍。
(三)共同向房东的原贷款银行申请办理转贷款(转按揭)手续
是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后,共同向房东的原贷款银行申请办理转贷款(转按揭)手续。这种方法的优点是,无须筹措资金提前还贷,没有融资的压力,而是将房东原有的还贷义务转由买方承受,通过变更抵押登记,将抵押人从房东变更为买方;缺点是,转按揭手续较为复杂,且不是所有银行都有这项业务,而如果买方需要到另一家银行办理贷款,则会出现跨行转按揭的问题,两家银行之间是否能顺畅的配合,将是交易成败的关键。 二、二手房买方应注意什么
1、要看二手房所有权是否真实、完整和可靠,审查该房的“两证”相关文件,没有两证的房屋,不得买卖。
2、要看房屋是否为共有财产,如为共有,要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根据规定,二手房属于两个以上(含两个)主体共有的,应当审查(提交)共有权人同意转让的书面同意。
3、二手房交易前,买方应当查看房屋有无其他债权债务纠纷。有没有国家和南昌市行政机关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查封。
4、应当审查二手房有无抵押等情况。若有抵押应当取得出卖人已经通知抵权人的书面证据,或者取得抵权人等他项权利人书面同意转让的证明。
5、要看所购二手房是否属于允许出售的房屋,因为公有住房“房改”售房时,有些单位还保留有优先收购权。因为按照房改的有关规定,城市职工以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的房屋,在购房后5年之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之后,如果出售房屋,原产权单位也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如果购买的是这样的房屋,就有可能出现问题。
6、要看所购二手房的建筑面积是否准确无误,因为有时会出现所售房屋实际面积与产权证上注明的面积不符的现象,合同中约定出售房屋的面积应以产权证注明的为准。
7、应考察房屋的质量、地段、环境、价位和房屋结构、格局、采光条件,以及物业管理等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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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1980 2018-11-12

(一)提前还款,解除抵押。
  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后,由原业主一次性提前归还尚欠银行的全部贷款余额,之后银行释放抵押权,由房地产交易中心注销抵押登记,如此,原业主就取得了该房屋的完全产权,接下来,双方即可按照一般的二手房买卖流程完成交易。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在房东取得完全产权之前,买方没有支付房款,因此买方资金的安全性高;缺点是,完全由房东筹钱还贷,就要求房东具有很强的资金实力或融资能力,且没有充分利用买方的首期房款参与还贷,不是**为经济的解决方案。  (二)办理转按揭。
  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后,双方共同向原业主的原贷款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手续。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无须筹措资金提前还贷,没有融资的压力,而是将房东原有的还贷义务转由买方承受,通过变更抵押登记,将抵押人从房东变更为买方;缺点是,转按揭手续较为繁复,且不是所有银行都有这项业务,而如果买方需要到另一家银行办理贷款,则会出现跨行转按揭的问题,操作起来比较繁琐。
  (三)买房替原业主提前还贷。
  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后,买方将应当支付的首期房款专项用于帮助房东归还贷款余额。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充分利用了资金的流动价值,盘活了买方的首期房款,双方合力解决了交易的**大障碍;缺点是,买方的首期房款存在一定风险,如果原房主利用买方的资金帮他还贷,进而取得房屋的完全产权,再将该房屋转卖他人后逃匿,买方既不能取得房屋产权,又让首期房款血本无归,到那时,只能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追讨,就非常被动了。  二、转让抵押房屋合同是否有效
  (一)抵押房允许转让,但抵押房转让附有一定条件
  总的来说首先抵押财产是允许转让的,而非老观念中转让抵押物无效。其次,抵押财产要实现转让附有一定条件,转让条件成就时才发生抵押财产所有权的变化。另外,关于抵押物转让的法律规定是针对行政管理性质的规定,而不是针对抵押物转让合同效力的强制性规定。根据房屋买卖协议,在受让方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的前提下,转让方负有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到受让方名下的义务,含使转让房达到转让条件,包括解除房他项权利抵押(合同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可能因为转让方认为价格卖低了,想毁约,于是以抵押房不允许买卖或转让而主张商品房买卖协议无效。实际上,转让方是以自己不履行协议的违约事实,不使转让房达到转让条件,不进行过户登记。  (二)不符合转让条件的,房屋不得进行过户登记
  被转让房屋因为设置了抵押权而不能转让,应理解为房屋产权变动的结果条件,而不是原因条件,不符合转让条件的,房屋不得进行过户登记,不发生物权转移,但转让协议本身不应受到影响,协议仍然有效。这即是《物权法》第15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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